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猛强:这个故事来自聊斋……

根据中学课文《狼》(蒲松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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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吃猪。

狼吃人。

人看到猪就杀。

或者把猪一养肥就杀。

狼看到人,也是一下就流出口水。

恨不能马上就将人咬死,吸掉人的血,把人的肉,从骨头上,一块块啃下来,吞下去。

或者等人不注意,就撕断人的动脉,把一个活蹦乱跳的人物,瞬间一块块嚼成拔丝,变成它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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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然了。

人吃猪。

狼吃人。

并不代表狼肉人类就不吃。

其实狼肉人也是吃的。

人类有很多大厨。

只要可以搞到那种野味。

炖一炖,炒一炒,或者撸成肉串小烤一下,再洒点调料,就能把它们变成舌尖上的美食。

还可以上央视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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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只不过,狼实在是太凶了。

而且非常狡猾。

人想吃狼,并没有那么容易。

特别是在科技不太发达的时代。

没枪没炮,很难搞定。

不像猪!!

这二师兄就比较温顺。

而且笨手笨脚。

也不大吵闹。

对人来说,要干掉一头猪实在太容易了。

只要拿把菜刀就可以搞定。

简直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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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猪就像是已经被人驯服的。

或者就像已经是人的手下败将。

但狼到现在,还不是很把人放在眼里。

特别是,如果让两者赤手空拳打一仗、干一局,并且都不使用什么武器,那人根本就不是狼的对手。

人虽然一直想吃狼。

但要干掉一只狼,实在确实有点太难。

一不小心,还可能反过来被狼干掉。

所以,人不太愿意冒那个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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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吃猪。

在人的眼里,猪是禽兽。

狼吃人。

在狼的眼里,人其实也像禽兽一样。

在狼的眼里,人跟那些鸡啦、鸭啦一样。

甚至跟猪也一样。

只不过是一块可以吃的大肉。

只不过,在狼的眼里,人也比较狡猾。

狼想要吃人,也得花点心思,跟人斗勇斗智。

不然,虽然不会被人咬。

但会被人发明的那些先进武器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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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下面要讲的这个故事,来自《聊斋》。

这是一个人和狼搏杀的故事。

也是一个禽兽和禽兽搏杀的故事。

从前,有个杀猪的。

这个屠夫,或者说这个物种为人的禽兽,生意做得还不错。

每天早晨,这个禽兽,就提着菜刀,早早地起来杀猪。

然后挑着那些还冒着热气的猪肉,到市场上卖。

由于,跟这个屠夫同类的很多人类禽兽,都非常喜欢吃二师兄,觉得二师兄的肉很有嚼劲,吃起来很香。

所以,一般,那个屠夫早上挑一担出去,晚上回来,担里的肉就卖得精光,只剩下几块骨头。

那些猪手、猪脚、猪脑、猪心、猪肾、猪肝、猪大肠、猪肚子、猪排骨、甚至猪鼻子、猪眼睛、猪耳朵、猪头皮都被一抢而空,就像是不要钱的一样。

连猪血都有人要。

据说,那玩意也很补,有解毒清肠、美容养颜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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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这天,那个禽兽屠夫,在市场上,又是早早地,就把当天杀的那个二师兄,身上的那些深筋膜、三角肌、肱二头肌、肱三头肌、头皮、五脏六腑,一块块卖得精光。

担子里只剩下几块骨头。

连最后一对二师兄的睾丸,都被一个家伙,或者说被另一个禽兽,买去炒小辣椒下酒。

可以说,又是满载而归的一天。

禽兽屠夫身上揣着大把将二师兄斩成一块块卖掉,交易而来的钞票。

高高兴兴的回家去。

他这么兴奋,也是因为,再攒点钱,他就有足够的预算,可以给自己盖个漂亮的巢,然后风风光光地,讨个老婆回来交配了。

仿佛梦想距离现实,又靠近了一步。

不过,就在屠夫哼着歌儿、满怀欣喜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时,突然碰到了两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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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那时,屠夫正走在一条荒无人烟的小路上。

四周看不见一个人影。

可以说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而那两只野兽又一直尾随在屠夫后面。

可以说是亦步亦趋,跟了很长一段距离。

作为禽兽的屠夫,自己心里也慌了起来。

非常的害怕。

显然,这种时候,那两只狼跟得这么紧,已经是看上他这盘菜,把他当做像是那种鸡啦、鸭啦、甚至像二师兄一样。

看得直流口水。

就差直接扑上去,把他吃掉。

并且是生吃!!

而以他孤身一人、单枪匹马的处境,只要那两只野兽真的动起手来,那他要变成它们的盘中餐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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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就在这种惊恐之时,屠夫急中生智,知道,大家出来混,都是为了吃。

他杀猪、卖猪,是为了吃,顶多再为了交配一下。

人家买他那些猪肉、猪心、猪脑、猪头皮、猪睾丸,也是为了吃。

而这两只狼一直跟着他,也是为了吃。

就从担子里那些剩下的骨头里拣了一块,也不知道是二师兄的头盖骨,还是肩胛骨,或者什么肋骨,给那两只野兽投了过去。

而且特意挑了一块上面那种粘连组织比较多的。

希望那两只狼兄,能够高抬贵手。

虽然双方言语不同,但还是挺希望可以,彼此意会,相互达成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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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果然,屠夫丢过去一块骨头后,一只狼衔到,就停了下来。

在骨头上舔来舔去。

还用力吮了一下里面的骨髓。

但是,那只没有吃到的,却继续向那个屠夫跟来。

屠夫不敢掉以轻心。

赶紧又拣了一块,看上去尽量肉多一点的,给另一只狼丢去。

直到看到,另一只衔到骨头后,也终于停下来。

在那骨头上舔来舔去。

并且同样用力地吮起里面的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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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过,就在屠夫刚刚准备松一口气的时候,前面那只这时已经啃完骨头的,又跟了上来。

屠夫没有办法,只好赶紧又给它丢了一块。

但是,那两只野兽,好像非常贪得无厌。

一狼止,另一狼就又至。

另一狼止,前面一只就又至。

反反复复。

反反复复。

最后,屠夫把骨头都投光了,那两只野兽,还不满足。

又并驾齐驱的跟了上来。

甩都甩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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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这时,屠夫终于意识到了真正的危险!!

看来,那两只野兽,已经确实看上了他这盘菜。

已经确实把他当做像是那种鸡啦、鸭啦、甚至像二师兄一样。

今天是非把他变成红烧排骨、香煎鹅肝、或者大白菜拌猪头肉不可了。

刚才丢的那几块骨头,权且只能当它们的前菜或者冷盘,给它们先打打牙祭了。

屠夫盯了一眼那两个家伙,看它们两眼露出的凶光。

又再估摸了一下眼前的架势。

心里真是一阵发怵。

现在可是敌众我寡。

一不小心,就很容易被那两只禽兽,形成前后夹击,变成前后受敌!!

一旦如此,可就嗝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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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在这样的情急之下,屠夫快速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试图寻找看看有没有其他什么逃生方式。

他在一秒的时间内,设想了一万种可能。

要是边上有条河,他就跳下去。

要是后面有棵树,他就爬上去。

要是此时地上有个洞,他也甘愿冒着生命危险钻下去。

当然,要是可以像那些拍电影的一样,突然有架什么直升飞机过来,放下个什么绳索,把他吊上去,那就更好了。

……

但此时,这里什么都有。

只能瞥见附近好像有个麦场。

不知道是哪个农人的。

麦场的中央,堆了很多柴禾。

有一座小山丘那么高。

眼见别无选择,屠夫就突然拔腿,朝那个“小山丘”跑去。

背靠那个“小丘陵”。

占据有利地形。

而且火速卸下担子,操起他的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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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屠夫一跑过去,那两只狼也紧跟着奔了过来。

本来,那两只禽兽还想再围上去,但看到屠夫手上有家伙。

才顿了下来。

不敢冒然向前。

只是与屠夫眈眈相视的对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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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看来,今天这架势,非要决出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了。

如果,狼赢了,屠夫被杀死,那么屠夫就要像那种鸡啦、鸭啦、猪啦一样,被狼吃掉。

连血都会被狼喝掉。

但是,如果屠夫赢了,那么屠夫肯定不仅晚上就会可以给自己加菜,煎了那狼的心、炒了那狼的肝、凉拌了那狼的耳朵,并且炖它的腱子肉。

而且狼全身都是宝。

明天还可以把那些狼小排、狼大排、狼肋骨、狼尾巴、狼睾丸挑到市场上卖掉。

再大赚一笔。

并且,还可以剥了它的皮。

那狼皮子也很值钱。

可以给那些高智商的、温文尔雅的,有钱的绅士禽兽、有钱的淑女禽兽,做皮带、皮鞋,或者做皮裤子、皮大衣、皮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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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不过,就在这最紧张的时刻。

一只狼却突然走开了。

另一只,也像狗一样,蹲坐下了来。

而且慢慢闭上眼睛,悠哉悠哉的,像在养神或者打盹一样。

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屠夫知道这种禽兽诡计多端,也不管那么多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操起家伙,把那只在养精蓄锐或者偷打瞌睡的禽兽的脑袋砍了下来。

并且,又狠狠地捅了好多刀。

不给它任何反抗的机会。

先干掉一个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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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而现在剧情突变。

屠夫也顾不得那些野味了。

本来想先逃命再说。

先把小命保住。

但正要逃跑的时候,忽然转身看到,柴草后面,刚才跑掉的那只狼像是在拼命打洞。

半个身子已经钻进了柴草堆里。

只露出一截屁股和尾巴。

屠户看到这么好的机会,一不做二不休,飞过去,对着那狼屁股和狼尾巴,就是一阵乱砍,把那只狼活活砍死在柴草堆里。

也是在这时候,屠夫才渐渐恍然大悟:

原来刚才那只假装像是在休息或者睡觉的,是用来迷惑他的。

而后来这只钻到柴禾里面的,是准备从后面攻击他的。

果然,都是已经算计好,要里应外合,对他进行前后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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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不过,现在结局终于明朗了:

屠夫既然已经死里逃生,没有变成那两只禽兽的盘中餐,而且反过来,还把那两只禽兽变成他的刀下鬼,那么,现在那两只禽兽,就要变成他的碟中菜了。

屠夫不仅要把它们吃掉,吃不掉就把它们剁成一块块卖掉,让大家也一起来分享这美味,而且还要把它们的皮也整张的割下来,剥掉。

甚至把它们的牙齿敲下来,洗干净,当做辟邪的东西用……

蒲松龄说,他讲这个故事,主要是要告诉大家,狼是何其狡猾的动物啊,但再狡猾的东西,再有什么骗人的伎俩,最后机关算尽,还是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多行不义必自毙,成为人们的笑料。

我一万分不同意蒲松龄这个禽兽的看法,即便他是莫言的文学导师。

因为我在这个故事,只看到,一种生物链上的弱肉强食。

只是这一局,人,又让你侥幸赢了!!

请再思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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