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往现实,既痛且爱 ———评约翰·威廉斯《斯通纳》

斯通纳

        这本书据说是两次绝版,在地下书圈流传了50年,在作者威廉斯逝世之后才重又火了起来,很多媒体和作家都给予了极好的评价,其中居然有伊恩·麦克尤恩和朱利安·巴恩斯。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于这本书到底是写什么的,我真不建议读者看了书腰上的短评后有了先入为主的审视。虽然话说的没错,他的确是在写一个平凡人的一生,写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但那是博览群书的书评人向下俯视的一种视野,和一个正常的普通读者所感受到的细节相去甚远。你也可能最终完全感觉不到这些,而把最重的目光落在了完全不相关的其它地方。

        读《斯通纳》断断续续读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写这篇感受,也是在近两周之后。也由此我确定了这本书并非像许多读者所说的那样,是让你想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我读得虽慢,但好在仔细,因此其中有些描述很容易就刻在了我心里。

        十九岁的农家子弟威廉斯通纳被父亲建议去州立密苏里州大学学习农学,那一段描述就非常的令人喜欢———

        “说来我从来没有上过什么学,”他说,望着自己的手,“读完六年级后就开始在一家农场干活了。年轻的时候不用上学也能支持。可是现在我就不知道了。就像这土地,一年比一年干枯,干活一年比一年辛苦;不像我还是小孩子时那样肥沃了。县里的人说,他们想到了很多新点子,有很多干活儿的办法,会在大学教给你。他说的可能没错。有时我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也会琢磨。”他打住不说了,手指紧紧攥在一起,紧握着的手放在桌上。“我开始琢磨——”他愁眉苦脸地看着自己的手,又摇了摇头,“秋天了你就去上大学吧。你妈妈和我能应付得了。”

        我觉得没有书评人会多费笔墨在威廉斯的叙事上,虽然他的叙事堪称有特点有风格,但还不至于多有建树。然而在我个人读来,他简练而准确的情感描写在情节外造成了一股情感的暗涌,在这段描述里,我同时感受到了两个人的内心情感的复杂,一个是父亲,一个是茫然的斯通纳。加上他所描写的这件事情本身,就让我内心欢喜感动。就这么普普通通的一段,真正的故事甚至还没开始,但我却已经下定决心要将它读完。在此我摘抄一段关于母亲的同样简洁却细腻的描述,表明我自己在这类叙事上的一致的倾向———

        母亲的脸正对着他,可是并没有看他。母亲的眼睛挤着闭着;她重重地喘着气,脸庞好像因为痛苦而扭曲着,她紧攥的拳头压在脸颊上。斯通纳惊奇地发觉母亲在哭泣,深情又默默地哭着,带着不怎么哭泣的人嫌丢脸和不好意思的表情。他又看了眼母亲,然后缓慢地站起身,走出客厅。他顺着老路踏上通向自己阁楼房间的那条狭窄的楼梯;他在床上躺了很长时间,睁大眼睛望着头顶的黑暗。

        斯通纳在最终选择了文学。当然,是在老斯隆教授的指点之下。威廉斯写斯通纳在受过教育,进入文学的世界之后心理上的一些变化写得很真实,比如写到斯通纳的自我意识开始苏醒,他的第一次孤独感,以及这之后面对家人时内心情感的一些变化。不过这些都可以想象得到,似乎不是么特别出人意料的东西,吸引人的,是这些接近于内心独白的描写本身,他专注于一个人的内心,写这种变化,写得非常细腻。在斯通纳的自我意识苏醒之后,整个故事才算正式开始了。

        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几个点,有些地方对我来说,算是启蒙。这本书讲述了斯通纳的一生,其中囊括了友谊、爱情、家庭、工作,以及个人的价值追求。应该说,除了斯通纳,作者还在侧面透露着一些东西,比如关于大学的教学意义及内部的权利争斗,还有就是斯通纳那位死在战场上的年轻至交。这位友人在醉酒后对斯通纳和戈登费奇的一番话我觉得是有点儿透露得过早,不过也恰好可以让随后的阅读时刻有种这类主题上的关照,最终意义还是落在了斯通纳身上。我们会发现戴夫的预言无比准确,笼罩了斯通纳近半生的人生轨迹,成为了斯通纳内心对这个世界的态度的一段注脚。

        斯通纳在老斯隆教授的建议下读博,并在他所待的这所大学任教。第一次上课时,斯通纳对教学这件事似乎还犹在梦中,他仿佛是在对这台下的曾经的自己讲话,那个面对着老斯隆教授时的笨拙的自己。那种教学,可以说和老斯隆本身神似,直到后来,他开始投入激情,于是整件事情就不一样了,他给学生的作业比其他的老师多,并且常常和学生们交流,他从斯隆那里继承了大学教育的价值取向和某些原则,但所走的路又和斯隆略有不同。

        斯通纳的婚姻也有些勇敢和莽撞的的成分在里面。第一次见到,他很快就从戈登·费奇那儿要到了她的信息,并且很快便登门拜访,几次往来之后就求婚了。他爱上的并不是她真正了解的人,因而很快,甚至就在婚礼结束后的第一个晚上,这种弊端就显露了踪迹,且成为他这一生美好生活的寄望上的一个巨大孔洞。斯通纳在婚姻上,做了也只是一般人所能做的最大的尝试,没有突破常规的叫人眼前一亮的真情感化,他们俩很快就确认了各自内心的分离。尽管斯通纳夫人还在尽力地演戏,扮演一个贤妻良母,但那不过是一种客观的需要,在这里,威廉斯没有任何对斯通纳或者他夫人的情感偏向显现出来,可以说非常之客观。这以后,将是漫长的折磨和在折磨中生出的需要感。所谓折磨中生出的需要感,是说斯通纳夫人并非就真的恨斯通纳,或者恨着与他相关的其它事物,她仅是无力摆脱自己的某种天然携带的不足,和斯通纳的冷战可以说是唯一有效的发泄出口。她绝望地清楚,自己绝不可能归属除他以外的其他人。这种婚姻,和世上所有没有爱情和激情却长久相伴的婚姻一样,是各方的需要在为维系。但这种需要更深刻。即使在有些时候,斯通纳的感情对她来说可有可无,甚至在斯通纳的婚外情的被她当面揭示的时候,因为她对斯通纳的了解,她也没我任何过激的反应,没有过患得患失。而斯通纳对她的爱情虽已消歇,但他还秉持这一个人对于家庭的责任,他甚至曾明确地告诉过她的情人科里斯德尔。

        对于凯瑟琳·科里斯德尔,这无疑是场十足单纯美好的爱情。斯通纳在人生的这个年纪才尝到真正的爱情,那种互相赤裸内心的坦承,交付一切的信任。这场婚外情,在表面上克制着,努力假装正常,越到后面,越是避人眼目,但在斯通纳的内心,对于一场婚外情,算是很坦然了。斯通纳不是一个抗争者,但对坚守自己内心的原则,他确如一块顽石一般。在对头劳曼克思的针对和排挤之下,这段恋情结束了,他也确实痛苦过,非常痛苦,但他还是冷静的放弃了。克里斯德尔懂他,只问了句还有多少天。他明白他不能放下一切陪她而去,他们都不在是自己。如果怪,就怪这个世界的某种恶意。

        斯通纳这个名字,在英文里是Stoner,stone加上er,或者就是在意指一种顽石性。斯通纳本人在更多方面确有顽石性,而且因此发生的一些事情令人叫好,他与对头劳曼克思的梁子也就是这样结下的。我在读到劳曼克思推荐的跛子学生来上斯通纳的课程是时候,脑海里使劲儿构建着这个瘸腿学生的形象,斯通纳对事实的坚持和不容马虎的劲头确然令人印象深刻,不过我对这一种形象更感到新鲜。大学这种机构里的权利斗争我闲时不是没有想象过,可能劳曼克思这样的人的存在,应该说很典型,除了他是个跛子这一点,然而对这种被劳曼克思这样的教授蓄意推上去的并没有真才实学却被说成想象力很棒的学生可从未设想过。凭着这股新鲜劲儿,我非常想知道他最终的结局。果然斯通纳就让我满意了。这里映射出的某种光辉,我猜很能让高校的一些教职人员心情振奋。后来在文学课上坚持选用高年级同学教材这一点,也没有妥协过。书腰上的那句总结:失败却不失意的人生,正是在说斯通纳坚持了认为应该要坚持的东西,只不过默默地承受着因此带来的不好的后果,而他不会后悔。

        我看其他的书评人对提到斯通纳最终是顿悟了。也许是因为癌症。不过我不这样认为。顽石性应该说是跟随了他一生,而这是他所度过的人生可以被誉之为精彩的一个证据。这本书包容得太多,友情、婚姻、工作,是一个人的一生呀,尽管他有确实的身份,一个文学教授,但对于没有多少人生经验的我来说,感知起来还是困难的。这样充满细节的书,如果你只是在一个很高很远的角度将它草草地总结成几个段落,那你将什么也没有读到。至于说最后他到底顿没顿悟,我也感觉不出来。我只知道,他算是放下了他耿耿于怀的那个叫失败的东西。离世的那段时间,他非常的宽容,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充满了爱。我对其中一个细节印象深刻,就是作者说死亡是个绝对私人的时刻,斯通纳快要离开的时候,本来打算叫伊迪丝,旋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倒在了他的书房里。

        我对这本书整体的感受,就是阅读感受非常好,可以说约翰·威廉斯本人的文品非常好,没有什么花哨的东西,你面对这样一本书,除了它的内容,在其他方面没有什么可以指指点点的,这才算得上是一本诚意之作。在叙事和描写上,是平实而准确的。在故事上,给出了一个作家可以给的足够的激情和真诚。而在其内涵上,唤起思考每一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演示一个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麦克尤恩评价其有超乎寻常的力量,直击生活的真相……语言清澈优美。它是一部献给所有热爱文学之人的传奇。

        他的这种顽石性,也受到很多读者的附庸。相比中文版,我更喜欢英文版的封面,那是一张冷峻深邃的面孔,有着硬朗的面部线条,还有粗糙的络腮胡,以及一股吐出的轻飘的烟雾。这显然更符合斯通纳那种顽石性。在国外,很多读者举起图书的封面和自己的面部重合进行拍照,看来是对这本书传达的生活旨意的认同。

        我觉得我很有可能还会挑个时机重读一次,因为爱尔兰小说家约翰·麦克葛汉评价:“斯通纳里有一种高度有序的娱乐性,但并不容易被体察。作者威廉斯自己将之描述为‘逃往现实’,既痛且爱。这本小说的澄澈就是最深刻、最纯真的快乐。”我好像并没有强烈地感受到。也许我读它确实有些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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