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云南道监察御史李本固在写到《汝南志》第二十三卷时,说自己的这部方志,内容已相当完备,尚有“灾祥及裨官小说”里的一些异事记录,似非寻常之所经见,丢弃颇为可惜。于是,他又不厌其烦地删繁就简,撰写出第二十四卷——“杂志”,并将其列为本书的尾卷。
(两汉、三国两晋和南北朝)
01汉武帝元年六月(前140年),客星见于房。(客星,即像客人一样寓居天宇的星。常指“新星”“彗星”“极光”等偶见天象。“房”吴房,指遂平县。)
02元光五年夏汝南水大坏民庐舍。
03宣帝(汉元帝的父亲)甘露三年(前55年)二月,凤凰集新蔡。
04元帝建昭五年秋,汝南大水。(当时齐楚大地经常发生自然灾害,令汉元帝大伤脑筋)
05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县有柱仆地生枝如人形(想当然)。
06安帝元初三年汝南冬雷。
07桓帝延喜九年三月豫州饥。
08魏黄初五年汝南屈雍妻王氏生男,从右肋下。
09晋武帝泰始四年(268)九月豫州大水。
10咸宁五年九月有麟见于汝南。
11惠帝元康四年十一月汝阴地震;五年豫州大水,八年九月豫州大水。
12愍帝建兴四年(316年)新蔡县吏任桥妻胡氏产二女腹心连合。(连体婴儿)
14元帝太兴元年西平地震涌出水;三年六月太白金星合于房。
15南宋永光元年(465)三月白雉(野鸡)见于新蔡。
16齐永明元年八月新蔡县获嘉禾二茎九穗。
17永元元年七月汝水变赤如血。
(隋唐及五代十国)
18唐太宗贞观十八年(644)秋豫州大水。
19玄宗开元十二年豫州大水。
20德宗贞元十八年光、蔡等州大水。
21文宗开成十一年九月有彗星见于房长三尺。
22梁开平元年六月汝蔡等州有蝝(蝗虫)生,野禽群飞蔽空,食之皆尽。
23周广顺三年汝南旬日无鸟既而聚山谷中,集于林,压树枝皆折。
(辽宋夏金元明)
24宋太宗(赵光义,太祖弟)端拱二年春(989),汝南大旱蝗,民多饿死。
25真宗大中祥符元年汝阳凤源乡醴(甜)泉出。(病者饮之皆愈)
26宣和七年信阳州东城上杏树产芝。
27金皇统四年(1144)河朔(黄河以北地区)诸郡地震,诏汝蔡等处因岁饥流民典雇为奴婢者,官给绢赎为良,放归其乡。(荒政)
28永乐五年(1407)汝宁山中野猪成患。六年信阳平昌关有大星坠地化为石(陨石)。(其声隆隆,光芒射人,外则纯黑,中具五色,置之州治,至今尚存)
29弘治二年六月大水坏民庐舍;二十四年,大有年。
30正德元年郡痒生燕福妻王氏一乳生三子;三年黑眚(日食)见于罗山。是岁郡中大旱饥人相食;七年黑眚(日食)复见于汝蔡,人皆鸣金操刃以逐;十四年地震。
31嘉靖元年(1522)地震;二年秋阴雨害稼;三年地震;八年旱蝗;十三年大有年;十八年大旱蝗飞蔽日,明春大疫,人相食。
32隆庆二年二月民间讹言有诏选宫女,一郡处子嫁娶殆尽。
33万历九年(1581)七月雨雹伤稼;十八年黑风西来,扬沙拔木,天日尽昏;二十年夏汝水忽发。
第二十四卷“杂志”,记录了从汉武帝元年到明万历三十二年,近两千年,驻马店和信阳一带的发生过的一些典型的自然灾害和一些“灵异”事件。这些历史文献,为研究古代中原地区天文、地理、气象等诸多学科,提供了珍贵的历史参考。
如一些自然现象“地震”“日食”“陨石”;还有灾荒年代记录如“水患”“蝗灾”“冰雹”,饥荒年里“人相食”的惨剧和一些“灵异”之事如“多胞胎”“畸形儿”“醴泉事件”等等。
其中有一事很有意思。那就是“隆庆二年二月民间讹言有诏选宫女,一郡处子嫁娶殆尽”。此事道来可笑,本来入宫是贫家女改变命运的良机,可谓求之不得,为啥女孩们听说皇帝诏选宫女,却一个个吓得匆匆出嫁殆尽呢?这反映了当时的一个历史实事。
明穆宗隆庆皇帝,在政治上略有建树,但他私生活上却是一个迷恋春药、过度纵欲,36岁即死于女色的风流皇帝。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的这个癖好,百姓定有耳闻,因此民间有种种关于皇帝诏选宫女的讹言流布,也就不足为奇了。
古代科技不发达,还造成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产生恐慌的情况,甚至有人把一些偶发的自然灾害联想成“天怒人怨”的因果报应。如汉元帝在位时,天灾甚多。他在位十六年,十五年没消停,年年灾事不断,悲催至极,直到让元帝开始怀疑人生。据说纠结中的汉元帝,人不到四十,早已“发白齿落”,想来好可怜!
当然有些记载,乃是封建糟粕,我们要给与客观分析。如“汝南屈雍妻王氏生男,从右肋下”,注定是谣传。但像李本固这样的大学者竟也相信,可见当时人们对大自然的认知能力的匮乏。
浩繁的中国史籍,是古往今来,一代代史学家辛勤血汗的累积,作为业余史家的李本固,就是其中的一员。面对眼前繁琐的史料,他自我调侃道:“譬彼鸡肋,弃之可惜也”,实际上是他并不忍心把这些东西丢掉,怕给后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缺憾。这恰恰反映了中国古代文人,善其身、济天下的儒家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