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之困与音乐之魂
作者:张馨之
正在努力的我,一不小心就不知动了谁的蛋糕挡了谁的财路?之前都调侃说我动了谁的蛋糕?当下我只能改为发自肺腑的去问:“我动了谁的苹果”?
在这个数字时代的浪潮下,音乐的传播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首动人的旋律,可以在短时间内跨越千山万水,触动无数人的心弦。然而,当这首旋律被冠以“版权”之名,它便似乎被套上了枷锁,有时,甚至与其诞生的初衷似乎也就背道而驰。
在此,我首先特别感谢狼戈老师创作出的这首好作品《苹果香》,唤醒了我们每一个人最细腻的感情与最深沉的爱!接下来再说说我的内心话与发自内心的一些感言………
近日,狼戈老师的一曲《苹果香》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我仅仅是一个热爱音乐且最底层的群众也就是一个无名之辈,因为喜欢翻唱了这首歌却遭到了逼迫下架。狼戈老师本着传递正能量,分享音乐、传承文化的初衷,慷慨地允许大家翻唱这首作品并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还说写歌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它的传播,唱的人多了,可能你自己达不到那些目的,可是翻唱的人帮你实现了一些目的,写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去传唱,唱的人越多越好,只要你是唱伟大的祖国,歌唱美好生活,全去唱,不和你们打官司,这是狼戈老师的原话,也是狼戈老师的一种胸怀。记得还有一个视频里曾看到过狼戈老师说自己的这首歌能为更多歌手带来微薄收入或改善生活也是极好的,这都是狼戈老师的原话。
然而,版权公司却以其商业利益为重,逼迫有流量的翻唱版本下架,我恰巧就是这个有流量的翻唱,9月2号我的翻唱版《苹果香》进入了酷狗飙升榜排名82,当天就被北京某某版权公司联系上,最后,各种协商也与我签订了授权合同。9月5日我翻唱的《苹果香》又在QQ音乐平台上了飙升榜排名95。当天下午就逼迫下架,我当时还不知道,众多朋友及粉丝留言反馈,我才发现已显示无法播放,这让我很郁闷,作为一个普通业余爱好者,在自己喜欢的这首歌曲里,从录制到上线再到签合同付邮费这一系列事件中花费了好几千,根本就没挣到钱反而来了一场蛋打鸟飞?请问:以后谁还敢翻唱?谁又能去对自己喜欢的作品去下血本翻唱?这一波操作让原本自由流淌的音乐之河突然遭遇了阻塞。
接下来的观点我首先申明不是批判版权公司,也不是要揭露什么哲理性思想,只是就眼下的问题简单谈谈自己的观点而已。
这一遭遇不禁引发我的深思:就这一事件,我昨晚居然失眠了。版权究竟应成为原创音乐或者说流量好的所有音乐作品的保护伞?还是束缚其发展与传播的枷锁?似乎哪一方都没错,版权公司要靠流量生存,创作者也要考版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站在任何一方都能说的过去。但是,在追求商业利益的道路上,我们是否忽略了音乐最本质的属性——就像狼戈老师所表达的意愿,音乐是情感的传递与文化的交流,更多的翻唱也是本着这一思想啊?我们翻唱有错吗?
以我个人浅薄的认为, 音乐,不分种族与身份。作为各阶层的人类来说,音乐是最能激发灵魂的共鸣。自古以来它就承载着人们的喜怒哀乐。它无需言语,就仅仅只拥有优美的旋律就便能跨越国界、种族与信仰,成为沟通心灵的桥梁。然而,在版权的商业操盘手下,音乐现在已经被异化成为了一种商品,其价值被简单地,也可以庸俗的说都是以金钱来做衡量。这种异化不仅扭曲了音乐的本质和创作者的原来初心,更让许多音乐人在商业的漩涡中也迷失了方向。
作为我的这一遭遇,正是这一现象的缩影。狼戈老师他的慷慨,包容与大爱,体现了音乐人对音乐的热爱以及对文化的尊重。然而,版权公司的做法却让人看到了商业利益对音乐文化的侵蚀。他们为挣取流量钱而不惜牺牲音乐的传播与艺术家的创作自由,更是让我们这些弱小群体收到坑害与欺负。这种行为无疑是对音乐精神的亵渎。可能,我在这里说出这样的话也会遭到某些平台的攻击和谩骂,或许我的言语也有些激愤,毕竟我是属于受害者嘛!老人常言:火烧不到谁的屁股,谁感觉不到疼,希望理解!
其实,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们不要站在某一高点去指责哪一方,而是应该重新审视版权的意义。我其实不懂版权的实质性意义,虽然我也是一个小小的创作者,我也不大在意这些权益,毕竟和自己的生活没有多大关联吧,说的更赤裸一些就是没有和自己的利益有太多关联吧。但我深信不疑的一点就是版权制度的确立,它的初衷应该也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更多人投身于文化的创造与传播。也不知道自己表达的对不对。就姑且认为我说的还蛮有道理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版权的制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却常常看到版权成为了一种垄断工具,甚至成为了阻碍文化交流的壁垒。这显然与版权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当然这也是属于我个人浅显的一点认知,有说的不当之处还望不要受到键盘手的攻击。
说到这里,我认为我们需要寻找一种平衡,就是说怎么操作能让版权既能够保护创作者的利益,又不至于束缚音乐的自由传播。这或许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这种商业利益与文化价值之间的一些关系,就像狼戈老师所表达的思想,让音乐回归其本质,让它只做一种情感的表达与文化的传承。我的粗俗见解就是不要让他背负太多,比如不要让它承载着商业价值的铜臭味去飞咋可能飞得更高更远嘛!
当下很多事都是成于网络也败于网络,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这种靠流量传播方式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这是时代的变革,是科技带来的变革,不容否定这种变革更不能去逆转乾坤。不仅仅只有音乐,就连时代的发展与变迁都是在靠流量去传播,这其实对于谁来说都没有错,我们应该以感恩之心拥抱这种变革,同时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更多人享受到这种变革所带来的一切红利,像《苹果香》这种文化魅力它就是依靠了这种科技的变革才让我们得以交流与传播。不是很好吗?
其实,我所想要表达的是我们如何做到或者是说也应该警惕到这种商业利益对音乐文化是否有所侵蚀?怎样努力维护一个健康、多元的音乐生态环境,让其健康,茁壮长久的去发展,或者说让其富有更高价值意义的去传播与交流?
我翻唱狼戈老师的《苹果香》虽然遭遇了版权的困境,但它所传递的狼戈老师那种大爱精神以及情感交流与文化价值却是无法被剥夺的。每一个创作者都应像狼戈老师那样以更加开放与包容的心态去面对音乐与版权的问题,让音乐之魂在自由的天空中翱翔。
馨之•随笔甘肃兰州2024年9月5日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