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出自《论语·里仁》
意思是说:君子看重的是道义,小人看重的是利益。
左少匡解读:孔子说,君子做事,首先看这件事的是非对错。合于义则做,不合于义则不做。而小人则
相反,做事,首先看有没有利,心里只想着利了。为了利,就算违背道德准则,可能也做。看似孔子在
此是在贬低小人、否定利。事实果真如此吗?这只是两种价值观罢了!“义”是什么?“利”又是什么
?朱子说:“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朱子所说的“天理”,相当于孔子所说的“天
道”,义在此代表的,是我们要找到一个大家都共同接受的共识,也就是找到一个最好的平衡点,那就
是义。所以义另外有一个解释,叫合宜。这个很合宜了,这个很恰当了,合适了,把大家都考虑在里面
了,好,那就是义。而“利”呢?在此代表,人情之所欲。“义”和“利”并没有孰是孰非,只是合乎
天理的东西。我们总不能说我喜欢的就说是对的、不喜欢的就说是错的。“天理之所宜”告诉我们的是
,一个君子,不管是自己喜欢不喜欢,只要是符合道义的时候,符合仁义的事情,就要去做,而且要做
到最好,不符合的,即使自己喜欢也不能做。由此可知,能不为利所动,能够见利而先思义,便是君子
;见利而忘义,抛弃人生原则,便是小人。那么,孔子是不是否定“利”呢?《易传》中说“利者,义
之和也。”只要我们能尽职尽责地按照自强不息的精神去做事了,那么,利也就在其中了。因此,不必
有意地去提倡追求“利”,却应该提倡做好此时此刻该做、能做的事。人不能一味地追求利,而是在义
中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