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己真的很奇怪,因为当我在说爱自己的时候,你们很多人听到的却是另外的话。有的时候你听到的是自私,这个很不可思议,我看到你的能量,你听到的是要自私,我不应该爱自己,我应该去牺牲,我不知道你们是在哪学会的,当你是小孩的时候你爱自己,当你长大以后,每一个人都想着牺牲!
我现在还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
上小学时,某天,家里来人做客。客人家的孩子“相中”了我特别喜欢的书包,跑过来对我妈说:“阿姨,我想要这个书包。”
当时我也在场,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空气凝固一般,我眼巴巴望着我妈,希望她能做出正确选择。
结果,我妈很爽快地说:“这个书包就送给你吧。”
我内心的怒火“噌”一下烧了起来,立马把书包夺了过来:“不好,我为什么要给你?”没想到我妈继续补刀:“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自私?!”
相信大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除此之外,可能还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你是大的,要让着小的。”
很多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总是告诉孩子要谦让,不要太自私,要懂得分享,似乎这样才是一个孩子该拥有的优良品德。
可是被迫的无私、分享,对于孩子而言不是一个双赢选择,而是一个零和剧本,而这个剧本,通常是以牺牲自我需求而结尾。只会让孩子的自我边界被侵犯,从而不会维护自身利益。
那父母要怎么做,才能在“自私”与否的问题上,更好的引导孩子?
这里的自私,其实指的是界限:我必须有捍卫自己界限的能力。只有真正被尊重过界限的人,才有力量捍卫自己的界限。一个总被父母侵犯界限的孩子,他的边界意识已经严重被破坏,以后有人侵犯他,他也习以为常。
一个不被尊重物权的孩子,一个没有属于过“我”的东西的孩子,你让她如何分享呢?
这可能也反映了我们的焦虑,不能让别人说我教子无方,所以我必须要道德正确。但当一个孩子说:这是我的。父母需要先学会尊重他,不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
即使这是个公共玩具,也应该按照先到先得原则,我玩儿好了再给你。尊重孩子的“自私”,尊重他自由使用自己物品的权利。
除了物权的界限,还有:
情感的界限:孩子悲伤不已,你喝令他不许哭;
感觉的界限:我觉得冷,你就冷;
学习的界限:我不监督你,你永远不会学…
可以说,父母在哪些方面入侵,孩子那些方面的能力就会出现退化。就像一个严苛的老板,总在你工作时找茬,你的工作必然会做的一塌糊涂,一个孩子只有先被父母充分允许并尊重,才能到了社会为自己的利益有礼有节地去争取。
“牺牲纯粹基于恐惧,对可能失去某人某物的恐惧。它也基于不值得感,是孩子们的其中一个恐惧。就好像误信外面有别人或者别的事物比我们更有价值,因此我们必须牺牲自己或者我们所拥有的,去拯救别的人或事物。”
前段时间,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十年前的一段成长期心理教育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
其中她提到一个如何培养孩子不自私的例子,5岁的女儿去爷爷家,她给女儿剥了一个桔子,但这第一个桔子她让孩子必须一瓣瓣给爷爷、奶奶、姑姑们送去,不能自己吃。
这个做法无可厚非,但如果有人因此断定,不自私是可以靠“教”出来的,靠讲道理讲出来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如果真是这样,这个世界早该没有犯罪了。
所有美好的品德,都是在爱的关系中自然养成的。
任何亲密关系,只有在令双方都舒服的爱的滋养下,才能最终达成一种状态:我愿意为你成为更好的人。
孩子只有先在爱中不断吸收营养,之后才能发自内心地去爱别人。
瑞士著名儿童心理学家让·皮亚杰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前道德阶段(0-3岁):自我中心,行为易冲动,不顾规则。
他律道德阶段(3-7岁):以尊重顺从权威者及规则本身为义务,但并不理解规则,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
自律道德阶段(7-12岁):理解规则的意义,能与他人平等协商创造规则,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位置,判断不再绝对化。
公正阶段(12岁以后):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发展出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观念。
要给予别人爱,我们必须自己先感受到爱。这是宇宙的法则:我们只能给予我们所拥有的。因此我首先必须自己拥有和感受到内在的爱,然后才可以把爱延伸给其他人。底线就是,我爱一个人的程度,充其量也就等同于我爱自己的程度,不能再多。因此真正出发于爱,是没有牺牲这回事的。
你无法逼迫一个孩子,去理解他心智发育未到的领域。
当成年人评判一个幼童的行为是否自私时,他们需要明白,这只是孩子内心真实的表达,无关道德批判,道德的形成与躯体的成长是一样的,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有必经的发展阶段。
一个孩子从生命的开始,他最核心的任务就是构建自我。只有内在的“我”足够有力量之后,他才可以走出自我中心,发展出清晰的边界感,与世界建立真实的关系。
爱的宽度与质量决定内在力量的大小。父母应该做的,不是像质检人员一样紧紧盯着孩子的瑕疵,而是充分去允许,蹲下身来,等他慢慢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