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言(1482-1548)是明朝嘉靖年间的著名政治家,他在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进士,历任兵科都给事中、礼部右侍郎、礼部尚书等职,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擢升为少詹事兼翰林学士,十五年(1536)闰十二月正式入阁,十七年(1538)冬成为首辅。夏言在内阁时权重一时,但是其地位起伏不定,先后三次被罢免,最终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因“议复河套”一事触怒明世宗而被杀,成为明朝历史上第一个被杀的内阁首辅。
夏言做官正直敢谏、勇于负责,但为人自负、骄蹇见忤,这或许是他即能成为明代唯一一个生前就被授赠“上柱国”称号(张居正是死后,万历帝迫于压力所赠)、也能成为第一个被杀的内阁首辅的原因。明代王世贞所著《柱国表序》中记载:
“嘉靖十八年,少师夏言以册上帝号,加上柱国。其后上复以加少师严嵩,辞不敢当,谓‘人臣无上。’ 盖欲以形言之僭恣。上果大悦。其后复以加少师徐阶,阶不敢当。万历中,加太傅张居正,居正亦不敢当。居正卒,遂以为赠。而言者不审,谓其实为之也。至形之论劾,且谓无将之罪,而不知上柱国在唐世不为重官而二品勋。”
嘉靖帝即位后,担任兵科给事中的夏言以忠正强直的态度裁革正德年间所滥授之武职。他与御史郑本公、兵部主事汪文盛经过严密审查后,裁撤五军都督府所属京卫以及亲军卫冗员三千二百人。但是夏言认为冗员还是过多,他在《查革正德中滥授武职疏》中陈述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被嘉靖批准,正德以来武职泛滥的问题最终被解决,史载:“辇下为肃清"。
夏言在担任给事中期间的另一项作为是与山西道监察御史樊继祖等清查、退还正德年间被侵占的民地共计二万二百二十九顷二十八亩。 夏言等人仔细调查管理皇庄的宦官与权贵相互勾结、侵占民间田产等违法乱纪之事,提出把皇庄之田“请以负郭大兴县庄田改为各宫亲蚕厂、公桑园矽”、“其余一切改为官地,给民佃种、岁输子粒银两"。又针对勋贵勋大肆吞并土地的行为,更是建议“累朝皇亲侯伯赐田多寡定为中制,量给养赡,过制者一切裁革",此举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压力。史载:“世宗初,命给事中夏言等清核皇庄田。言极言皇庄为厉於民。自是正德以来投献侵牟之地,颇有给还民者"。
嘉靖七年(1528年),嘉靖帝有意改革礼制,即将天、地合祀改为天、地分祀,此举遭到当时的内阁首辅张璁的反对。夏言抓住这个机会上《请举亲蚕典礼疏》,请皇帝、皇后分别到南郊亲耕、北郊亲蚕,为万民做表率;接着继续上疏请天地分祀,此举深合嘉靖帝的心意,夏言的官路自是一路畅通。嘉靖十年(1531)三月,夏言升任少詹事兼翰林学士;九月,升任礼部尚书;嘉靖十五年(1536)闰十二月,夏言以少傅、太子太师、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正式入阁;十七年(1538)冬为首辅;十八年(1539),加少师、特进光禄大夫、上柱国。夏言以火箭般的速度升迁,史载:“去谏官未浃岁拜六卿,前此未有也"。
夏言在内阁期间澄清吏治、打击宦官势力、加强内阁权力,权倾一时。他任次辅时,李时虽为首辅,但政事却多由夏言决定;任首辅时,次辅顾鼎臣在他面前犹如下属一般谨小慎微。然而官居首辅之后的夏言,其仕途却出现了转折,他陷入与武定侯郭勋、礼部尚书严嵩的激烈党争之中。而且当上首辅之后的夏言对嘉靖皇帝也不向以前那样恭谨,其骄横之态逐渐显露。嘉靖十八年(1539年)五月,嘉靖帝下令夏言致仕,史载:“言自微官,朕命张孚敬示令建赞郊礼之议,遂不次进官。其所倚任皆朝廷恩眷,自当益励公勤,尽忠事主,乃每每怠慢不恭,昨所选拟宫僚多不称用,密疏既不遵式,却借封皮以便私情。既不遵奉,原赐印记并历年谕帖,可即进缴。”夏言虽然在后来恢复了官职,但是圣宠已不及以前。
像嘉靖帝这样一个喜好猜疑、刚愎自用的君主而言,夏言的傲慢不恭是万万不能忍受的,严嵩父子以及一干被夏言得罪的官员乘机在嘉靖帝耳边吹风。终于,嘉靖帝在“议复河套"一事上发泄不满,乘机杀害了夏言。
河套本为明朝控制,明永乐年间边军内调,蒙古人得以进入此地。嘉靖年间,鞑靼部俺答汗统一东部蒙古,开始大举南侵,据《松窗梦语》记载:“不入犯三辅则东躏辽,西啮晋,又西掠秦、凉、夏、朔之境,中国罢于奔命”。总督陕西三边军务的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曾铣向朝廷提出收复河套的建议并得到嘉靖的支持,夏言也因为有建立功名的机会而全力支持。但反复无常的嘉靖在不久之后却改变了态度,严嵩等人乘机诬陷夏言与曾铣。曾铣先以“结交近侍”之罪被杀,夏言在通州(今北京市通州区)听闻曾铣的罪名后从车上掉下,痛哭道:“噫!吾死矣。”当年十月,夏言亦以“交结近侍”之罪被斩首。
明清以来的诸多史家对议复河套以及夏言之死感到可惜,尹守衡认为:“夏言之主曾铣复套, 伟哉!振古雄略也!将相调和,返百年之古疆,何有内奸未殄,恶克望成功哉?未见败征,先成罪案,二臣骈首就戮,嵩之罪上通于天矣!”
夏言成为明朝历史上第一个被杀的内阁首辅,谷应泰称“明杀辅臣,始于夏言。”沈德符如此评论:“至嘉靖间,夏言以少詹事与张孚敬互讦,下狱赦出,未几拜相,后三逐三召还,再下狱即死西市,本朝二百余年,宰相蒙殊眷又罹极法者,惟夏一人而已。”
参考资料:
《明世宗实录》;
《嘉靖以来首辅传》,王世贞,明朝;
《国榷》,谈迁,明朝;
《明史》卷196《夏言传》,张廷玉等,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