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
想我近期看了陆文夫的《美食家》以及他的系列散文,对美食之道也颇有点心得。想到他在《吃喝之道》一文中提到自己对于“美食家”的独特见解,以及对于“吃”的艺术,由此可见,我只能算个吃货,一个“好吃鬼”。
我的家乡在四川,接触最多的便是那些有辣椒的一类重口之食,什么火锅、干锅、毛血旺、夫妻肺片......那些个伙食也吃得人无比豪爽。哪里及得上《美食家》中苏州小吃的精巧,连苏州菜也“有一套完整的结构——开始的时候是冷盆,接下来是热炒,热炒之后是甜食,甜食的后面是大菜,大菜的后面是点心,最后以一盆大汤作总结。”单看这工序,真真儿精致的让人觉得一顿饭吃的实在是值。且说那苏州菜,看着便叫人心起涟漪,只敢小口小口的细细品味,当年的豪迈是不敢拿出来的,省的惹人笑话,小声说句“戆胚”。
我素来把吃看得比命重,而且是属于那类怎么吃都吃不胖的奇葩,这就有点儿“美食家”朱自冶的影子了。如果真能遇上穿越怪事,想着穿越到陆先生的文中,定要捧上一杯茶,唤朱自冶一声“师傅”,将他那吃的技巧偷个七七八八。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朱鸿兴面店,竟想不到吃个面也要如此讲究。朱自冶只需往那一坐,那跑堂的就喊出一连串儿的切口:“清炒虾仁一碗,宽汤、重青,重浇要过桥,硬点!”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宽汤、蒜叶要多、多放藠头,而且藠头还不能盖在面碗上。可见在苏州,当跑堂的也要过硬的语言艺术呀!而朱自冶,要吃的面,也是头汤面。俗话说:“千碗面,一锅汤”,只有那头汤面,味道才是最鲜的。每日早晨朱自冶必将起的早早的,赶着去吃。我认为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毕竟现在还有几个人,每天早上赶着去吃早餐呢。文中还有一种吃食——三套鸭,也是让我感到惊奇的。这道菜,是显尽了苏州人民的智慧。简单说来,就是把鸽子放在鸡的肚子里,把鸡又放在鸭子的肚子里,看起来就是一只大肥鸭,再在大肥鸭的四周放上鹌鹑蛋,简直就是餐饮界的俄罗斯套娃。
其实我对书中吃食最感兴趣的,便是小吃,毕竟中国有名的十大小吃街,我也是去了三四个的。西安回民街的肉夹馍、成都锦里的凉水面、南宁中山路的豆浆油条,还有便是重庆那小吃摊遍布的地方,直勾得人流连忘返。还好自己囊中羞涩,不然真怕会在那地方做一个撑死鬼了。苏州的小吃也是分布在各个地方,用高小庭的话来说:“到那些鬼才知道的地方去把鬼才知道的风味小吃寻觅。”酱肉野味小排骨、鲞鱼糟鹅豆腐干,我们的朱经理对待晚餐也是很重视了,去到大酒店喝酒,再来些风味小吃,不禁都让我有种“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感触。而追究一道菜最为根本的地方,有的人认为是刀工,有的人认为是烹调方式,有的人认为是配料的选用......而我们的朱美食家则觉得是放盐,认为盐能调百味。这其中的道理怕还是得好好琢磨,没个几十年的沉淀是参悟不出来的,所以我也就不做太多介绍。
记得学校有新开的小摊卖重庆酸辣粉时,我尤为兴奋,想着哪怕给吃上火也得日日捧场。可去那里吃过一次后,我就很少去了,倒不是那里的酸辣粉有多难吃,毕竟老板也是重庆人,味道是不会差太多的。但永存我记忆中的味道,是在我去远方读书回来时,落地下来的第一餐。那时我的胃已经接受了半年多南方清淡饮食的“摧残”,突然间又吃到了心心念念的川味,那刻味蕾绽放出的奇妙感觉毕生难忘。或许对吃上心的人都会有如此感受吧。在陆先生的散文中,我找到了共鸣。他有段话是这样说的:“我觉得许多人在吃喝方面都忽略了一桩十分重要的事情,即大家只注意研究美酒佳肴,却忽略了吃喝时的那种境界,或称为环境、气氛、心情、处境等等。”所以哪怕吃的是同一种食物,每次去吃的感受都是不同的。
有件事我是怎么都想不明白的,以陆先生的这篇《美食家》,被评个美食家也是不为过的,而他自己在散文中也提到过别人介绍他时,也说道:“这位就是美食家陆某......”而众所周知,文学界中的“美食家”是汪曾祺。看来这两人之间也有些许故事呀,可谓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不然陆文夫又怎会写到《酒仙汪曾祺》这篇文呢。
吃吃喝喝,也是一种处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