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非主题之“孤勇”。】
他在房子一侧开垦出两亩田地,冬天种小麦,夏天种玉米;另一侧圈起栅栏,里面养着两头羊,七八只鸡。这里离最近的镇子有二十里,离集市三十里,需要购置物品时,他会背上一筐鸡蛋,拄着拐杖,天不亮就出发,蹒蹒跚跚走上小半天,到集市上卖掉鸡蛋,再用卖鸡蛋的钱买酒和烟草。酒是那种散装的高粱酒,在他还是猎人的时候,只卖两毛钱一斤,现在涨到八毛五了,他一次买十斤,够喝半个月。他想等麦子收割了,就种上高粱,自己学着酿酒,想来这没什么难的。烟草店主要经营古玩和玉石,兼卖烟草,店主和他年纪相仿,每次他去了,都要故意放慢打包烟丝的动作,絮絮叨叨和他说上一会话:等我们这批老头子都死绝了,市面上大概就见不到散装的烟丝了;我儿子几次让我把烟丝生意停掉,都被我骂回去,只要我还活着,就不可能停的,所以你得盼着我多活几年,起码比你活得久才行,不然你就买不到烟丝抽了;听说你原来是个猎人,有没有猎到过熊瞎子,老虎?听说你还在山里碰到过独角兽,你的腿是不是被独角兽咬瘸的?你的老婆呢?你儿子是怎么死的?对于这些无聊的问题,他都笑笑应付过去,付完钱便拖着那条残腿离开。他知道镇子上流传着许多关于他的传说,说他枪法奇准,曾一枪打瞎老虎的眼睛,怕伤了虎皮,用一根木棒跟瞎了的老虎搏斗,背上被虎爪挠出一道半米长几公分深的血口子,几乎能看到内脏,老虎的下场更惨,在木棒连击下晕死过去,他用绳套套住老虎的脖子,活活把那老虎勒死了。还有更玄的,他都不予理会。近来店主又在不厌其烦地向他推销一种卷烟器,形状和大小都类似骨灰盒,只是外面多了一个摇杆,把烟丝和烟纸装进去,转动摇杆,十几秒后就会从下方那个圆形小孔里吐出一支烟来,跟成品香烟没有两样。用卷烟器卷出来的烟更密实,一支顶两支,还节约了时间,一个钟头就能卷百十支,最重要的是不会浪费烟丝,店主一边给他做示范,一边滔滔不绝地讲解,希望能够打动他,只要十五块钱,终身质保,那句话怎么说的?人跟动物的区别就是人会利用工具,当然了,还会发明创造,照我看,卷烟器是比造纸术印刷术更厉害的发明……他接过店主卷出的香烟,却按下买卷烟器的念头,他不心疼钱,只是不想把卷烟的工序缩短。烟丝攥在掌心揉搓,捏在指间铺进烟纸,细致地卷成一头粗一头细的纸筒,舌头捋着边缘舔舐,利用唾液使烟纸黏合,将细头儿空余的烟纸拧在一起,掐掉,含在嘴里,点燃,身子靠在老藤椅上,深深吸上一口烟。他每天重复这个过程二十遍,将它填充进人生步入晚年后逐渐多出来的缝隙里,使时间变得紧实。酒的作用类似,中午和晚上各喝一杯,就一把花生米,慢慢抿咂,光景就在吞咽和嚼嗑中有了棱角,变得可以触摸。
这个冬天比往年要冷一些,刚刚立冬就下了一场大雪,雪盖住了山,盖住了树木,也盖住了他的房子,整个世界都被裹进雪里。房子用松木搭建而成,跟他一样上了年纪,阳面出现很多裂纹,阴面长出霉斑,还有蘑菇(近来他的皮肤上生出鸟粪样的斑点,一些隐蔽部位也饱受暗疮困扰)。他用那支没剩几根毛的扫帚清扫着路上的积雪,没一会儿就感觉热了,热气被囚禁在棉袄里,无处发散,就凝结成了汗,聚集在他的腋下和胯间。他停下来,摘掉手套,揉了揉红胀的脸,又隔着棉裤抓挠裤裆(棉裤太厚,难以搔到痒处),放眼远处,干净的白里滚进两个污浊的黑点。是两个人,他们从视线的尽头一路走过来了。
他的房子很久没有迎来过客人了,上一次是在十年前的秋天,他断腿三个月后。那人在他沉睡时推开他的房门,将他从噩梦中唤醒。他梦到那兽闯进他的家,咬死了他的妻子,将她血淋淋的尸体叼在嘴里,挑衅似的看着他。它的眼睛像两团燃烧的蓝色冰块,将他冻在原地,动弹不得。他快哭了。他擦了一把脸上混合了泪水和眼屎的浑浊液体,坐起身来看向来人。那人拉过屋里唯一的一把椅子——当时还没有那么老的那把藤椅,坐在他的面前,语气诚恳地向他求购一张虎皮。开出的价钱很诱人。他只好抬起那条夹着木板的腿,证明自己再也无法从事狩猎活动。那人跟他道过歉后,匆匆离去。那半年他是怎么过来的呢?他反复发烧,饮食起居没人照料,只能用那点残存的意志支撑着虚弱的身躯,有一度,他都怀疑自己会很快死在木屋里,尸体发臭腐烂,成为苍蝇蛆虫的美餐,也许十年八年才会被人发现,那时候他只剩下一具白骨,甚至骨头都已被野兽叼走——有些动物是很喜欢把骨头当成玩具的,比如狗。当初他是养过一条狗的,每个猎人身后都应该跟着一条狗,它很勇猛,也很忠诚。这是成为一条优质猎犬的必要条件,这让它陪了他十年,为他立下赫赫战功,最后,也是勇猛和忠诚害了它。它死了,死得很惨烈。他活了下来,此后的十年里,他无数次想到一个词,苟延残喘。
他把两个年轻人请进木屋,拨开火炉风门,火舌蹿上来,包围了墩在炉口的铁壶壶底,水重新沸腾起来,顶撞着壶盖,发出嘶嘶哨响。他打开橱柜,翻出两只杯子准备刷洗,却发现两个年轻人站在炉子旁,无措地看着他。他抱歉似的笑了笑,搬过来藤椅,又从床下抽出一只小马扎,摆在炉子旁。坐,你们坐,他竟有些拘谨。其中一个年轻人摘了帽子,是个光头,光头说,打扰你了大叔,其实我们只是想上山,谁知道赶上这大雪。 他看了一眼光头背后的包袱,再把目光转向另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小胡子同样背着包袱,他立即警觉起来。猎人的直觉告诉他,包袱里藏着枪。
十年前那个求虎皮的来客独自上了山,再也没有下来。等到伤口愈合,他拄着拐杖,背上猎枪,再一次进到山里。多年来,他第一次感到害怕,远处传来的声响,眼前突然闪过的影子,都会令他精神紧张,他找了一天,庆幸没遇到那兽,却也没找到那人,他宽慰自己,想来那人已从山的另一侧离开,虽然另一侧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可他还是置正常的行为逻辑于不顾,顽固地心存希望。直到他在山顶看到挂在树枝上带血的布片,似一面旗帜,在风中招招展展,才瞬间僵直了身子,头颅里嗡嗡作响。显然它来自某个人的衣服。当初自己就是在这附近出的事,那天他很幸运,捡回一条命。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的运气,他应该提醒来人的,阻止他踏足山林,但他什么都没做,他眼睁睁看他上了山,进了林子,将那六尺高的身躯填喂进那兽的嘴巴。
好半天,他止住身体的颤抖,从树枝上摘下布片,掖进腰间。他取过枪,横抱在胸前,将腋下的拐杖夹得更紧了些。不是每天都有那么好的运气,能让他在险境中逃生。他现在孤身一人,没了那条忠诚且勇猛的猎犬,何况还瘸着一条腿。天快黑了,太阳已隐入远处一片树林后,只露出一片红色的光晕,在树尖上瑟缩抖动。黑暗从石缝从草尖从蛇鼠留下的孔洞里漫过来,向他围拢,一步步逼近。一阵冷风从两棵树的间隙中蹿出来,扑在他身上,他打了寒战,头上却冒出汗珠,他抱紧枪,枪口调向前方,蹭着步子慢慢挪动,拐杖却不知什么时候从腋窝滑落,倒在了身后的草丛中。
他支上那张画着棋盘的小方桌(格子和楚河汉界的字样已经模糊不清),将水杯放在方桌中央,各自倒上半杯水,向两个年轻人的方向推去,他说,喝水。光头从藤椅里探出身子,手掌轻触杯身,又弹开去,他说,谢谢。光头的另一只手仍抱着包袱。小胡子坐在马扎上,塌着腰,双臂抱膝,头扭向窗外,望着那一方被框住的白皑皑的山出神。小胡子的枪放在脚下。
老人拿起炉子旁边的铁铲,往炉子里添煤,噼噗作响中,火星伴着烟尘升腾起来,闪烁两下,灭了,缓慢地向地面飘落。他提起铁壶,重新盖上炉口,火就被镇压下去。小胡子没有被他弄出来的声响吸引,仍然注视着窗外。窗外雪地被阳光偷换了颜色,成为暗淡的黄色。再过一个小时,天将黑下来。他说,大雪封山,恐怕得开春才进得去了。对于没有经验的猎人来说,他的话并不夸张,大雪覆盖下,很难找到登山的路径,即便能够上山,碰到猛兽也难以隐藏和躲避。当然,如果换作十年前的他,这都不成问题。他垂着眼皮,目光游走在小胡子和光头之间,他要观察他们的反应。小胡子依旧没说话,只是把头从窗口的方向转了回来,眼睛盯向光头。光头轻抚着怀里裹着猎枪的蛇皮袋说,不,我们明天就上山。他的语气坚定,如山中的雪松般不可撼动。
老人不再说话,从床头端过报纸糊成的六边形纸篓,打开盖子,里面装着烟丝和裁好的烟纸,他认认真真卷起烟。纸篓对着光头的一面登着一则二十年前的新闻,北京大学迎来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新生;对着小胡子的一面是一条米酒广告,豉味玉米烧,米酒当中,质量称雄。卷烟的时候他会无意识鼓起嘴,下嘴唇包住上嘴唇,不停蠕动,像在研磨着什么,卷好一支,他递给小胡子,小胡子摆了摆手,说不会,又递给光头,光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塔山,弹出两支,说,抽我的。他就折返回那夹烟的手,将烟送进自己嘴里,划燃一根火柴,说,抽自己的。
在烟雾缭绕中,房间里光线慢慢暗下来,天就黑了,炉里火光愈加不安分,一伸一曲窜动,映得人脸忽明忽暗。老人取出蜡烛,点燃,心脏样的小火苗虚弱地搏动,他用一只手圈起它,阻挡住风的侵袭,直到它强健起来,他把蜡烛悬在方桌正中,倒转过来,一滴蜡油泪一样滚落,又一滴蜡油泪一样滚落,在桌面汇合,凝成一颗白色的哀叹,老人把蜡烛摆正,用力戳上去,蜡烛就树般长在了桌面。他听到光头的肚子在轻声啼诉,随后引起了小胡子肚子的共鸣,他想,是时候了,现在不用自己再去费口舌了,他们的肚子会迫使他们留下来,只要过了今晚,一切都好办。他扔掉烟蒂,在脚下碾灭,假装咳嗽了一声,说,我去杀鸡。光头和小胡子对视了一眼,光头说,可能还要在这里借宿一晚,我们可以给钱。老人站起身,抖了抖那条断腿,掸去裤子上的烟灰,说,钱倒无所谓,房间有,只是多年没人住,放了些杂物,你们得自己收拾,还有,没炉子,不过看你们年轻,火力壮,应该抗冻。两个年轻人几乎异口同声说,好,没问题。
他披上棉袄,摸起手电筒,踱出木屋,寒风从他身上碾过去,让他的皮肤为之一紧,五官蹙缩在了一起。手电光在夜色中掘出一个金黄的洞,椭圆形的洞口在雪地上闪耀。光带他来到围栏前,两只羊偎在鸡窝旁睡了,一只听到动静,抬头看了看他,又将头扎进了另一只的肚皮下,鸡窝里传出一阵嘈杂,鸡在里面辗转。他打开围栏门,走进去,脚踩进雪里,发出一轻一重一轻又一重的咯吱声,身后就印出一串乌黑的脚印,笔直地延伸至鸡窝前。那只红毛母鸡卧在鸡窝口,骨碌着小圆眼睛看向他,它一定意识到了什么,当他蹲下身子的时候,迅速闪进鸡窝,钻进一丛丛缤纷的羽毛里。其他的鸡看起来都浑浑噩噩,有的打着瞌睡,有的歪头打量他。那只芦花鸡就缩在鸡窝另一侧,离群,索居。就它吧,养了八年的老母鸡,身上的毛秃了一半,裸露的皮肤上还生出一块块硬币大小的癣斑,再说了,入冬以来,它再没下过一个蛋。用他招待客人再合适不过,只要客人不在意那些红色斑点。他把手探进鸡窝,握住老母鸡的脖子。它的温顺令他意外,迟疑了片刻才将它拎出鸡窝。
那只老母鸡静静躺在案板上,安心等待一把菜刀将自己的脑袋和身躯分开。他的手插入老母鸡的翅底,灼热的温度仍能让他感受到蓬勃的生命力,而从它的眼睛里却再难寻摸到求生之欲。他叫过两个年轻人,你们谁敢杀鸡?我怕见血。这不仅是一场杀戮,一餐饕餮,这更是一次测验,以那只生存了八年之久榨干了全部价值仅剩一副身躯可供食用的老母鸡为祭,他望定两个年轻人,语气里流露怯懦眼神却彰显锋利。小胡子是个怂包,他确认了之前的判断,面对垂死的老母鸡,小胡子脸色变得苍白,双手也似乎无处安放而胡乱摇摆,我也不敢,倒也不是不敢,只是不忍心,让我吃倒是可以。说完,还自嘲似的笑了笑,笑声在喉咙里遇到阻碍,传出嘴巴时曲折而磕绊。光头是个硬茬,他从案板上取过菜刀,在手中上下掂量,又把刀端到眼前,观察刃口,接着,刀刃在平摊开的左手掌心轻轻划过,他眯起眼睛,享受这过程,刀有点钝了,杀完鸡我帮您磨一磨。光头一手掐鸡翅,食指勾住鸡脖——老母鸡的爪子弹了一下,随即伸直,另一手将菜刀在鸡脖上剐蹭,一簇鸡毛飘落下来,露出原本覆盖在鸡毛下粉红色的皮肤,刀光一闪,老人闭上了眼睛,一蓬艳红泼入眼帘。
十年前的秋天,那个午后,他寻来客未果,从山顶沿原路返回,走到半途,被石头绊了一跤,摔倒在山路上,尾椎突袭而来的剧痛让他大叫出声,回音缈缈,草木随之震荡,沙啦沙啦应和作响。枪托撑地,试了两次,都没能站起身,只好作罢,抬头长叹了一口气。伤上加伤,这次再难行走。漆黑的天空如一口生满铁锈的锅,将他倒扣于锅内,几颗寒星冷不防闪一下,像在发送遇险信号。长夜尚浅,他将在这半山腰度过一个危机四伏的夜晚。雾气由地底钻出,悬于地面,缠着他的腿,缓缓攀升,不多时就没过胸口。脖领涌入丝丝暖风,似有人用嘴吹拂,他浑身一颤,发根全部竖了起来。身后传来粗重如鼓鸣的鼻息声,呼——噜——呼——噜——他能清晰听到来自某个喉咙里的痰音,如他咽喉炎的症状,只是放大了数十倍。他的心脏剧烈跳动,像一只被囚的鹰隼,不停撞击着笼壁,试图挣脱,而身体却变成一块石头,长进了土里,动弹不得。他能感觉到汗水如虫子般前仆后继从额头爬下来,源源不断钻入衣领,从第三根脊椎骨处一哄而散,转瞬遍布全身。他浸泡进了汗里。身体被连根拔起,他仍僵直着,没错,姿势就像十年后某个冬夜待宰的那只老母鸡。他的双脚漂浮在雾上,衣领吊在半空,身后的鼻息更加粗重,热浪滚过头顶,双耳,脖颈,让他感觉自己的脑袋正在经历一次蒸煮,而浓烈的腥臭味又使他产生了置身咸鱼堆的错觉。脚步声绵延,四只爪子错落而行,像巨石由山巅滚落。在不断的颠簸中,他的手脚终于解冻,悄悄调转枪口,枪管划过脸颊,贴上后脑勺,只要拉开枪栓,扣动扳机,子弹必将穿透那兽的下颌骨,射入头颅,让它一命呜呼。他的食指悄悄靠近扳机,一雪前耻的机会就在眼前。那兽却似洞悉了他的意图,猛甩了两下嘴巴,他的身子便钟摆样摆荡起来,猎枪也险些脱手。
肉香很快填充满房间,老人感觉衣服的褶皱中,头发梢上,隐蔽的毛发里,全身上下无不涂抹了鸡肉的味道,他很恶心,又伴随着一丝悲伤。半小时后,老母鸡变成鸡块炖蘑菇被盛进搪瓷盆里,盆口氤氲的热气如它的魂魄,与自己的遗体依依告别,不舍离去。老人温好一壶酒,给光头和小胡子倒满面前的玻璃杯,酒香喷涌而出,小胡子的鼻子先醉了,他打了一个喷嚏,吸了口鼻涕,说,好冲,起码六十度。光头说,我爹之前也好喝两口,常跟我讲,烈酒配老鸡,越喝越欢喜,当时我不懂,从不陪他喝酒,还笑话他馋嘴,等我也爱上这口儿,想陪他,却只能等每年清明了。端起杯,舌尖浸入酒液中,吧嗒下嘴巴,又说,够劲儿。小胡子大口吃着鸡肉,一截鸡大腿转眼只剩下骨头。第一杯酒喝完,蜡烛燃到桌面,灯芯栽倒在蜡油里,顷刻溺毙,屋里瞬间黑下来,小胡子惊叫,骂了一句脏话。光头没出声,窸窸窣窣的,将什么握在手里。老人眯起眼睛,模糊看到小胡子的头颅茫然地左右摇摆,而光头紧紧抱住猎枪,正凝神注视着他。他在心里赞叹,真是当猎人的料子。他就着炉火的光亮找出一支蜡烛,点着,重新粘在桌子上。光头已放下枪,一手提起筷子,一手握住酒杯。
他说,喝酒。小胡子醉了,脸在烛光的映衬下一半土红,另一半是焦煳的黑,摸胡子时手指误捅入鼻孔,脸就开始变形,像一块烤红薯即将被从中撕开。光头果然不好对付,他的举止和喝酒前没有两样,眼睛甚至更亮了些。不能等了,从现在开始,在第二支蜡烛刚刚燃起,第三杯酒已然见底之际,他的计划要实施了。你们上山干什么?不行,太直接了,会引起警惕,迂回一点,有了。老人两根手指探进烛火,捏掉因过长而歪下来的半截灯芯,在手中搓捏一阵,弹入酒杯,那大小如米粒乌黑的一颗在酒中螺旋下沉,至杯底,打了个滚儿,静止不动了,灰屑剥离,散至酒中,染上一层暮色。他喝了一口,目光从杯口撩出去,见小胡子正目瞪口呆看着自己,而光头面容平静。他说,见笑了,这山上的习俗,说是喝了泡过灯芯的酒,上山不会迷路,碰上猛兽也能逢凶化吉,原来每次上山打猎前都会喝上一杯,现在不打猎了,这个习惯却保留了下来。小胡子歪着头,伸手去够烛火,两次都偏出,仍不放弃,第三次,食指触碰到烛火,又迅速缩了回去,放在嘴边吹拂,好烫,他说。光头质疑道,你是猎人?猎人却不敢杀鸡吗?老人说,惭愧啊,十年前上山,差点交待了,从此再不敢杀生。两个年轻人疑惑地看着他,他却不再言语。光头望着老人面前光洁的桌面,说,肉你也没吃。老人说,那以后也不再吃肉,吃了就犯恶心。小胡子伸长脖子,说,到底碰到什么事了?老人说,一只野兽。小胡子追问,独角兽吗?光头斜了小胡子一眼,嘴唇动了动,却没出声。
老人说,没错,就是独角兽。光头转动手中的酒杯,杯底摩擦桌面,发出吱吱怪响,大叔,话说到这份上,我也就不再瞒你,我们这次来,也是为了那独角兽。小胡子插言,听说那独角兽身子有马那么长,高如大象,背上生了一层绿毛,卧在草坑儿里,分不出是草是兽,却偏偏长了个招摇的银角,竖在头顶,像一尊宝塔。老人说,错了,错了,我亲眼见过,它身长至少十米,两层楼那么高,长了个虎头,却从嘴边呲出两根象牙,那根角戳在额头,闪闪发光,到了晚上,光照十里,赛过明灯,四只爪子都有碌碡大,被它踩一脚,保管两头冒泡,七窍生烟。小胡子缩了缩脖子,吞口唾沫,看向光头;光头的手放在酒杯上,翘起的食指不停敲打杯身。听说它的角是一种奇药,良久,光头终于开口,只取指甲盖大的一粒,碾碎了,融进水里,喝下去包治百病。老人说,都是传言,有谁试过?碰到它的人没一个活着回来,除了我,侥幸捡回一条命,却也搭上了一条腿。说罢,他微微抬起那条残腿,手掌在膝盖上拍了拍。小胡子再次缩起脖子,老人看在眼里,他相信,如果小胡子是一只乌龟,脑袋此时已经装进胸腔。光头恶狠狠地嚼一块鸡肉,老人隐约听到那只老母鸡在半空痛苦鸣叫,片刻,吐出一块碎骨,小拇指塞进嘴里剔着牙,抽出来,弹掉指甲上的肉屑,说,我们有枪,还是两个人,一个在前面打它的眼睛,一个在后面打它大腿,废了它的眼和腿,它再凶猛也得乖乖就擒,难道它还能钢筋铁骨刀枪不入?小胡子用筷子头点着桌面,哥,我这枪法,连你十分之一都赶不上,你是指哪打哪,我是打哪指哪。光头说,你怕了?小胡子说,传言是不是真的还两说,为这送了命值吗?光头双眼逼视小胡子,管它真假,能卖钱是实打实的吧,那人亲口说一百万收那只兽角,当时你也在场。小胡子目光躲闪,如果是假的,我老婆的病 ……光头打断他,你傻吗?有了一百万,什么病治不好?小胡子就沉默了,再次捋起胡子。光头煮不软炖不烂,得加大火候。老人说,如果你们要猎那只独角兽,我得警告你们,那玩意儿凶悍得紧,叫一声山摇地动,跺一脚平地打井,尾巴一甩,碗口粗的大树齐腰折断,我这条腿就是被它踩断的,幸亏我及时滚下山涧,才保住了小命。小胡子双肩轻微抖动,光头笑起来,问小胡子,你怕了?小胡子摇摇头,又点了点头,光头说,那你可以退出,明天我自己进山,反正我贱命一条,几十万高利贷还不上,左右是死,还不如搏一搏,万一运气好,得了那独角兽的角,这辈子就翻了身。小胡子眨了眨眼,说,我跟你去,我老婆的病要治不好,我活着也没意思了。两根手指准确无误探入烛火,捻下一截灯芯,又将沾了灯芯灰的手指浸入酒里。
两个顽固的年轻人,只能另想办法了。老人一边喝酒,一边动着脑筋,直到一壶酒喝光,第二支蜡烛燃到只剩三分之一,他仍没主意,意识却已随着烛火开始摇晃。小胡子提议休息,他说话时嘴巴里满是沟壑,让舌头连跌了几个跟头。光头也附和,明天还要进山,今晚就此打住,等从山上回来,必定用一部分兽角答谢老人。老人将两人引至隔壁房间,打开门,阴冷潮湿的气息被关押日久,此时得了释放,动作野蛮地裹挟住三人。老人打了个寒噤,掌上灯,屋子一角堆着杂物,另一角摆着一张单人床。他儿子曾睡在上面,现在睡着硬币厚的灰尘。他从屋外抱进干麦秸,铺在地上,又从杂物堆中寻出两床露出瓤子的棉被,一床放在床头,一床撂在麦秸上,说,将就将就吧。小胡子口中道着谢,身子已歪在床上。光头送老人出了房间,随手关上了房门。
老人坐在火炉旁,伸手烤着火,蜡烛只剩拇指长的一截,吹熄了,就着一方炉光,倾听隔壁的声响,一阵窸窸窣窣过后,一切声音都销匿了。再等十分钟,待他们熟睡,就可以行动了,他相信高粱酒的效力,必定让两个年轻人沉睡如死猪,哪怕地震雷鸣都无法吵醒他们。门一推就开了,保险起见,离开前,他偷偷拿走了门闩,闪身入内,反手将门合上,黑暗中鼾声起伏,窗棂被风吹得格楞楞响,那扇窗边缘有缝隙,钻风,儿子在的时候,他用石灰粉修缮过一次,现今又出了问题。他在门前站了一会儿,等到眼睛适应黑暗,隐约看得到睡着的两个人,床上的平躺,没盖被子,穿着衣裳,棉被卷成一个卷,堆在枕头旁;地上的侧躺,仅一个头露在棉被外,从棉被的轮廓能够看出身子弓成虾的形状。他悄悄靠近,寻找猎枪,他发现小胡子的猎枪压在被子下,光头的猎枪藏在被子里,一截枪管露在外面,贴着他的脸。他去抽小胡子的枪,小胡子翻了个身,肚子压在枪托上;去拉光头的枪,枪口抖了抖,光头却开了口,爹,您别怪我,不是我想开枪,是它自己走了火。老人一激灵,松了手,脊背发凉,悄悄退出房间,关好门,上了锁。盗不到枪,将他们关起来总简单,结果都一样,他只要他们上不得山。明天一早,他就到镇上举报,带派出所的人来,没收两人的枪,也许还得关他们一阵子,他们会恨他,也许会报复,没关系,他候着,圈里还有六七只鸡,不够的话,搭上那两头羊,酒嘛,再打十斤,诚意摆足,他们会理解他的。一会儿就出发,天黑,又下过雪,道路难行,加上腿脚不利索,等到了镇上,也就天光大亮了,派出所刚好上班。酒劲上涌,脑袋嗡嗡响,先歇一会儿,就一会儿。他紧了紧棉袄,歪倒在床上。
等他睁开眼,夜早退了,一束阳光支在窗口和床铺间,撑出一个明晃晃的白天。他跳下床,拖着那条残腿,来到隔壁门前,门和锁都是原先的模样,他松了口气,又不放心,把门推开一条缝,眼睛凑上去,能看到半张床,被子摊开在上面,人不在,枪也不在。他忙敲门,果无人应。打开锁,屋里空了,窗玻璃碎了一地,窗台上用半块砖头压着一张百元钞票,一角在风中蝴蝶翅膀一样啪啦啦甩动。他来到屋后,四只脚印印在雪中,逶迤入了山。他跺脚,抽了自己一巴掌,悔恨多贪那两杯酒,匆匆进了屋,从床下拉出一只木匣,拂去上面积尘,打开盖子,露出锃亮的枪托和乌黑的枪管,这支虎头牌双管猎枪当初被他私藏起来,十年未见天光。在他的抚摸下,枪身上沉积数年的被冷落的怨气一扫而去,重新光芒熠熠。他曾用它杀过老虎,猎过熊瞎子,所到之处,未尝败绩,谁成想,却在那兽面前折了戟。
十几年前,他携妻儿来到山下,定居下来,每日背上枪,带着狗,进到山里,不为杀虎,不为猎熊,只想寻传说中那只独角兽,取了它的角,好治疗儿子顽固的心绞痛。几年都无所获,儿子的病情却日益加重,老伴劝他将儿子送医,他哪肯听,说不是庸医误诊,儿子何至于病得如此严重。那年初夏,他照例进到山里,却碰到那兽,他开了一枪,那兽身子一跃,子弹贴着肚皮飞过去。那兽被惹恼,向他鱼跃而来,狗冲上前去,被那兽一口咬住脖颈,转眼就断了气。危急中,他滚下山涧,断了一条腿,躺在山谷里,动弹不得,靠落在地上的野果维生。等他能勉强移动,爬出山谷,撑着身子回到家中,却发现屋门洞开,人影都没一个,儿子的坟立在屋后,老伴不知去了哪里。
此刻那坟已被雪掩埋,脚印在坟前分岔,又在坟后合拢,他们绕过了蛰伏在雪下的秘密。他穿好大衣,换上雪地靴,背了枪,子弹装满口袋,又一次进了山。脚印在山脚变得凌乱,许是在找登山的路,踩出一个圈,涌出许多枝杈来,多数被截断,仅一支插进山去,在满山泛光的白雪中,如淌在脸上两串浑浊的泪。他尾随着那脚印,紧紧追赶。他们的步子大,他的步子小,一只脚踏上脚印,另只脚只能踩进雪里,吱呀一声,雪没过鞋帮,灌到鞋里,脚脖子一阵冰凉。脚印又在几处纷乱,或者树下,或者石堆旁,间或插入动物的爪印,兔子或野猫。这对他们造不成困扰。爬到半山腰,雪薄了不少,路却更加难行,石块交错堆叠,坑洼不平,他那条残腿又疼起来。后背浸出一层汗水,他搔了搔裤裆,敞开大衣,用衣袖拂去身侧一块圆石上的雪,坐了上去。从裤兜摸出一支事先卷好的烟(已被压得变形,像一根示意数字九的手指),点着,抽到一半儿,汗泻下去,风一吹,身上凉起来,他起身,换了只肩膀背枪,往山上看一眼,继续追赶脚印。喉咙发痒,胸膛憋闷,他扔了烟,剧烈咳嗽起来,气管扯动内脏,丝丝缕缕地痛,吐出一口浓痰,感叹,真就老了,人终究抗争不过岁月,谁又抗争得过?想来那兽也只剩一把老骨头了。
一串血迹花瓣样开在雪上,循着血迹望去,他看到蹲在树下雪窝里的那只兔子。灰色皮毛上沾了刺目的红,污染进白的雪里,暴露出山的本色。踮脚走过去,那兔子身体一挣,试图逃遁,却没能挪动分毫。他提着它的后脖颈,将它拎起来,雪由它身上剥落,露出血迹斑斑的一条后腿。他查看了它的伤势,腿断了,一截骨头戳破皮肉,横陈在关节外。他把兔子平放在石头上,轻抚它的皮毛。它抖得很厉害。他折下一段松枝,擗去叶子,再从中折断,夹住兔子的伤腿,又从自己贴身的毛衣上抽出一截毛线,绑住松枝。整个过程,兔子都在安静地看着他。而他的手却一直在抖。他妈的,难道帕金森也找上门了吗?来吧,尽管来好了,总不至于吃饭吃到鼻子里。兔子放回树下,他继续赶路,走出去十几米,心中生出些许不忍来,又折返回去,寻那兔子,那兔子仍在翘首看着他,他心头一热,将兔子抱起,搂进怀里。
脚印延伸至远处一片松林,隐没其中,他加快脚步,残腿又痛起来,那只脚再难抬起,他只好卸下枪,手握枪管,枪托撑地充当拐杖。到树林前,他听到一声枪响,一群麻雀从林间飞出,如一团乌云冲入天际。他站定,单手提起猎枪。他们遇到那兽了吗?若真如此,他该帮谁?是加入两个年轻人,与他们一同击杀那兽,还是协助那兽,阻击来犯的敌人?他们还很年轻,一个妻子卧病,需他照料,另一个虽然模样凶恶,举止也令人生厌,但是他的眼睛,怎么越看越像儿子呢?那兽呢,多少个夜晚,他在床上辗转,山上传来它的啸叫,时高时低,时壮阔时婉转,似知他未睡,与他倾诉衷肠。他便爬起身,站在门口,双手圈在嘴边呈喇叭口状,深吸一口气,学着那兽,咿咿呀呀呼喝,声音波浪般层层叠叠推送到山间,过许久,山林震荡,那兽发来回应。一人一兽就这样对山歌般交流上许久,直到晨光乍现。近两年,那兽越发沉默了,偶尔听到它的叫声,也低沉了许多,变得浑浊。而他也再难聚起力气,提高嗓门了。他们都老了,都不复当年之勇,他走路都有些困难了,它还能躲过子弹的袭击吗?怀里的兔子身子一扭,跃到地面,打了个滚儿,身上沾满白的雪和黑的泥,雪和泥混淆在一起,难以区分,晃晃耳朵,钻入树林去了,他定在原地,脚下似生出根来,将他牢牢种进山石里。
十年前的那个秋夜,他被那兽衔在嘴里,一路游游荡荡,向山下而来。他已预见自己不久后的命运,被利爪和尖牙撕成碎片,填进那兽的嘴巴,经由肠胃,血肉被消化殆尽,变成一堆残渣,排出那兽的肛门,运气好的话,埋身树下,成为滋养树木的肥料,运气不好,落在石头上,成为屎壳郎的玩物。到达山脚,他终于聚起全身最后一丝力气,举起猎枪,朝头顶扣动了扳机,一声巨响伴随着鼻腔的嘶鸣在山间回荡,他的身体剧烈甩动,一汪黏稠滚烫的液体滴落头顶,流了满脸。片刻之后,他的身体触到地面,停了下来,那兽发出一声低吼,震得他耳鼓轰响,他紧闭双眼,静待它的发落,脚步声却逐渐远去。他睁开眼睛,抹去脸上血迹,发现自己置身家门前。雾已散尽,月光澄明。他回首望去,那兽的身影已然变成一个白点,在月下一闪,融进了黝黑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