今天是江歌案开庭第三天。不想蹭什么热点,但是有些事却无法让人淡定。
庭审第一天,焦点之一是陈否定其故意杀人的情节;第二点是杀人的刀是刘鑫递给江歌,又被陈夺去的。
陈的律师会为他绞尽脑汁辩护这一点是早就料到的了。但是如此开脑洞的情节还是让人意外和生疑。
我不了解法律对律师这一职业的界定是怎样的,但我觉得总得以事实为依据去办事吧?不能凭空臆想出一些对委托人有利的情节吧?
辩护律师的话让我觉得很荒唐:致命的第一刀不是故意的,随后那些刀是故意却不致命——结论是杀人未遂。
这的确象有的人所说的在侮辱人的智商了
——那样说来,没事拿刀慢慢戳着你玩,不戳要害,直到慢慢流血而死,也不算是故意杀人了?
陈之所以直到现在还这么有自信,除了日本的法律让他倍觉庆幸外,还有让他心头暗喜的家庭背景吧。至今这对于关心这个案子的人们来说还是一个谜。然而谁有能力在万众关注下还能不被搜索到?谁有能力请得起顶级的律师团?这些至多瞒个一时,瞒不了一世,时间久了肯定会水落石出。是怎样的境遇造就了这样一颗畸形残忍的心?是不是又是一个坑爹的官二代富二代?早晚会有人扒一扒的,而那些带给人的警示会更让人深思。
关于递刀一说,我更愿意相信刘鑫所说。至于那道罗生门,真想请问一下刘鑫,你真的没撒谎吗,孩子?这可是你拯救自己的最后的机会啊!
庭审还有四天时间,无论判决结果如何,但愿真相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今天还想对恋爱中的孩子们说几句:好聚好散,善始善终。即使分手,也分得漂亮点。就象刘鑫,即使想摆脱掉陈,也应该长长脑子,讲点策略,尽量委婉点,不要一味刺激他。做为性格阴郁的失恋者,要么自伤要么伤害他人。如果站在尊重一个人感情的角度,虽然不能再给他爱了,但是可以给予必要的关心和鼓励,表达一下歉意,做一些普通朋友之间的安慰,给对方情绪一个缓冲,让其走出阴影,安全度过那段危险期。
再就是自己感情上的那点事能自己解决就不要麻烦别人。其实刘鑫在案发之前的下午已预感到危险了,那时就不应该把江歌再牵扯进来,应该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逃避,挺身而出坦诚面对,该谈话谈话,该报警报警了。
如果你是处在江歌的位置,无法坐视不管,那你可以站在一个中间人的角度,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做出合情合理的让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面对冲动和暴力时,以暴制暴并非上策,如果瞅机会能让其冷静,情绪稳定下来坐下来谈是最好的。如果你不能,那就回避吧。
接下来会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但愿恶人受到惩罚,善良得到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