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覺得愛和喜歡這兩個字代表了某種神聖的意味。它讓你的心充實愉快,讓對方有了歸屬和安全,這是屬於和被屬於的關係,我一直覺得。話還沒說出來,這個時候的你是可以不去考慮對方的感受的,隱秘的歡喜讓這份愛與喜歡彌足珍貴,你不必患得患失,不必憂心忡忡,不必。。。幾番斟酌。
可這份愛仍舊是孤獨的。
沒有人分享你的喜悅和哀傷,也沒有人對你的忐忑不安做出回應。於是愛只能尋求外界的認可,哪怕,他只是為了讓這份愛本身,得到合理的安放。
可哪有愛是為了安放而安放的?
我有個朋友,大學四年談了六個男朋友,速度快的讓人咂舌。很多人覺得,這樣的女孩子生性風流,大概是個贁柳之姿,可我知道,她不是。師範類的男生換女朋友選比女朋友換男朋友來的快,世人對女性的偏見與苛責令人生厭可又無奈。但仍然毫無例外,所有的愛情,,都變成了快餐。我問她原因,果然不外如此,她總是不停的被喜歡,被利用,被隨意安放,然後,掙扎著放棄。我有時候會羨慕她,有時候,又覺得大家都是可憐人。
喜歡和愛來的越來越快,一見鐘情從火花碰撞產生的奇異美麗變成磁石的互相吸引又互相分開,快餐世界裡,似乎所有的美好都不再值得被珍藏。愛與喜歡終於被拉下神壇。
愛情產生的猶如電光火花,消失的也同樣令人目不暇接。
追了三天,不答應?那我去喜歡別人了。
送了鮮花和巧克力,不答應?那我去喜歡別人了。
當眾表白不答應?那我去喜歡別人了。
這樣的例子在身邊總是比比皆是,長久的愛情終於成了稀罕物件。一句“舔狗不得好死”把所有深情送上了絕路,再也沒人說那句“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那句“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也終於成為千古名句。
愛情顫顫巍巍,怕你認了真,又怕你不認真。怕你的喜歡不過三天,怕一顆真心付了流水。
快如閃電的喜歡和愛情,一顆真心,哪敢輕易觸碰。我只能將其束之高閣,等待那個,捨得跋山涉水,捨得搬來凳子打翻櫃檯的小夥子過來,拍拍它頭上的塵土,告訴它,為了它,他等了一年,又一年。這時候的愛情,大概才會真正慢慢貼近他的心房。才配得上那句“众⾥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那⼈却在,灯⽕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