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考虑过,有一天,我的右手会被命运赋予某种至高无上的意义。可从军五年后的今天,在汗水血水交融的泥地上,在无数个静默无声,坚守岗位的日夜里,我开始相信,我的右手被赐予一种魔力。它总是闪烁着光芒,时而迸发出一种莫名的力量,时而悄无声息地与我的灵魂融为一体,时而又试图挣脱我平庸的躯壳,去努力证明生命本体以外的意义。我想,从穿上军装的那一刻起,我的右手不仅属于自己。
还从来没有仔细欣赏过这只手呢。手背黢黑,手腕有疤,指关节粗大,掌心密布着裂纹,结着淡黄色漂亮的茧子。显然,我的右手并不好看,甚至有些粗鄙,当然无法和同龄人中锦衣玉食的男孩子的纤白嫩手相比,更无法和网上一呼百应,粉丝众多的“鲜肉”媲美。可是,我还是喜欢它。这一生,我不与谁相争,和谁争我也不屑。我只知道,军人的价值,就在于一次次执勤处突、临危受命,我们自有自己独特的绚烂。你看,紧握钢枪的右手,在阳光的点缀下,棱角分明,将力与美结合的如此紧密。我爱这使命任务赐予我的风雨兼程,十年如一。
来H市的这二十几天,是我毕业前最后一次以排长的身份代职实习。每一次查铺查哨,每一次与战士们贴心畅谈,我都深切的感受到,当兵不易,当一名基层指挥官不易。面对着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右手的每一次宣誓,每一次敬礼,都感到臂系千钧。因为这一次,我们不是对亲人承诺,与爱人约定,而是面对着十三亿信任我们,把生命与幸福交托于我们的国民。即使是平日里执勤中一个小小的失误,都有可能葬送一支部队得来不易的威名。我就这样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地活着。我也享受着这样的生活方式,你看,走到哪里,我们都能听到掌声与赞许,气宇轩昂,正大光明地面对人民的手机镜头。不用躲躲闪闪,担心狗仔队造谣生事,我想,相比曝光一个娱乐明星的善恶美丑,人群中笔挺地军姿永远是对诽谤者最有力的回击,拥护者最温暖的回应。
有好几回,在查哨的途中,哨兵看见满头大汗的我,总会问道:“排长,你咋不骑电动车呢?这么大一圈子岗楼,徒步查很累的。”我笑着说:“累个锤子,你们才累呢!这么热的天,你们在哨楼上一站就是两小时,也真是难为你小子了。”这几年,从基层部队到军校,再从军校回到基层部队实习。一路走来,从战士到干部蜕变的过程中,我深知基层士兵的不易,我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弟弟一样看待。有时看到他们忧郁的眼神,看到他们躲在角落里沉默不语,看到他们抱着固定电话痛哭流涕,就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心里暗誓:以后任职时,决不辜负当初把他们交付于部队的父母,我要把大伙儿带出点样子来,以后无论到哪儿都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前天是七夕,在去市里办事的时候,载我的司机调侃道:“今天是情人节,牛郎织女约会的日子,连交警都回去过节了吧,你看,今天开车到现在,还没有人被罚款扣留呢,估计是不想破坏这良辰美景。”我听着也忍不住笑起来。是啊,良辰美景,年轻的恋人出双入对,情定终身。想到这里,心里不免有些失落。爱情对我来说太奢侈了。遇上了喜欢的女孩,却没有勇气,更没有时间对她表白,这也许是个人的一点遗憾吧。喜欢作家毛姆的一句话:真正的爱情,需要我们放下手中的一切,去专门做一个爱人。现在的我,无法放下一切,也无法承诺那个女孩,陪伴她,许她一世幸福。我宁愿做那个站在费尔明娜背后的阿里萨,默默喜欢她,保护她,直到她找她属于自己的幸福。这大概也算是一种爱情吧。
从来没有把从军当成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也从来不觉得军人是天之骄子,是头顶光环的特殊人。我很普通,并不出色,在茫茫人海中不过是一颗不起眼的沙砾。记得叔本华说过,精神丰富的人,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自得其乐。诚然,我很快乐,我庆幸这一生平凡而不平庸。
突然想起某节课上,自己在课前分享时说过的一句话:右手,可以做许多许多事情,可以靠它穿衣吃饭,可以写诗,可以弹钢琴,可以实现许多美丽而浪漫的事,但当穿上军装的那一刻起,敬礼的右手,永远只属于祖国和人民…
莫名地胸膛发热,莫名地右手缓缓抬起,在脸部右侧,一个叫做太阳穴的地方,当我五指并拢,中指微贴的那一瞬,仿佛无比神圣而又充满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