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人非常的悲壮——他们创办了企业,结果运营过程中自己被逐出了局。已经发生的像国外苹果的乔布斯,国内新浪的王志东,以及最近听到的会议俏江南的创始人也可能被逐出局,未来,类似的事情在国内应该还会越来越多。每当发生这样的事情,人们往往将之归结为投资人的无情,实际上根源还在创始人自己。
可以肯定的是,任何资本都是逐利的。投资人再有情怀,也终究是为了财富回报。股东选董事会,董事会选管理层,当创始人在董事会的席位和股东权利都不占优势,无法掌控管理层局面时,就可能会被剥夺控制权,也就出局了。所以,创始人第一次融资的时候就必须把自己的位置摆对,当公司做大甚至上市后,一旦自己没有能力来经营迅速变大的公司,是由公司在自己带领下走向衰亡,还是友好协商让贤离开,或是被动等待被逐出局,是个必须要面对的艰难的抉择。
有很多公司,在第一轮融资时就出让了30%的股权,以至于后期创始人几无掌控权和股权。要想保持独立性,创业之初最好选择不融资,即便成不得已要融资也要尽量少。经验表明,第一轮融资出让20%以下的股权为宜,第二轮时也不要让出让的股权总数超过30%。
同时,创始人必须谨记,合伙人不能均分股权,务必要有一个最大控制人掌握决策权。无论是兄弟姐妹还是夫妻,单凭契约精神是靠不住的,人品、能力、理念、感情都可能导致纠纷,利益分配不公,就可能发生决裂。国内某大型咨询公司原本在咨询行业内是蛮有影响力,也受客户尊敬的,但前两年就因为合伙人内斗不断升级,元气大伤。真正的市场化是要靠制度完善的。应该通过游戏规则,及早为不确定性的问题设立预警机制。比如,将股权与创始人的奉献程度和能力挂钩,根据合伙人在公司的贡献分配股权,随时时和贡献提高,设置上限等。
聪明的创始人会在公司成立之初会留下一小部分股权,待公司发展之后根据合伙人的业绩发展逐渐兑现,或预备给新的合作伙伴。比起对公司的控制权,投资人更在乎股份的上涨。基于收益权和控制权分开的原则,投资人和创始人各取所需。因此,一旦企业上市后,创始人就不要太在意股权稀释,能控制董事会就好。
这里有一个例子——创始人可以进行AB股设置,比如京东。京东上市后创始人刘强东的收益权比较低,但投票权叠加比较高,对公司控制权很大,这是其精妙之处。此外,值得借鉴的还有,阿里巴巴马云的做法是采取合伙人制度,大家所持股权很分散,但都听马云的,使得马云能间接控制阿里巴巴的决策。当然,如果能像任正非那样永远不上市,创始人也许永远都有主动权。华为内部的股权结构中,任正非自己只持有1.4%股份,其余都是由公司员工持股,但他无疑是华为的灵魂。
在国内,民营公司中由创始人股东控制公司是默认的合理惯例。然而从公司发展的角度而言,也许创始人始终独裁并非绝对正确的方式。投资人和董事公的价值之一,就是及时止损,这其中包括制止不再作乱的创始人继续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