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在《异乡人》里面唱:
不知不觉把他乡,当成故乡。
只是偶尔难过时,不经意遥望远方。
到今年8月8号为止,我来美国整整五年。
当年22岁的我,只想独自一个闯荡远方,认为没有任何事情比梦想更加重要。
我带着对外面的世界蠢蠢欲动的幻想,迫不及待地在台风的陪伴下降落在波士顿。那时候我只觉得离家不够远,不过也就是16个小时的距离。
如今,我兴师动众地搬到离大陆更近的西海岸,床底却依然放着当年从家乡带来的泥土。高大纤细的棕榈树下,来往着络绎不绝的同乡人。坐在清风徐来的海岸边,我却觉得:家乡跟自己的距离,已经不仅仅只有五年。
跟从各个地方跑到北上广的青年人一样:自己的故乡,从离开那一天开始,就是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一、他乡
有朋友曾经说:
大学毕业留在上海,一晃十多年过去了。
现在也算是有房有车有娃有妻,生活安定不少。可是每次有挫折的时候,都会打着算盘想卖了房子,回家乡过再也不用上班的日子。
可是谁都知道,习惯了一二线城市的忙碌和便利,三四线城市的家乡,是想回都回不了的。
在异国他乡,不管如何艰苦,都不会轻易回去。
就像被人指着鼻子骂:“Go back to your dummy country”的时候, 也要竖起中指说:“F*** you”,然后躲回车里惊慌地哭。
在他乡,不管再不被接纳,再被嘲笑,即使时间长了弄不清楚自己到底属于哪里,也只能望着晚上湖中的星星点点,打起精神说不能放弃。
可是无声无息之下,越是这种时候却越是会想起家里的种种。每当夜深人静,别人家的窗户透出暖心的灯光;或者是在这个新城市偌大的空间里,找不到自己站立的地方的时候,乡愁才如呼出的一口轻烟,悄然地把你包围。
少小离家,满心欢喜。一朝回望,乡愁如许,泪落纷纷。
二、他乡和异乡的落差
每次不管是回上海,还是回浙江,只要夜幕笼罩、华灯初上,看着这满街的繁华,我都会有一种“最熟悉的陌生人”的错觉。
美国从来都不是想象中的繁华。
在大多数的城市,晚上八点之后,路上很少出现行人,有的也只是飞驰而过的小汽车。当流浪汉在市中心开始出没,街上那空无一人却灯红通明的写字楼,也被映衬得有那么一点惶恐。
在美国,很少有国内街头小姐妹们一起的饭后逛街,没有整夜无眠的大排档里的喝酒聊天;很少大浴场里三三两两的互诉衷肠,没有KTV里的排遣嘶吼。
看起来高大上的美国,其实显得单调不少。
每次回国的刚开始,扑面而来的热情让我受宠若惊:长辈的关怀、朋友的叙旧;吃不完的零食,说不完的话。
可是呆的时间一长,当惯“乡下人”的我开始有点不适应了:推不掉的饭局、鬼扯的牛皮、道不尽的家长里短,没来由的“好意相劝”,让我有点疲惫,也让我开始怀疑人生。
在美国的时候,我怀念国内的接地气和柴米油盐;然而在国内的时候,我却想念美国的清静和自由。
这时候我终于知道,李健的那首歌唱错了: 其实以后不管到哪里,都是异乡,包括家乡。
三、家乡的味道
我们无法把异乡当初真正的故乡,却也无法再回头找到自己的故乡。
林宥嘉唱:
走不完的长巷,原来也就这么长。
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
记得以前高中的时候,最开心的就是可以去路上的一家生煎铺吃生煎。老远的地方,就可以闻到那让我惦记多年的葱油味儿。
我还记得那个又高又瘦的老师傅,每天扳着一个脸,从来不见他笑。
他的生煎价格也是随着猪肉的价格越来越高,从原来的一块六个,涨到一块三个。可是只有他做出来的生煎,皮薄汁多。也只有他,每次即使有30个人排队,他也能记住每个人点的生煎是几个。
每次在铺子里叫上六个生煎,再配上一碗见不到多少肉的小馄饨,就能成全我的一整天。
后来有一次回国,因为实在抵不住念想,就择晨去吃过一次。好的是,店铺还在。坏的是,老师傅早已经退休,接替他的是几个他的徒弟。
生煎的价格已经贵到让我惊讶,可是味道却再也尝不到出以前。
我走在路上,有些失落。不知不觉中,晃荡到原来熟悉的高中校址,却发现校区也早已迁走。周围的建筑结构,大致没变。路上的那些梧桐树还在迎风飘扬,那个人来人往的车站还有着不变的站牌。
但是那些曾经每个月准时买《轻音乐》的报刊亭,早已经不知去向。那个最爱的鸭肉面结店,也早已被不名的烧烤店代替。
大多数小店早已易主,跟过往昔的时光一样。
有时候即使回来了,找不回来的东西,终究还是失去了。曾经向往的是比远方更远方的地方,如今故乡却成了远方的远方。
四、家乡的朋友
离开家乡的人,谁没有痛彻心扉地哭过,没有被本地人骗过,没有跟性格不合的人挤一个屋檐过。
那些我们如今可以云淡风轻地笑着讲出来的故事,都烙上过擦不去的血红印记。
可是,每当你想拿起电话,打给家乡曾经最要好的朋友的时候,你总会被时差退回。即使有时候电话通了,“你还好吗?”,“最近在干嘛?”,寥寥几句,却如鲠在喉。含在嘴里的抱怨,还没有来得及吐出来,电话就断了。
即使面对面的时候,你如一个从战场归来的战士,耐不住性子地想分享如何在异乡打拼、跌倒的故事。
可是,在对方的眼里,你的血肉横飞和腥风血雨,可能还抵不过婆媳之间的矛盾纠结,或者是亲娘的催婚。
不再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朋友,就如谈异地恋的情侣,只能由着两个人之间话题越来越少。最后的关系,不是败给了感情,而是败给了距离。
曾经在饭桌上,有一个同学冲口说:“你咋这么想不开出国了呀,现在所有出国的人都回国了,都说没有国内好。” 他脖子上的黄金亮闪闪地碍眼,桌上的奥迪车钥匙也是不停地在手里抛来抛去。
我不想说在这几年的摸爬滚打里面自己经历过什么,也不想分享自己曾经有过多少裂变甚至是重生。
我不想说什么,因为说不明白。就像他不会理解,为什么国外看新闻联播可以看哭一样。
我本来以为,在故乡,我们永远都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在那里,我们都记得彼此的爱好,站在同一个的台阶上,听着高压锅的气鸣声,远眺着家家炊烟。
可是时间和距离,却把世上的一切都甄别地特别分明。
光靠着单纯的童年回忆,是无法维系一辈子的感情的。不同经历,不同的价值观,都在悄然无声中把对方越推越远。
曾经的一个微小的决定,就让我们再也到不了对方的彼岸。
乡愁的本质是一种寻求庇护的感觉,人们在离开家乡之后,失去了可以依恋的载体,从而导致了安全感与爱的缺失。
它是一种间歇性的慢性病,有其他情感将它覆盖的时候,我们就会忘记它的存在。可是它永远都不会痊愈,又时不时就会发作。
其实,我们没有必要时刻伤春悲秋。
我们每次感受到的和家乡的连接缺失,不是因为家乡变差了,或者家乡抛弃我们了,而是因为我们变得不一样了。我们的格格不入说明了思想上的差异化。
我们从来都不会真正完全拥有故乡,也又不会完全失去它。
家乡跟每一个自己爱过的人一样,永远不会在你的精神世界里消失。
它影响着你语言的口音、你每天选择的菜单、你起居的习惯、你对节日的期待。它会时时时刻刻出现在你的早饭间、办公室、晚安前。
它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了现在的你,或许你本身才是自己最好的“故乡”。
不是老家,不是异乡。
而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