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6年看的第三本书,看到名字就很喜欢,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87天用徒步的方式走完英国版图的从南到北的627里,路上遇到了很多普通人,通过简单交流发现每一个普通人都有不普通的故事,那些故事让人心疼惹人泪流。一路上更多的还是自我的反思和对往事的追溯,那些年轻时想做没有做的事,想见没有见的人,想去没有去的地方留给年老的全是遗憾和悔恨。在回忆里重新把一生活了一遍,犯下的错和曾经的幸福都被放大,还好最后两个人重新牵手一起迈步走向未来,要不然我该多么悲伤。
他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了一封信,为了一个愿望而上路,如此而已。
好多事情的开始并不像外人看来的那样伟大和不平凡,可能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想法,然后上路,在路上开始收获。
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内心的冲动和外在的束缚常常使疲惫的心无处安放,然而生活的真谛在于平衡,学会在工作和生活中找到平衡,勇敢做自己,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再出发一次,或许你将有不一样的收获。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不要活在自己的幻觉里,要勇于打破自己的幻象,站在更高的纬度里把眼光看向自己,好多时候我们都是自以为很努力,然而并没有。
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成长都是在别离中开始,离开那个曾经熟悉的舒适的世界,走向一个陌生的世界,或许刚开始会非常不适应,但回头看的时候你会感谢曾经鲁莽的自己。用心走好每一段当下的路,正是当下的点点滴滴成就了未来的你。
医生说她会死的时候,我只是握着她的手,选择了放弃。我们都放弃了。我知道这也许不会改变什么,但真希望当时我让她看见我有多么想留住她。我应该大怒一场的。
有些情绪和感受是要表达出来的,毕竟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可能完全了解你的所思所想。总以为别人能够理解自己的想法,遇到问题也不交流只是沉默,于是隔阂慢慢的就出现了,分歧和矛盾就跟来了,日子过的注定不太顺心。对最亲的人说出自己的爱吧,因为在爱中能够更好的成长,在爱中有更大的力量,在爱中有温暖的方向,学会爱、感受爱、表达爱,爱会越来越多,生活自然能够越来越好。
人一定要放手,放开你以为自己离不开的东西,像钱啦、银行卡啦、手机啊、地图之类。
学会断舍离,过一种极简的生活,抛开那些阻碍我们感受生活美好的事物,或许能够找到更好的自己,在追寻本心的路上你准备何时开始?
在挣扎着寻找温暖的过程中,他忽然意识到有些东西是无可避免的。有他没他,月色都不会改变,冷风也不会停息。脚下这片土地依然延伸开去,直至碰到海边。生命依然会结束,他走也好,颤抖也好,在家也好,根本不会造成任何改变。
认识到自己的平凡本身就是不平凡的事情,“天空没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有时候收获和满足只有心知道,心知道就好。
如果你也喜欢在路上的感觉,那么推荐一下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相信她和它都不会让你失望,如果可以,勇敢的开始自己的朝圣之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