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活着喜欢过了——《春的临终》
很久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艺术家。
大约也不是某种超乎常人的特质:你敏感而忧郁,爱穿白衬衫,小众品牌的香水喷在领子上。
豆瓣上有三百万这样的男女青年。他们每一个人比你更像艺术家。
应该是某种天命,它冥冥中闪电般击中了你,“我必须找到它。”
感觉是个很玄的东西,但它真的存在于我们身上,发挥出你难以想像的能量。
它给你写信,回信上的邮戳却从未抵达过。
“我要找到这个人,必须是他。长得像不行,脾气一样不行,不是他不行。”
很久以前,你以为自己会写出传奇人生。
过得肆意任性,和三五相爱的人冶游浪荡于山水江湖间。
但你喜欢的人可能嫖妓去了,也没有回来睡你。是不是每感此情总悲喜交织七情上面。
你很快就会明白,任性是一件多么让你头痛的事情。你渐渐要变成一个靠谱,对社会负责的人。
你小心翼翼,只为了维持一副看起来举轻若重,若无其事的姿态。
渐渐流于物事奔波,和爱过的那些人很少发生交集,一个人若无其事的在世界上。
孤独的活下去,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切都不过是稍纵即逝的追寻。
很久以前,年轻这个词语被恰如其分地藏在我们身上。
山盟海誓过去了,花好月圆褪色了,潮水退去,沙滩上什么也没有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