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进电影院之前,我迫不及待的买了《芳华》原著,一气呵成,几小时就看完了。
小说时间跨度很大,让我们看到了主人公刘峰从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一直到他去世后的生命历程,感慨万千,原来,人的一生就这样短短的几十年。
在小说的结尾,也许是作者严歌苓故意渲染氛围,在追悼会现场,何小曼为刘峰布置了他平生最爱的冬青,到处都是,逝者安息吧,看到这里,我不免伤怀,不管他在世时经历过怎样的磨难,承受过多大的打击,此刻,他走了,静静地,世间人再也无法相见,唯有怀念。他是走向天堂,还是化为尘埃,无人知晓。
他还曾记否,那座红楼?
刘峰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应该是在红楼度过的,尽管那里也给他带来了不幸。当他从北京参加完模范评选回来,潇洒的将背包往地上一扔,扯开嗓门喊,“何小曼,你家里给你带东西啦”,那一声呼唤,是多少人的期盼,那个时候,多少人在等他,那个一米六九的矮个子刘峰终于回来了,大家心里又踏实了,要是没有他,真不敢想像文工团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
补墙壁、堵老鼠洞、打沙发,没有刘峰不会干的活,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哪有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可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人,因为深爱林丁丁,他不由自主的触摸了她,落得众人的一通批斗,最终被下放到伐木连,之后参加中越战争,牺牲了一只胳膊。
我在想,刘峰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帮助别人,严歌苓在小说里提到,他明白自己没有看家本领,终将无为无成,因此显得谦卑。他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可,他想要融入大家。在那个年代,也急需一批像刘峰一样的雷锋式人物,树立学习榜样。刘峰正好顺应了时代潮流,在各种场合,被评为模范标兵。
他是名英雄,但英雄也有七情六欲。林丁丁可不这么想。在她的眼里,刘峰不能去爱她,她感到恶心。因为刘峰跟普通人不一样,他太完美了,他怎么能跟我们一样去爱、一样去拥抱呢?他不需要。他不是人,人所以为人,总得有点人的臭德性。刘峰好的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们心里变得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漏点儿马脚,这样我们才能心里平衡。
这一天,终于等来了。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便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那我们就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自己,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了能让自己活的更好,每个人都作出了最“明智”的选择,对刘峰口诛笔伐。生活里这样的场景比比皆是。
刘峰爱林丁丁,为了陪在她身边,他放弃了大学进修的机会。他从不会为自己考虑,一直都在奉献。在他离开文工团后,他仍是那么善良的活着。
可为什么善良的人没有好报呢?因为善良的人心里想着的都是别人,而别人想到的永远是自己。谁来为你着想呢?没有。
那我们是不是不要善良了?不是的,若有能力为别人伸出援助之手,何乐而不为呢?帮助别人,也是成就自己,也能让自己感到快乐。如果人人都想着自己,那在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谁来拉一把呢?
只是刘峰的善良太过于纯粹,善良至少要留给懂得你好的人,比如何小曼对刘峰,而不是成为别人使唤的工具。善良的人是快乐的,是有价值的,也是有信仰的,但愿在未来,善良的人,依然有滚烫的泪可流,有温暖的人可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