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知识输出,在最大略的层面上,也可以分为归纳推理式和演绎推理式。 前者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特称)到一般(全称),让学习者进入到知识创造者的世界,和他们一起观察、假设、推理和检验,模拟完成获得知识、发现概念原理的智力过程。 后者是从一般(全称)到个别(特称),把新获得的知识作为工具来解决实际问题,是展现、运用和验证知识,让学习者在真实的应用情境里,体会到知识的益处和价值。
在听薛兆丰老师的经济学课时有个想法:薛老师很擅长用归纳推理式的方法,把新概念安排得明明白白。
比如课程里21讲和22讲的概念——“社会成本问题”,我觉得过程非常精妙,就给分析了一下,有如下三步:
第一步,导入具体情境,呈现冲突矛盾,激发问题意识 薛老师用两节课讲“社会成本”的概念,其中第一节(21讲《社会成本问题—伤害与被伤害》)里先讲了7个性质相似的真实案例。
1、一个案例发生在1914年,一辆烧煤的火车经过一片亚麻地,喷出的火星把农地上堆着的几百吨亚麻给烧了。
2、还有一个在现代生活中也很常见——酒店A要增盖一栋14层的副楼,但会影响另一家临近酒店B的游泳池的阳光。
这2个案例的共通点是,看起来都是一方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现在问题就来了:是否要判伤害者做出赔偿? 我们朴素的心灵第一反应大概都是“要”,当时大部分法官,还有很多经济学家也这么认为。
但罗纳德·科斯不同意,他写了篇文章,说服了所有想要“教育”他的大经济学家们。后来他的观点不但被广为接受,也被其他学者继续发展。 这些真实案例和科斯的故事是用来“刺激”用户、引发好奇的素材。原本我们只是想当然地认为,“火车喷的火星烧到了亚麻给农民造成损失”“酒店A盖副楼挡了酒店B泳池的阳光给B造成损失”。可是这么显然的道理居然有人不同意?还说服了同时代的经济学家?这个人后来还得了诺奖?咋回事啊?(问号脸)这种认知的冲突、失衡,激发了用户探索、寻求答案的欲望。
第二步,推理的过程——得出结论的过程比结论更重要 科斯和他的后继者是怎么得出这个跟一般人朴素直觉相冲突的结论的呢? 在第22讲《社会成本问题—值得与不值得》课程里,薛老师一步步展开推理,揭示了科斯的“说服”工作和后来学者对科斯观点的发展,
过程主要包括以下4个小步骤:
① 我们直觉上认为,是一方伤害了另一方,比如火车伤害了农夫,酒店A加盖副楼伤害了相邻酒店B的利益;
② 换一个角度看会发现,7个案例里所说的伤害关系,反过来讲也是成立的,就是原来的加害方也可以被看做是被伤害方,比如,如果为保证B酒店泳池的阳光,A酒店不能盖副楼,那A的利益也就被损害了;
③ 科斯的看法是,这些纠纷来自争用没有界定产权的资源,比如阳光,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如果允许其中一方,另一方就受到了伤害;反之亦然;
④ 再换一个角度,如果争夺资源的是同一个人,7个案子就豁然开朗,资源的所有者会追求总利益最大化,会用最便宜的方法来避免意外,比如把亚麻堆放在离火车很远的地方。
随着推理的逐步展开,可以看到科斯发展结论的过程,看他是怎么打破我们粗糙的第一反应,怎样从具体的事例抽象出普遍性的观点,形成一种初听违反直觉、实际对某类问题解释力很强的理论。那种“哦原来这类问题可以/应该这么来看”,会带来一种解决问题、恍然大悟的愉悦感。
第三步,得出重要的概念、原理等 薛老师精选了具体可感的真实案例,设计出与我们朴素的观念相冲突、让人困惑好奇的问题,展现出一步步详细的推理步骤,我们也跟着历经了新知识的创造过程,最终引出了一般性的原理——“在争用没有界定产权的资源时,伤害是相互的,为了整个社会付出的总成本降到最低,谁避免意外的成本低,谁的责任就大”。到这儿,对于“社会成本”这个特定的知识概念的归纳工作就告一段落了。
总结一下,归纳推理式的知识转递,步骤主要是: 第一步,导入具体情境,呈现矛盾和冲突,激发问题意识;
第二步,揭示归纳推理、得出结论的过程;
第三步,概括得出核心概念、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