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与少年时期的这一段故事,是我很早之前便想记录下来的。无奈于每每提笔,总是顿在了第一个字。
是因为脑中印象已经模糊的缘故么?或许吧,许多场景的存在都是片段式的,我竭力想要回忆起前因后果,到底无踪可寻。就像断线的珠子一般,珠子光泽颜色再好,也续不起长串。
其实算算时间,最遥远的也不过是十余年!十余年?十余年,于记性差的人而言,同那时的日月早已划出了一道鸿沟。
我很是羡慕那些晚年时期尚能够清晰写出幼年时欢声笑语的笔者,我实在没这个能耐,我今年不过二十岁,就已觉得那些痕迹在逐渐淡去,再不提笔挽留,只怕要看它在风中消弭。
故乡,是我永远绕不去的一个话题。说来也奇怪,如上所说,很多事情我都记不大清了,可是在这其中,又有许多平淡无奇的景象深深烙在我脑中。并不是什么感人至深的画面,大多都只是一点残缺的意象。像夏日午时从瓦缝中透出的一点阳光,落在梁上壁上。某一天晚饭前,电视机上播放的情节。外婆早上煮的米粉,搁在院墙上贪凉。我跑去小店花了五角钱买的小零食……这点记忆的清晰度,犹如电影一般,我尚且能够说出米粉搁在院墙上的哪个位置,也能描绘出太阳光映在墙上是什么形状。
一点一点去忆,能回想到很多吧。其实我从前的记性很好,只是后来给了自己一点心理暗示,觉得很多事情理应忘记,总是刻意暗示遗忘,导致我记性真的比从前差了很多。
我六岁那年就从乡下去了城里,在老屋的日子多半是在寒暑假期间,算来算去,时间并不多。时间虽短,老屋对我的意义实在非常,是我从小便心心念念要回去的地方。
《月升故里》就用来藏着这梦境吧!
《晨阳初起》是一个讲述我读书时期的故事,更准确点说,是我在写作这条路上的成长历程。
我爱上写作,最开始便是源自《红楼梦》,我不敢评判说自己这么多年是否读懂了它,但它对于我而言,始终是作为人生之书的意义存在的。
也许是太爱了吧,我后来的诗词歌赋,措辞文风里,总是带着一点它的痕迹。
五六年级的我,爱上了写作的我,课后时间除去写作业,便是用来写诗歌,写小说。自然,那时的质量,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是无法入目的。
但我必须承认,那时的疯狂,也是现在的我难以比肩的。产量丰富,整理清空了几次,现在手上还留有好几本稿子。
很多时候,回想起那时的自己,心中总是带着一点骄傲,觉得热爱就该是那样的。
既是前言,也是计划。我是个爱着过去的人,总想着有一天能跨越时空,回到幼年时的屋檐下。既然现实中无法实现,那就在文字里流连吧。当然,现在的我,过得也很好,只是可能更加喜爱那时的自己吧。
这个故事是写给自己的,好也罢,坏也罢,我若能将它写完,我想自己已经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