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对《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是有期待的,一方面它是大文豪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另一方面它被纽约时报誉为“人类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可是看完之后,我不知道该怎么讲,心里怪怪的,并不觉得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
通俗一点来说,这本书讲的是贫穷少年爱上土豪女,两人鸿雁往来,被土豪女父亲发现后,土豪女被送出去旅行见世面,见完世面后土豪女回来后果然看不上贫穷少年。后来在一位体面医生的追求及父亲的怂恿下,嫁给医生,步入上流社会。几十年来,贫穷少年一直没能忘记土豪女,但也没怎么断过女人,终于在体面医生去世后重新表白,最后虽已花甲之年,贫穷少年和土豪女终于走到了一起。
在整个故事中,霍乱首先是个故事的大背景,这一生的爱恨都离不开霍乱的身影。贫穷少年爱上土豪女,表现像得了霍乱一样;土豪女因为疑诊霍乱,认识了医生;贫穷少年最后和土豪女外出航游时,也遇上霍乱,禁止返回,贫穷少年说那就让我们一直航行下去。
02
这个设定是不是有点熟悉,《倾城之恋》大概也是这个路子。战争的背景下,白流苏和范柳原,两人之间互相的好感是有的,但若不是在战争中,两人不会如此惺惺相惜,说不清是一座城的沦陷见证了俩人的爱情,还是这俩人刚好在一座城沦陷时恋爱了。
但不管背景如何,爱上了就是爱上了,所有在当下的感情都是真的感情,在当下的选择都是最好的选择。
03
我为什么不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
大概是不喜欢其中的人设。
女主是个土豪女,没有看不起土豪的意思,只是女主理性、冷静得超乎我的想象,确实,她漂亮、聪明、长袖善舞,但我却很少感受到她的真诚。
她大概没有爱过任何人,从贫穷少年弗里萨到体面医生乌比诺,即使两个人都自认为很爱很爱她。
她最爱的可能是她自己吧,如果不是当时的社会制度,她大概会成长为女强人的代表。
贫穷少年弗里萨有一腔才华,但容易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在别人的帮助下,依然在商业上取得很大的成就。
我十分不能理解的是,弗里萨一边自诩要为女主守身如玉,一边又私生活混乱,从青葱少女到大龄寡妇,只要身边的是个女的,几乎都不放过,甚至记录在案。
然后在土豪女的丈夫不幸去世的当天,迫不及待向土豪女表明自己的心意,
这是小时候没吃到的糖,突然有机会吃到了,所以要急不可耐地去吃吗?
这段话,广为人知的应该是这个版本——
“一个人能为爱等待多久?答案是,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可是,这句话没说在等待的时候都干了什么呀!
在等待的时候,我们的痴情男二号贫穷少年从一个女人的怀里滚到另一个女人的怀里。
然后告诉我们,痴情男只走肾、没走心,对女主一直走心、没走肾。
我真的是一脸懵逼,完全不能明白、不能理解为什么要歌颂这样的爱情是伟大的,是觉得我们的三观还不够乱,还需要再挑战一下么?
04
我不觉得年少的女主和痴情男二号的爱情有什么不对,我甚至不反感女主旅行回来后直接打破对痴情男二号的幻想,我也理解女主嫁给体面医生的决定。
可是,我不能接受的是,痴情男二号的言行不一,他心理上想要女主的爱情,身体上又想从别的女人那里获得安慰,整个就是“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典型。
05
我所理解的爱情,
是从一而“忠”,
是三观契合,
是在不能从一而“终”的时候,也能体面地对彼此说再见,
是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
爱的时候,请深爱;
不爱的时候,请离开。
我接受感情可以变质,
但不接受人的本性变质。
我期待美好的爱情,
但也坦然拥抱有缺憾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