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布冲出了房间,我紧紧跟着他,马路上迎面过来一辆货车,我推开他,两个闪亮的车灯朝我射过来,我的身体突然腾起,什么也听不到了……
遇到春笛的那一年我18岁,她十九岁。
来A大报道的第一天,我第一个到达宿舍,她第二个,穿一身洁白的长裙,鹅蛋脸,光洁的额头,冷峻的神情,像一扇不愿开启的门。进门也不说话,坐在靠近窗户的一张床上,静静地看向窗外。为了打破尴尬的局面,我只好率先递出了橄榄枝:“你好,我叫甘净。”
她的脸没有表情,轻轻地说了一句:“我叫春笛。”
她的双亲车祸去世,留下一笔不少的保险金,足够她衣食无忧的生活一辈子。
春笛喜欢抽烟,宿舍里常常烟雾缭绕,其他舍友不免露出嫌弃的表情:“你是男生吗?这不是你一个人的地方。”
她不狡辩,也不生气,行为如常。也许是因为我从来不挑剔她,她愿意亲近我。还没有熄火的烟头烫在手臂上,一个个鼓起的疤,每次看到她伤害自己,我便恶狠狠的警告她:“不许。”
她笑的很彻底,眼睛眯成一条线。
她希望得到别人的关心。
迎新晚会结束后,春笛便去了西藏,我目送她上了火车,隔着玻璃,她的口型在说:“回来给你带酥油茶。”我挥挥手:“不要把自己丢了。”
我按部就班的上课,每天泡在图书馆,偶尔会收到美美的明信片,仿佛看到春笛站在羊卓雍措湖旁边,风吹乱了她的头发,眼睛里是亮晶晶的光。她曾经对我说:“你知道吗,只有风景才能治愈我。”
春迪走后,我认识了齐铭。有一天我站在中文系的布告栏下,寻找杂志的投稿信息。那天小风微雨,朦胧的小雨笼在头发丝上,异样清爽。突然一个声音走到我跟前:“同学,我有一些投稿渠道,如果你需要,可以提供给你。”
我当然喜不自胜,有点孩子气地跳了一下,又不好意思地说:“好啊,你真是一个好人!”
他把笔记本递给了我,洋洋洒洒的投稿邮箱是我从来没接触过的,不顾我狂喜的表情,毫不客气的自我介绍:“我叫齐铭,计算机系大一的学生。”
很奇怪的是,他没问我叫什么。
我在犹豫要不要说,最后还是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只是目不转睛的翻看眼前密密麻麻的字。
齐铭热爱写作,在一些杂志上发表过文章。他常常发信息问我近况,还好为人师的指导我写作。没过多久,我们俩人就“称兄道弟”了。他拿上了稿费便请我吃火锅,火锅闹着热气,我狼吞虎咽的吃,嘴里也不闲着,还要义愤填膺地挖苦他:“明着是吃火锅,实际上是炫耀你又上稿了。”
他一副坏心思被人猜中的得意模样:“总有一天你也会上稿的,到时候就不是一顿火锅这么简单了。”
我眼睛瞪得滚滚圆:“你肚子里攒着什么鬼主意?”
特别害怕他说出有关东京、巴黎、巴塞罗那等地的旅游梦想,虽然我也帮他实现不了,毕竟口袋干瘪。
吃货齐铭一秒钟上线:“带我去动物园,我一直想在狮子面前吃汉堡。”
我仰天长笑,辣椒呛进了喉咙:“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2
春笛回来的那天,我为她接风洗尘,地点在学校旁边的闹闹吧。
她走进来的那一瞬间,齐铭不由自主的看向她,像亚当看到夏娃,是一个男人对漂亮女性的本能注视。我嘴里啧啧啧:“就知道你喜欢这一款。”
齐铭把桌上的餐巾纸盒甩过来:“去你的。”
春笛走过来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我打趣道:“去了一趟高原,果然漂亮了不少。”使了个眼色给齐铭,齐铭坏笑道:“可不是嘛,把高原上的灵气全都吸收了。”
春笛理会了我的意图,齐铭是我准备介绍给她的“朋友”,希望她遇到自己的爱情,有一个人能成为她的牵绊。
她凛冽的眼神落在我身上,随即被脸上的笑容融化,化成一汪春水,兴奋的通知我:“忘了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
说罢,她走出了座位,眼睛望向了独自坐在窗边喝咖啡的一个帅气忧郁的男生,径直朝他走去,把胳膊搭在他的肩上,向我们介绍:“这就是我未来的男朋友。”
齐铭小声问我:“他是谁?”
我面无血色的告诉他:“温布。”
温布是中文系著名的才子,发表作品无数,属于风云人物。在中文系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除了常常不在校的春笛。
一个星期后,春笛每天天一亮,就从床上爬起来,兴奋的喊着口号:“我要化最精致的妆,约这个学校最帅的崽。”一切准备妥当,扬长而去,一天都不见踪影。
不出半个月,她正式宣布:“我热恋了。”
中文系炸了锅,春笛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因为她拐跑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底被大家翻了个底朝天,她孤儿的身份,她不菲的身家都暴露在阳光下。
她和温布录制了一个视频,放到校园论坛里。视频中,一对璧人,温布用手卷成一个话筒,递到春笛面前:“采访一下你,为什么喜欢我?”
她甜蜜地看了他一眼,笑容从未有过的深邃:“那天看到你独自一个人坐在窗前,一层薄薄的月光洒在脸上,我只觉得那个画面很美,情不自禁走向你。向朋友谎称你是我男朋友,只是不喜欢她给我安排“相亲”。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你成为了我真正的男朋友。你热烈,你忧郁,你敏感,你脆弱。你是另一个我,我爱你如同爱我自己。”
她的眼神如此清醒,仿佛要去做一件悲壮的事情。
他们完全没有被流言蜚语影响,世界美好的如同只有他们两个人。
恋爱后,他们两个人搬到了校外,再也没有在学校里出现,两个不愁未来出路的人可以很放肆。
2
我每天忙着码字,希望能够上稿,也很少去看她。
到了圣诞节,到处是五颜六色的街灯,节日的气氛总是让人觉得温暖又孤单。我生出了去看看春笛的想法,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你在哪?”,电话那边的声音模糊不清、断断续续,我知道她喝酒了。
打车到她家,她喜欢把钥匙放在门框最高处。开了门,窗帘拉着,屋内一片漆黑,满满的酒味迎面扑来,走了几步便被酒瓶子绊倒了。他们俩醉倒在地上。把两个人收拾到沙发上,收拾了房间,我累瘫了,竟睡着了。
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迷迷糊糊睁开了了眼睛,看到春笛在冲我微笑:“昨天高兴,喝多了。”
我想要严肃最后却软化成怜爱的表情:“你们俩一起酗酒?”
春笛若无其事地摇头:“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有一点激动地问她:“春笛,你快乐吗?”
她的脸抖动了一下,扭过头恹恹地说:“没有爱,哪来的快乐。”
我惊讶的指了指睡在沙发上的温布:“他不爱你吗?”
她苦笑道:“他也是孤儿,没有被父母爱过的人能给别人的爱是有限的。”
春笛不愿再说了,我只能四处找熟人打听,有人说看到他们俩在超市争吵,有人说看到她一个人在偷偷哭。
3
那次后,我都没脸再见齐铭。他主动来找我:“你的内疚之心消解了吗?”
我恨不得找个地钻进去:“只要您大人有大量,小的就心宽体胖了。”
只听他哈哈大笑:“你欠我的。”
从那天起,齐铭赖上了我。早餐时间一到,他就来到我们宿舍楼前,用右手无名指在肚子上划圈:“我饿了。”
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别人都以为他是我的跟班,只有我们俩心知肚明,他是我的债主。
到了餐厅,我豪气地一指挂在窗口上的菜单:“想吃什么随便点。”下一秒就没了底气:“请齐大爷嘴下留情。”
齐铭可没有一点怜悯之心,他总是点最贵的饭菜,恨得我牙痒痒。
席间他问我:“春笛怎么样了?”
我八卦的表情立马上岗:“呦呦呦,你还没死心吗?”
齐铭没有接我的玩笑,而是一脸郑重其事地说:“我那天在医院看到她了。”
我慌了,扔下他便跑了出去。
春笛一个人在家,看到我来了,硬挤出一丝笑容。还没等我问温布的下落,她先开了口:“我们分手了,是我甩的他。后来打听到他出国了。”
我满脸问号:“为什么?”
她的泪水袭上了脸颊:“我得了癌症。”
天崩地裂,眼前的一切都没有了形状,我看不到它们,甚至看不到春笛。
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春笛冷静地说道:“从父母去世,我就很孤单。外表看起来和别人一样,其实内心千疮百孔。遇到了温布,他和我有相似的遭遇。两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爱对方,我们常常没理由的争吵,又没理由的和好。但我心疼他,就像心疼我自己。”
突然停顿,沉默了许久,双手环抱着腿,接着说了一句我没办法辩驳的话:“我知道你也喜欢他。”
我没有否认,也没有接话。她继续说:“那天在闹闹吧,我看到你的眼睛无数次的落在他身上,我才注意到他。后来是他主动找我。”
我被惊到了,不用照镜子都能看到自己惊愕的表情。
春笛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那天过后,他托人找到了我的电话号码,一直给我写情书。我知道你喜欢他,你知道吗?甘净,我很羡慕你,你很乐观,你轻易就能交到朋友,你有梦想,世界在你眼里是棉花糖,但在我眼里是牢笼。我那时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把他抢过来,那么起码有一项你比不上我。后来,我真的爱上了他,我们都是孤儿这份遭遇使我们更懂彼此,再也分不开了。”
她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最后一个要求才更令我手足无措:“我希望在我死后,你能陪在他身边,如果你愿意整容,成为我的模样。”
“他一定受不了我不在这个世界上。”
春笛的要求太过分,我转过身走了。只是每天去看她,照顾她的饮食。每次见到我,她都要重复提一次要求:“如此一来,你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了,这不是你的愿望吗?”
我不想理她,不接话。
三个月过后,春笛的病越来越严重,头发掉光了,戴着一顶我给她织的帽子。最后的最后她使劲了全力:“有人来到这世界上没有片刻的欢愉,父母的爱才是最珍贵的。下次来的时候,我要有个家。”
春笛走了。
她的那句“他一定受不了我不在这个世界上”一直萦绕在我耳边,挥之不去。
我第一次见到温布是在图书馆,他在书架前走动,偶尔翻出一本书,玻璃窗外的阳光打在他脸上,衬着他的脸庞亮晶晶的,整个人多了一层神秘感。后来我看到他的文章,一个个温暖的故事,就像一个人经历了漫长漆黑的夜苏醒后看到满天阳光的那份惊喜与希望之感。
我喜欢上了他。
有人不是说,喜欢上一个人很简单,只因他那天穿了一件白衬衫,脸上一个灿烂的微笑。
不难知道他的名字,他太出名了。我便下定决心,我的文章一定要和他的文章出现在同一本杂志上,让他注意到我。
于是我疯狂的码字,到处寻找投稿信息,无数次投稿又无数次石沉大海。
他和春笛交往后,我一度很伤心。
但她是春笛,最需要幸福的人。
我约了齐铭在市里最最昂贵的饭店吃饭,他不改往日的调侃本色:“你是不是傍上大款了?”
我当然不甘示弱:“不是傍上大款,而是成了大款,一个亲戚给我留了一笔遗产,我要出国了。”
齐铭以为我在开玩笑,狠狠地夹了一筷子菜:“别了吧,你是不是现在还没有上稿气急败坏做起了白日梦。”
他不信。
我露出了他从未见过的严肃表情,静静地看着他,没说话。
他有点被吓到了:“真的?”
“真的!”
春笛走了,我变成了她,替她守护在温布身旁,也是替曾经在图书馆经过他身旁的我自己。
我出了国,在春笛的社交软件上更新了一发了一张她和温布的合照,地址显示美国。温布便来找我。一见到我,他便把我拥在怀里,嘴里念念有词:“我就知道你忘不掉我,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我学春笛的神态,说话方式,很累很努力。春笛把他们之间的一切一切都告诉了我,但唯独忘了一件事。
她左手腕上纹着“温布”两个字,小小的字。
来不及了。
那天我在做饭,他在看电视。不小心切菜切到了手,我尖叫了一声。他闻声赶过来,把我安顿在沙发上,马上去拿创可贴。
他看到我左手腕上没有那两个字。
温布开始咆哮:“你是谁?”
我小声回答:“她派来照顾你的人。”
他声嘶力竭的叫喊:“她在哪?”
好像要把满腔的痛苦和遗憾都释放出来。
他冲出了房间,要去找她,我追了出去。
我以为自己很爱温布,后来才发现是一种迷恋。他脾气很差,很悲观,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和他笔下的人物完全不同。
我的温布只存在在杂志上。
但我答应春笛要照顾好他,不让他孤单。
汽车的闪光灯朝我射过来的时候,我想到了齐铭。
他后来给我写了一封信。
“我早早就喜欢上你,开学第一天我们俩的行李箱撞在一起,你只顾低头说对不起,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在布告栏下再次见到你我欣喜万分,整晚都兴奋地没办法睡觉。你也喜欢写作,我迷信地把它当成我们之间的缘分。我努力产出,努力上稿,就是希望你能依赖我。你说要带我去见一个人,她确实惊艳了我,但我不爱她。好久都没有你的消息。”
“你回来吧。”
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