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规定,偷盗时当场被捉者如果已经达到进入青春期的年龄,处以鞭笞并使之沦为奴隶;如果未达到进入青春期的年龄,就依照执法官员的判断仅处以鞭笞。
可能有人会问:罗马人既然把懂事年龄定为进入青春期的年龄,那么为什么要惩处未达进入青春期的年龄的罪犯呢?
孟德斯鸠说:这是因为少年比较容易改邪归正,他们越是不懂事,就越容易得到矫正。……公正所要求的一切,就是对少年的惩处应该宽和一些。
前不久出现的十二岁少年杀母事件,炒得沸沸扬扬。有甚者评议为:优秀的学生尚且得不到老师的专门辅导,而弑母者却能得到优待。这样的言论简直是荒谬!
又前不久,南沙有怀孕妈妈因自闭症儿子被别的家长在学校群上指责:为何不正常的小孩学校要接收?而由此想不开带着儿子在家中烧炭自杀。
我们的社会歧视已经到了令人恐怖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