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艾米的小说,人们会从《山楂树之恋》说起。没错,这是艾米成名的代表作,这部小说让艾米“一举成名”,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更是火爆全国,大获影迷喜爱。但我读艾米的第一篇小说,不是《山楂树之恋》,而是《尘埃腾飞》。此时我想说的正是这部小说。
《尘埃腾飞》开头写得非常趣味,直截了当,容不得陈霭推迟就把陈霭推出了前台 ——陈霭觉得自己以前的确没有尝过被人追的滋味,这可能跟“追”的定义相关。如果说“追”就是男生跑来咨询一下“我想和你谈恋爱,你看行不行”,或者是派个使者来通风报信,说声“王小二喜欢你,想跟你谈恋爱”之类,那陈霭还是有过几个追求者。但如果说“追”是追求者本人主动上门,先不动声色地献殷勤,再坚持不懈地献殷勤,即便被拒绝也百折不饶,把殷勤一直献下去,献到赢得女生的芳心为之,那陈霭就没被人追过了。我承认,这段描述已经让我对“陈霭从未尝过被人追”的故事产生了浓厚的阅读兴致。性格所致?环境所致?家庭所致?成长经历所致?当时,我在未阅读之前就性急的做了一番事前推测,但遗憾是的还是没能探出个究竟来?(这是一本没前言没后语,没有“故事概况”的盗版书,我不能预先知详情。)
起初,我想用“一目十行”的快速阅读方式把这部小说匆匆浏览一遍,尽快知晓故事的最终结局,却不知会被书中时不时跳出来的的冷幽默句子所吸引而情愿“心急必缓”下来:“
一个女生,哪怕长得像个泡菜坛子,也总有一个瓦罐子等着来盖她。
陈霭觉得"太直了"也是个不难听的评语,比"没脑子"更容易让人接受,陈霭自那以后一直都以"太直了"作为自己最简洁的评语,尤其是在做自我批评的时候,一般都离不了以这句话开场:“我这个人,就是太直!
赵亮气呼呼坐在那里,笛子放下也不是,拿着也不是,捏在手里,像是捏着一管暗兵器,手儿抖抖的,仿佛在发功
陈霭不敢相信世界有这样巧合的事!这可是人在诊室坐,缘从天上来,踏破铁鞋无处寻,得来全不用走路
哈哈哈哈哈,我的笑声瞬间让宁静的黑夜不再宁静,我顺手拿出一支笔在书上对上述冷幽默做了评注:
陈霭绝对不是泡菜坛子,或许是酒瓶子,再或许是电线杆吧;
太直了,是因为陈霭弯得不明显;
赵亮在做发功前的充气准备;
看来不用走路果然比不费功夫来得轻便。
当我写下上述评注的时候,就意味着我已经不计较故事的最终结局是“追”还是“不被追”,计较的是这个故事的过程是否有趣味。
但是,我要承认,这个故事是否有趣味和故事本身的内容并没有太直接的联系。我无需去考究,艾米的文字对她所讲述的这个故事到底有什么意义?也无需去验证,我的某些疑惑是否能在艾米的文字中得以解惑?我只需要去感受艾米对这个故事人物一角一笑细致的描述,是否能博得我的一笑,或者是读到他们一连串机智风趣的妙语之时,能否心生出心满意足了的情结来——也即,我希望自己在阅读这个故事时,始终能享受到一种愉悦感。
我读着,直到读到陈霭将被派送去美国留学,才意识出这才是故事的开头,前面几章只是故事“前序”或是“引子”。
好戏——原来在后头。我发出这样的感叹。
陈霭抵达美国之后,究竟会怎样延续她的“追”与“不追”的故事?这是个问题。我又性急读了下去。但马上感觉有点不对劲,似乎故事的“引子”和“正文”衔接得不是很到位,让我吃不准艾米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琢磨着,是否是艾米不喜欢这个故事被“平铺直叙”所约束,多多少少应该添加点悬念,才能体现出故事的复杂性和趣味性,才能吸引喜欢瞎琢磨的读者。很多时候,我读书,确实感觉自己像是一捆受潮的稻草,看到文字的火花,都无法让自己激情的燃起来,只是冒出一股青烟就熄灭了,真是让我痛惜。就我才读完的引子而论,我如果再死心眼去琢磨艾米为什么这样写,那唯恐我就真把这个问题打上了一个死扣。那我注定只能成为化成一股青烟读者了,这对我来说,是不情愿的。
那继续读下去的感受是些什么呢?容我。。。。打打哈欠,伸伸懒腰,先睡了,明天再继续。
继续读,不由对自己说:陈霭初到美国的运气真够好啊。这个时候,故事里的一半人物都出场了——小张,祝老师,腾飞,小杜,腾飞太太,还有陈霭的导师,同事。虽然,我感觉配角太多,抢了主角的戏。但艾米却有本事把他们统统放在故事里面,让他们个个都能不计回报给予陈霭“他乡遇故人”样的关怀,而且感觉他们对陈霭所做的一切都是恰恰是好的姿态。因此,我说,只要陈霭愿意,她完全可以不拒绝任何人提供给她的帮助,毕竟是她需要的——但陈霭必须让我相信,那确实是她不能拒绝的。
在我看来,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在很多小说中处理都过于简单,很多被忽略的细腻因素没有被表现出来。在这部小说中,我很好奇陈霭和小杜,陈霭和腾飞太太的关系,艾米能给予怎样的处理。很多时候,坦率地说,女人内在和外在的美丑和善恶,由她们爱情的成败而定——“被爱情滋养的女人总是美丽的”,我深信不疑。但我不拒绝承认,我也喜欢内心世界稍微多样化复杂化的女人,陈霭正是这样的女人。她能用平常心和小杜相处,却又处处事事显露出她的小心眼,盘算着小杜会不会和腾飞有那种关系,致使她犯下了出卖小杜,尔后又急急忙忙去弥补的错误,她们单独相处在一起的举止和对话虚实相交,如同飞蛾一样让我难以难以捉摸却又让按捺不住去猜测。我读着,心里想,女人都是多疑的,她们一定不情愿我毫无掩饰明目张胆去对她们产生兴趣。还好,故事继续到一半的时候,小杜终于成了局外人,给了我把焦点定格在陈霭身上的便利。
再说陈霭和腾飞太太的感情,我肯定没有弄错,腾飞太太对陈霭的信任来自腾飞对陈霭的信任,因此腾飞太太才会无所顾忌的对陈霭如实道来和腾飞在一起生活的点滴详情。而陈霭,一直是用“极其微妙”的心思在做腾飞太太的忠实听众,陈霭一面给腾飞太太出谋划策,一面又暗自在心里直叫苦——陈霭的神经真是够发达 ——别误会,我是在赞美陈霭,因为在那样的背景前提下,陈霭说的任何一句话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唤醒了腾太太愿意把陈霭视为知己的欲望。
实话说来,我并不反感藤太太,甚至感觉她性情平实,神经质,固执,既不会揣摩丈夫迎合丈夫的心思,也不会肩负女主人的职责在家设宴待友;行为举止又显得笨手笨脚,致使腾飞都感觉和自己的太太交往是一件乏味的事情。确实,腾太太不善于交际,又缺乏幽默感,她对腾飞的一切误解都来自她丰富狭隘的想象力,无疑,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就是给腾飞爱上陈霭提供的难寻的好时机。写到这,我不由发出这样的疑问,要是没有腾飞太太对陈霭的过分亲信,或许陈霭和腾飞之间就无故事可言?或许,是这样吧。
哎!都扯了半天,还没有扯到“追”与“不追”的问题。不行,非扯不可:)
陈霭抵达美国,前前后后遇到了三位和他有牵连的男士:小张,祝老师,腾飞。无疑,小张,祝老师的出场是为腾飞的出场做铺垫。这三个男人,各自都用千秋,都对陈蔼似乎有一见钟情的喜欢,实在惹我眼红。
有其他事情需要做,未完待续,不晓得什么时候再有时间续,先放这儿吧。
碰碰上海演出为我购置的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