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巡城御史鬼难缠》里有个外籍官员上了个折子,说京城炒肝,既不是炒的,也没有多少肝,多为猪肠,有欺诈之嫌,应更名为“煮杂碎”,被骂没事找事,其实炒肝的前身,确实为“白煮杂碎”。另外老北京话里,炒即有熬煮的意思,譬如炒红果。不少外地朋友第一次吃炒肝,看到一碗酱色糊糊端上来,大都会懵,以为上错菜了:“炒肝不是用炒的吗?”已成一个老梗。
炒肝是猪肠及猪肝加酱料香料文火炖煮,加淀粉勾浓芡出锅,状如肉粥的一样东西,一般作为早餐,如今全天都有供应。我家对门就有个卖炒肝的早点摊子,只是借了一小饭馆的店面,上午九、十点钟便要收摊,然而口碑颇不错,甚至有不少人坐很久的公车,只为吃个炒肝,说这里味儿正。
何为味儿正,不好说,毕竟众口难调,鼓楼的姚记声名鹊起,但食客口碑褒贬不一,某丰包子铺全国文明,我却觉得他家的炒肝真不好吃,味儿正不过是对了某人的胃口,非要搞个统一标准,非打起来不可。
不过吃炒肝还是有固定的路数,原本讲究一定得配肉馅的小笼包子,就如豆汁儿一定得配焦圈儿,涮羊肉一定有绿豆杂面条一样,不过现在人们也并不恪守,炒肝配刚炸出来的油条吃也很不错,大抵因炒肝里加了大量蒜蓉,生蒜与油条同吃味道惊艳,此一高中同学分享给我的一个秘方,可同金圣叹“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烧鸭之滋味(亦有说火腿、核桃)”相媲美。
炒肝另一个“规矩”是不用勺子,一说因为用勺子在炒肝里搅和会“澥”,其实也是因为早年间的炒肝店大都狭小,食客只能站立而食,一手端碗,一手拿包子,只有沿着碗边喝,滚热的炒肝吸入口中,直烫得上牙床发白,却舒爽无比,不亲自尝试不能理解这种快感,于是乎无奈的习惯也就变成了所谓讲究。炒肝必须要烫,一旦变得温热,则显腥气,吃着也没了意思。
我第一次吃炒肝,还很小,只知道捞碗里的肠和肝吃,吃到一半便被我搅和稀了,那碗炒肝我没吃完。看到别人都用肉包子蘸着炒肝的芡汁,吃的让人眼馋,满肚子都是后悔与委屈,印象非常之深刻。至此以后,我吃炒肝绝少下勺子筷子。
有人以炒肝里肝多为好,有人则直接告诉店家只要肠,一般都可以被满足。东四有家卤煮店,早上卖酥脆到掉渣的炸油饼,卖猪肉大葱包子,卖烩肠——就是不加肝的炒肝,他家的肠用的是卤熟的半成品,用红曲染得红红的,也算特色,后来那家店拆了。
炒肝作为早点,很多地方的人不能理解,觉得早上吃这个口味太重,即使一向以早点丰富多样而自豪的天津人,见北京人早上吃炒肝,也难免皱眉。其实就好像兰州早餐吃牛肉面一样,都是习惯问题,并无奇怪。
曾经见一对老夫妇,两个人要了一小碗炒肝,边吃边小声念叨:“吃了没事吧?”
“咱们多少天才吃这一点,没事,没事。”
“肝啊、肠啊吃多了不好……”
“几口的事儿,没事,吃吧,吃吧。”
对着一碗炒肝,老两口大有拼死吃河豚的意味!也是可爱。
天天吃炒肝会腻,但几天不吃,则会馋,炒肝是很神奇的食物。工作关系经常出差,短则一月,长能半年,每次归来,赶上大清早,拖着行李,看到熟悉的,白气袅袅的早点铺,来一碗烫嘴的炒肝,三两肉包子,饱食一顿,才真实的感觉到,我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