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陵,自上古时期就被世间所遗忘的一个地方。
洛屏山,几张薄纱状的云绕在山腰,云雾延伸的山脚下零零落落的散着人家,一株看上去有些年岁的桃树在村头横卧生姿,另一边则是一株参天槐树遥相对望。
春风值三月,桃花正浓时。牧童倚树卧,白鹭悄觅食。
水田之中秧苗冒了绿尖儿,白鹭在农夫赶着牛儿耕田的时候已经吃过一回肥美的虫子、小鱼了,只是还不死心,这会儿还在水田中悠闲地踱着步子,找了一会儿之后,便沾水开始梳理羽毛,静下来时,腿活像两根筷子立在水中。
小牧童头发扎成两个圆球,斜靠在硕大的桃树根前,还在砸吧嘴呓语,似乎梦见了什么好吃的。桃花瓣飘落在牧童脸上,似在逗弄这个贪睡的小孩儿,少年随手拂去花瓣,翻了个身又接着睡起来,他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家的牛儿会吃了旁边李婶儿家半尺深的秧苗。远处吃草的牛儿也不随处乱跑,吃了一阵儿之后,就仰着头发呆,过一阵儿之后又接着吃起来。
“洛古儿,吃饭啦。”名叫洛古儿的少年被惊醒,猛然睁开眼睛,却看见的是小月儿。洛古儿冷哼一声,烦她扰了好梦,闭了眼翻个身又要睡去。小月儿随手在地上抓了一把桃花,往洛古儿脸上一甩,却不见他醒,于是将手中攥着的花瓣掷在地上,转身走了两步之后,有些恨恨地转头看着洛古儿道:“哼,你个蠢冬瓜。”
小月儿提了打猪草的竹筐,在底下摸出一个布包,拿了柿饼,轻轻放在洛古儿手中,确认他没发现之后,这才蹦跳着走回家去,全然忘了刚才洛古儿还不搭理她来着。洛古儿等了一阵,悄悄睁开眼,将柿饼举起来对着夕阳道:“唉,这个傻月儿。”
“洛古儿~”洛古儿听得几声呼唤,赶忙应了,起身跃下田埂,牵了水牛儿往家走。一路上,微风牵着晚霞,河水潺潺,风景倒是绝美。洛古儿催促牛儿赶快走,要不然回去晚了自己该赶不上师娘的晚饭了。
行了百十来步,洛古儿觉得前面的矮树丛里有什么东西在动,这个日子莫不是蛇该出来了。洛古儿有些担心,但只有这么一条小道能通过,于是毛着胆子,挽了两把长绳,牛儿也跟着快步走起来。洛古儿四下望了,树丛里又没了声音,稍稍一松口气只觉左腿一紧,一只血迹斑斑的大手死死钳住自己,洛古儿想叫,可喉咙像被掐住一般,只能瞪大了眼睛不停呼气,努力想挣脱却无法使出任何力气。树丛里面慢慢探出一个满是血痕的脑袋,竭尽力气说出“救我”二字后便晕了过去。
洛古儿平息了许久,终于冷静下来之后,奋力将那人横在牛背上拉回了家。此时夕阳也渐渐隐去,天变得黑了。
“师父,快开门呐。”洛古儿连声呼叫,大门嘎吱一声,洛古儿怯生生叫了声师父,满脸风霜的师父见不懂事的徒弟没把牛拴回牛圈反而直接牵到大门口,正要开口大骂,只听得牛背上嘶哑的声音,这才明白了怎么回事。
师父查探了那人的伤势,吩咐徒弟取了些草药。师娘端了热水放在一旁,然后将灯芯拔长了,有些担心地看着丈夫。洛古儿一边捣药一边偏过脑袋去瞧那人,这人似乎也就三四十岁,肯定是遇到了坏人,不然身上怎么会有这么严重的刀伤和淤青,显然是受了内伤。
洛古儿自记事起就跟随师父学习医术,在他眼中,师父无所不知,在这小小的村中,师父的地位应该是跟那些年纪很大、很受人尊重的老头一样高。洛古儿想了好久,终于想到了这个词,德高望重。只是有时候就是脾气大了些,爱骂人、罚人,这两点不太好。
“愣着干什么,搭把手。”师父喊了一嗓子,洛古儿赶忙将捣碎之后的药敷在伤口上,又缠了几层粗布。师徒二人一直忙到半夜才停下。
因为是晚上,所以并没有人发现村中来了个不速之客。
“师父,我们要不要告......”洛古儿有些迟疑地问着,师父沉吟了一会儿,大手一挥,摇摇头道:“还是别告诉樵长的好,等他好了,我们悄悄送走他。”
洛古儿点点头,这人来历不明又身负重伤,如果贸然告诉那些老头儿,指不定会搞出什么事情来,到时候弄得人心惶惶,那就真的是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了。洛古儿想着,觉得自己这一刻突然就长大了,能够猜到师父的意思。“快去睡觉,明早还得放牛呢。”师父冷冷道。洛古儿嗯了一声,悻悻地回了房间。
日子过了半个多月,洛古儿也跟平常一样,早晚放牛,白天捣药念书。村中一片祥和,那人也慢慢康复。洛古儿听见里屋一阵响动,那人从床上颤颤巍巍起了身,正一步一步向门外挪,于是赶快叫来了师父。
那人立身朝师父拜了再拜才缓缓坐上椅子,洛古儿倒了茶,然后站在一旁。那人脸上已恢复了一些血色,饮了两杯茶水之后,顿顿嗓子,捻了一把花白胡须,开始讲起一个怪诞的故事。
他本名叫熊志卿,家里世代行医,传到他这一辈已经是第三十八代了,声望自然是越来越高。祖上定下了一个规矩,说是家中继承衣钵的男子在三十六岁那年必须要外出游历,为不同地方的人行医救治,以此来增长学识。
在他三十六岁那年,他辞别了家人踏上了游历行医的征途,前两年一切尚好,可是在他三十八岁那年,他去到了一个偏僻的村子,熊志卿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现在回想起来,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进去的了。”他接着说道,“那是一个很奇怪的村子,村中的人容颜好像不会老,后来才知道他们好像能活很长很长的时间。”
“很长是多长?”洛古儿有些迫不及待。
“就是他们好像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有一少部分人见过其他人逝去,但具体问起他们来,因为时间太长,他们也不记得了。他们没有纪年,只由村中的人在石壁上刻字,我去的时候,两边崖壁上刻满了字。”
熊志卿又回忆了一会儿,接着说道:“那里的人说,他们的祖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来到这里的,当年一场大战之后,部落中死的死、散的散,剩了一批人,倒是天可怜见,一伙人跌跌撞撞,寻了这么一处仙境,就此生活繁衍下来,也不知过了多少年。”熊志卿咳嗽了两声,又端起杯子一钦而尽,旁边的师父也觉得这种稀奇之事闻所未闻。
洛古儿听得有些糊涂了,插嘴道:“那这跟你受伤有什么关系,难道是他们发现你这个外乡人就不讲道理打了你一顿?”
“非也非也,可是问题就出在这里,那里的人因为活着的时间太长,有一些十分向往先辈,于是想追随先辈而去,我觉得他们是因为太无聊了,所以才会这么想,世人都追寻长生,他们得了长生却想终结,实在是搞不懂。”
“那你后来怎么办,难道是悄悄逃走被他们发现了?”洛古儿急切道。
“不是,我没有逃走,此前我是一直救人,但这一回的难题是倒过来,我从没遇见这样的事。说实话,我觉得这事很有挑战,不过这也十分惭愧,我身为医者,唉”熊志卿叹了一口气,要不是因为自己这样的决定,自己也不会被人追杀。
“我试过了许多方式,都没能成功,那里的人反而越吃越精神,一点效用都没有。”熊志卿仰着头,闭上眼睛道:“直到她来了。”洛古儿追问道,是谁。
“一个女人,美丽的女人,洪武文。”熊志卿深吸一口气,“她知道这件事之后要和我比试,我也一时心高气傲,就答应她了。我俩争斗了七七四十九天,她用天山雪莲,我用长生韭,各自调配汤药......”熊志卿不再说下去,他表情有些痛苦但同时又夹杂着一丝不明的情绪。
洛古儿凑近道,“然后呢?”
“我赢了。”熊志卿扶着桌边,摇了摇头,“可我没想到她居然会对我芳心暗许,这才埋下了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