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至渝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侠客行》李白(唐)
柳永虽然与词人“柳永”同名,但他最欣赏的人并不是那个特别招妓女喜欢的柳永,而是文武不殊途的李白,李白说,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这是柳永的座右铭。
十九好剑术,闻名江湖,在后来和他一起闯荡江湖的日子里,但凡一对一,我没见过能胜十九的人。他崇尚的是率五十多人夜袭敌营、活捉叛将的辛弃疾,他说辛弃疾身上有种燕赵侠客的风范,而作为燕赵人士,十九在辛弃疾身上能找到一种认同感。
嘉靖三十三年,东南海患日益猖獗,鹿蜀到红石镇拜访我的师傅陈子文,想借师傅的江湖威望发出求贤令,召集江湖侠客赴沿海抗击海寇,师傅觉得这是侠肝义胆的好事,很爽快的答应了。
起先我从血杜鹃口中听闻鹿蜀的一些事情,对他并无好感。但后来柳永到了红石镇,曾得兵部尚书提点的柳永认为,朝廷迟早会在东南沿海有大动作,他说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地方。师傅来信一封,欲将我从鸦鹊岭召回,加之柳永的劝说,我便也决定远赴江淮。
陈志忠听说此事,欲与我同行,他是巴蜀英雄,他说巴蜀人“耿直”二字可以形容,路上他向我讲了巴蔓子将军的故事,这位以身护国的巴将军在巴蜀人中很受敬仰,是他的偶像。
如此一来,江湖侠客云集红石镇这个小地方,侠客们三五成群,切磋着武艺,聊着门派之别和自己的江湖经历。苏三拿出酒馆里所有的酒,在大街上置一百二十桌酒席,座无虚席,更有江州来的富豪出私财,为每一位出征的侠客备了一匹好马。师傅端起一碗酒,在送行会上说:
“礼崩乐坏的年代,有侠客行世间。”
送行会上要选出一位首领,这是私下早就定好了的事,鹿蜀当之无愧。他站上高台,将长矛插在地上,那茅尖依然系着长条形的黑底雪鹰旗,他说:“海寇血腥残暴,拿人的头盖骨当碗使,身为侠客,当心怀家国、守护弱者,丹心为重,七尺为轻……”
他意气风发地发表演讲的时候,村口正安静地立着一匹马,马身后的灰尘仍未散尽,风尘仆仆。
那马上的人,竟然是血杜鹃。
我慌乱的起身穿过人群,因害怕她再次突然消失,视线不敢离开她,因此打翻了好多酒杯。
我来到血杜鹃面前,鹿蜀依然站在高台上发表演说。
我问她:“你也要去江淮吗?”
她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调转马头,扬长而去,我感觉风中有一滴水滴到我脸上,但那天并没有下雨。这让我明白,其实我不必追,她只是来见鹿蜀一面,尽管只是从村口远远的看着。我在江州时曾经认识一个和尚,法号道然,道然和尚说:“当你老了,看见秋风卷起落叶便不会再悲伤,那只是季节变换,你的一生都是如此。”时隔一年和血杜鹃重逢,竟然是这样一番场景,我无法忘怀当年她留在河边赤裸的身影,远去的她被时光压缩得越来越狭窄,就如同当年渡河而来的风,吹醒一场春秋大梦,而她还用一个转身告诉我,我不必追,这种离散只是季节变换,我的一生都将如此。
我在她身后大声喊道:“我叫宋至渝,你可以叫我阿宋。”但我不确定她有没有听到。那天我明白,少年不能和一个成熟的女人做爱,她的吻里没有爱情,无情涂在唇上,如同毒药,你会沉迷上瘾,而她来去自在。血杜鹃离开后,我并没有回到人群中,而是一个人到屋顶去坐着,望着热闹的人群。
后来陈志忠坐到我身边,递给我一壶酒,问我道:“村口那个女人是谁?”
见我没答话,他又说:“阿宋,你看我们轻功这么好,飞檐走壁,但还是飞不出自己的心。”
喝完送行酒,侠客们便分批次出发,前往江淮,我们是最后一批走的。
那天晚上,我、十九、柳永和陈志忠还有苏三,我们五个人坐在酒馆的屋顶喝酒。
苏三说:“再过几天你们就要走了,为了自己心中的侠客梦,要去做很伟大的事了,而我居然还是个小姑娘,依然困在自己渺小的爱情里,有时候感觉自己已经无法再爱上谁了,可一想到还有好漫长的一生要走,就觉得好独孤。所以,我好喜欢和你们在一起呀,想做一个跟你们一样的侠客,行侠仗义,自在洒脱。”
苏三叹了口气,或许觉得分离时刻不该说这些伤感的话,她突然笑出声来,她说:“柳永使双持匕首,阿宋使枪,十九使剑,陈志忠使刀,你看你们英雄正当年,应该给自己起个响亮的名号,就叫江淮四侠吧!”
“而我就叫红石镇刀客。”说罢苏三拔出陈志忠的刀,站在屋顶,摆出一个姿势,我们看着她都笑了。
苏三是个简单的姑娘,永远像个孩子一样。她听着我们的故事,目睹我们的爱与恨、笑和泪,并跟着我们一起流着不属于她的泪,看见我们有时伪善的嘴脸,却依然把我们当作好人。这就是那几年的我们,各自怀揣着梦想,那时的我们年少轻狂,还相信情怀,不相信残酷的世道。
那年的我们歇在屋顶,像鸟一样聚集,也像鸟一样散去,我的余生里,他们的呼唤始终在我耳边萦绕,那时的我们声音清脆、歌声欢快。后来呀,我们的嗓子都已破碎不堪,在酒精的驱使下唱起曾经的歌,感觉像是一种玷污。后来我们分崩离析,其实谁也没有错,我们只是在不可抗拒地成长。我们为了各自的理想和欲望而历尽艰难,步履蹒跚,从泥土里摸爬滚打出来的时候,已经连自己都不认识了。
那天夜深以后,大家都回去睡觉了,我一个人蹲在屋顶,像只猫头鹰。我又想起当年河边浅滩里的血杜鹃,没系腰带,露出乳房和倒三角的阴毛。我突然在想,那年的我黄花小伙子一个,不能让她睡了连个交代都没有。于是第二天我骑上无名追了出去。
我感觉自己是追不上,毕竟她先行一天,无名又老。我只是骑着马在大路上安静的走。但没想到的是,走了不多远就有家客栈,我嗒嗒的马蹄路过客栈的时候,从二楼窗户里探出半截身子,竟然是血杜鹃。
我和血杜鹃在客栈一楼点了几个小菜,面对面坐着,时隔一年,仔细看着她,觉得她的模样有点陌生,那天在红石镇能一眼认出,多亏了身影很熟悉。
血杜鹃说:“其实那天在红石镇,鹿蜀看到我后我才转身走掉的,我投宿在路边这家客栈,住在二楼的一间客房,那间客房的窗户朝向大路,我就在窗户前趴了一整天,望着路上人来人往,这一天路过了三百四十九个人,但是没有他。
开始我告诉自己,他在发表演说啊,他要去江淮做伟大的事情了呀,等他忙完了也许就会追过来吧?
后来我又跟自己说,仙儿呀,别傻了,这世上没有人爱你,没人会追过来的。
正这样劝自己呢,然后我就听到窗外有马蹄声,我以为是他,探出窗户一看,王八蛋,居然是你。”
血杜鹃在我眼里一直是个爷们儿,但那天的她,特别像个小姑娘。
只是很多年后我才想明白,那天我骑马离开红石镇并不是为了去追她,我只是不想看到才华横溢的柳永调戏苏三而已,毕竟柳永当年在村子里拿本《剪灯新话》调戏姑娘的事迹可是臭名昭著。然而当我明白自己的心的时候,已无意中伤害了好多人,毕竟,血杜鹃却是从那次开始对我有好感的,那年我嗒嗒的马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后来我因为要去江淮,再次和血杜鹃告别,分别前我问她今后有什么打算。
她说不知道。
我又问她当年留下的字是什么。
她说,若是有缘,江湖再见。
说罢便跨上马,扬起的灰尘还是和回忆里一样大。
离开红石镇的前一天,苏三带我们乘船游江,算是饯行。我们五个人坐在船头,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因为知道柳永很崇敬李白,我便故意调侃说,李白就是个势利小人,当他做不了官的时候便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当他做了官却又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就是一副势利嘴脸。这话激怒了柳永,柳永和我在船头便掐起架来。
十九、苏三和陈志忠就坐在桌前看着我俩闹腾。苏三端起酒杯,说:“敬友谊万岁。”
我们也端起酒杯,高呼友谊万岁,就好像真的会永存不朽。
这条小河穿过红石镇,就像我穿过我村庄的那条河,它掀不起风浪、也打不沉一艘船,却刚好能把孩子的梦想卷入河底沉没。苏三对这句话感同身受,她说,也许她一辈子都走不出这个小镇,终究有一天会像镇上的中年妇女那样,在河边洗衣、哺育孩子,忘了曾经向往过的江湖。甚至,可能连我们都会离开她的生活,因为我们终究会在江湖上越走越远。
这话听起来,可真像小妮子。
后来我们都喝得酩酊大醉,杯盘狼藉,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第二天苏三送我们离开,临行前她特意对柳永说:“我托工匠锻了一副软甲,下批侠客赴江淮的时候,我会托他们给你捎过去,你在江淮写的诗,记得寄回给我看。”
那场景让我心里略感刺痛,其实陪她去鸦鹊岭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对她动心了。
在同行的侠客中,有个人和我年纪相仿,他自称“溪水龙王”,他的父亲就是在诗人之跃上跳崖自尽的上一任“溪水龙王”。他说,父亲的死让整个家族陷入困境,自那时起他便出来闯荡江湖,试图重拾荣誉,那一年,他才十五岁。
虽然和我一般大,但他走过的路、见过的人都比我丰富。在路上休整的时候,他拿出一把马头琴,他说那是蒙古草原的乐器,说罢唱了一首《流浪之歌》,歌词道:
“一匹马 翻山越岭
马蹄印随浪子远去
骑马上看月亮
一叶舟千山万水
故人如岁月逆水回头
立船头眼泪流
爱悠悠恨悠悠
生活原来只是无尽的剑与铁锈
浪荡不安的模样
路过黄沙漫天的客栈
温柔是那样的恰到好处”
在那悠长的乐曲声中,每个侠客都沉默着,或埋头擦着手中的剑,我躺在地上嚼着根草,脸藏在斗笠里。那一刻,我想起村里的老柴,他说江湖并非浪漫故事,爱恨有多苦,雨夜有多孤独,都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在江淮生活了三年,那三年是在刀光剑影中度过的,后来回忆起在江淮的生活,让我印象深刻的并非那些刀光剑影,而是梅雨季节坐在屋檐下看他们下棋,那是纷乱中难得的娴静。
在江淮的第二年,也是梅雨季节,苏三来过。那时候一连下了好几天的雨,路上全是烂泥,她骑着一匹马,狼狈不堪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尽管很疲惫,衣服上全是泥,见到我们她依然笑得很灿烂,她挎着一把剑,问我们,她像不像一个嚣张跋扈的女侠。
她喜欢贬义褒用,用以表达一种极致的情绪,而我喜欢她这种措辞。我们都笑的说不出话来,只有她身边的马发出浓重的鼻息,对她得瑟的样子嗤之以鼻。
她给我们每人一个拥抱,只是在拥抱柳永的时候,似乎格外用力。
因为很累,那天夜里苏三睡得很早。半夜的时候有海寇袭击营地,我们拿上武器去营寨前警惕,可能是见我们已有防备,海寇趁雾而散。但当我们回去的时候,发现苏三不见了,房间里一阵打斗过的痕迹。一个海寇掳走了她。
我和柳永立即骑上马,沿着泥泞路面纷乱的足迹追了出去。后来追到一个被烧毁的村子,村里的房子大多已残破不堪,只有几间依然完好。我和柳永下马,顺着脚印追到一间房子前,我试着踹开房门,发现房门被什么东西从里面挡住了。
我一边踹门,一边问柳永:“你喜欢苏三吗?”
柳永笑着说:“我怎么会喜欢她?”
我看着柳永的眼睛,他笑得一点不假,心里忽然舒坦了很多。踹了几脚之后我脚有点麻,于是我闪到一边,让柳永来。柳永踹门的时候一次比一次用力,起初我以为他只是急着救苏三,可当我从侧脸看到他滑下的泪时,我也哭了。
我在心里骂道:“柳永,王八蛋,你他妈骗我。”
后来我和柳永破门而入,然而海寇早已从二楼逃走,房间里只有惊魂未定的苏三。我让柳永照顾好他,我一个人骑马追了出去,可后来那个海寇逃进了灌木丛里,我很难再追。当我折返回来时,看到苏三倚着柳永的肩膀坐在门前台阶上。
我说:“咱们回去吧!”
柳永和苏三骑一匹马,我骑着无名在前面跑得飞快。我本可以和情敌决斗,将爱情里的纠缠一剑斩断,可柳永是我兄弟,我不能这样做。我一个人骑着马跑在最前头,眼泪横飞。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这种感觉就好像我拿着所有值钱的家当去典当铺,却发现换不来她爱我,也换不来和她在一起,仅仅换得来和她的这场相遇。有时候,光是这样想想就很痛,但我还是会把所有家当都递给典当铺的老板,对他说,我换。
无名毕竟老了,柳永那匹年轻的马尽管托着两个人,还是追上了我。追上之后,柳永问我:“阿宋,你跑这么快干嘛?”
我调整了一下情绪,侧过头笑着对柳永说:“无名老了,不跑快点怕跟不上你们。”
三年时光一晃而过,海寇更加猖獗,朝廷终于不再隐忍,出兵干涉。正规军接手了我们的任务,侠客们也收拾好行囊,准备返回家乡。那天营地来了个大人物,他身着山文甲,骑具装战马,威风凛凛。柳永说,他就是赵炳然,当今的兵部尚书,而在他身边有个骑白马的姑娘,应该就是赵南笙。朝廷要论功行赏,只有我们拒绝了,以此抗议朝廷的反应迟钝,因为这三年里,有太多人流离失所,有太多人流出鲜血。因为不重名利,江淮四侠的名号大受赞扬。赵炳然让士兵们列队送我们离开,我们背起行囊,像英雄般穿过士兵方阵。我们走出不远,赵南笙骑快马堵住柳永去路,赵南笙质问柳永说:“当年得了功名,却祸从口出,致使一无所有,如今大好机会就在眼前,却又要放弃前途?”
柳永看了看我们,回答说:“我更喜欢和他们在一起。”
有时候我会一个人站在海边,想起当年为了梦想执着要离开村庄的自己,也曾经害怕自己混不出名堂,最后狼狈的回到村里。如今,我听着海浪汹涌,终于觉得自己是个侠客了。那一年,我们四个人骑马横行世间,以为这份情谊永远也不会变。那一年的我们相信,礼崩乐坏的年代,有侠客行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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