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葡萄和忒修斯之船

书店里。年轻的女孩向身旁的男生撒娇:“我就买这本《忒修斯之船的舵手》,好不好嘛?”


男生宠溺的摸摸女孩的头,两人相拥着向收银台走去,一路上,还能听到女孩的叽叽喳喳,“你都不知道,这本书说是作者夏宠与她老公的定情之作呢!我同学都看过了,说是感动得不得了,你说我到时看得会不会流眼泪啊!”


男生凑在女孩的耳边悄悄说了几句,逗得女孩拿起小拳头给他了几下。


夏宠望着这对远去的小情侣背影,嘴角也不由自主的扬了起来,“年轻真好,恋爱真好!”她情不自禁地感叹道……


“怎么?你们女人都是到手了就不稀罕了吗?我就不年轻了吗?我们就是结婚了,也在恋爱呀!”幽怨的男声从书架后响起,一张干净的脸现了出来,五官端正,有点长的刘海下是一双清澈的眼睛。


搭配契合的发型,浅色的短袖衬衣,外着一条黑色长裤,白色板鞋,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清清爽爽的,这是个带着少年气的男人。


他是许燕青,是《忒修斯之船的舵手》小说中男主黄喆的原型,夏宠的新晋丈夫。


夏宠听闻丈夫醋溜溜的话语,知道这厮又要人哄了,走上前去,拉着许燕青的胳膊悄咪咪道:“许宝宝乖,人家就随便说说的嘛,你不要生气,好不好嘛?”


分明就是学刚才那个小女生的语气。


许燕青恶寒,他一把搂住夏宠的胳膊,恶狠狠道:“看我回家怎么收拾你!”


两人相拥着走出了书店,外面下起了小雨,冲淡了白日里的炎热,带来了宜人的凉爽。许燕青把夏宠的卫衣帽子拉起来,盖在她的头上,两人向着家的方向走去。


《忒修斯之船的舵手》这本书,许燕青看过,写的无非是他和夏宠,在这座小城相识,相恋,相爱的过程。


可夏宠不知道的是,他最初去那座小城的目的——自杀。


别人有了钱以后过得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许燕青不知道,那他知道他的——无聊,空虚,痛苦。


在所有的纸醉金迷,糜烂不堪过后,只剩下虚无。


许燕青很幸运,在大学的时候就迷上了炒期货,之后狠狠的赚上了一笔,他倒是不贪婪,拿到了一辈子够用的钱,就及时收手了,毕业后自己经营一家水果超市,不指望挣大钱,图个打发时间。


人跟人真不一样,要是别人能混上许燕青的小日子,在梦里都能笑醒,但许燕青异于常人,他不爱美食,不爱美人,不爱美景,没有梦想,以前的他还有个暴富的理想,但他已实现,所以一切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了。


美食最好吃的时候,永远是在想象中,嘴巴馋的咽口水那一刻;衣服最美的时候,永远是在想象中,整个人因服饰而变得优雅气质的那一刻。


一旦得之,索然无味。


许燕青来到了夏宠所在的小城。那是一个来得甚早的夏季,天气热的很快。


夏宠踩着拖鞋,往街角的咖啡馆去买咖啡。许燕青抱着双臂,遥望着咖啡馆门口那棵百年古树。


一个迷迷瞪瞪没睡醒,一个恍恍惚惚没注意,两人不经意地碰撞在一起。


这一碰,打翻了夏宠的咖啡杯,也打乱了许燕青的人生走向。


见咖啡洒了,夏宠第一句话就是:要不你讲个故事,算赔我的咖啡。


许燕青没把夏宠的话听进去,认为她也不过是个见色起意的家伙,心里还暗暗嘲讽她,好老套的搭讪手法!


许燕青径直朝向收银台,打算重买一杯咖啡,还给眼前这个拥有鸡窝发型的女人。

可夏宠却拦住他,毛遂自荐要当许燕青的旅游向导。


“多少钱?”

“不要钱,就说你的故事就行!”夏宠笑嘻嘻道。

“成交。”

许燕青心想,我死都不怕,还怕一个陌生女人的纠缠。


夏宠陪着许燕青在小城里转悠,名胜古迹,名山大川,街头艺术,苍蝇小馆,走累了就找个小茶馆歇歇脚,喝杯香茗,听段评书,偷得浮生半日闲。


通过这几日的相处,许燕青这才明白,夏宠是小城居民,本职工作是个网络写手,这段时间卡文卡得厉害,到处追在别人屁股后面要听故事。


听起来蛮努力的,但这掩盖不了夏宠是个废柴的现实,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家里人都劝说夏宠去找份正当的工作,可她偏偏不乐意,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敲键盘,用夏宠爸爸的话来说,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姑娘,不工作,不交际,不打扮,不务正业,天天窝在家里混吃等死。


每当这时,夏宠就趿着拖鞋,穿着睡袍,顶着鸡窝头出现在夏爸爸面前,义正言辞的申明,“写作是我的梦想,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去咖啡馆那次,就是一大早又和夏爸爸吵架了,她这才赌气跟着许燕青在小城里东跑西晃,顺便收集些写作素材。


一日,夏宠和许燕青逛累了,就找了一家小茶馆歇脚,夏宠给两人都倒了一杯六安瓜片,抓起桌上的一碟子瓜子,边嗑边说道:“你知道吗?在西伯利亚的传说里,有一种花,是野玫瑰花,叫做‘三姐妹花’,就是一株花的同一茎上并排开放粉红,乳白和浅蓝的三朵重瓣花。你见过这样的花吗?”


“你都说了是传说,我又怎么会见过呢?”许燕青端起玻璃杯,微微地抿了一口,清,淡,涩,再喝一口,居然有点点的甘。


“哎,这花说在图瓦国能见到,我真想去实地看看。”夏宠压根不在意许燕青的回答,她幽幽的叹了口气。


许燕青抬眼仔细地打量了夏宠,脸若银盆,皮肤细腻白皙,鼻梁上架着一个超大银边眼镜,头发也不是纯黑色,而是少见的亚麻棕,重重叠叠地堆在头顶,被一根银簪固定着,身着宽松的黄色长裙,脚踩一双脏兮兮的球鞋,一副不修边幅的文艺工作者装扮。


“不过一朵花?有什么可看的?”许燕青不明白这些文艺者的脑回路,一朵花不当吃,不当喝,就是看了又有何用?


“这你就不懂了,请时刻保持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好吗?”夏宠拍拍许燕青的肩膀,耐心的教导。


而后她像发现什么新大陆一样,扭头看一看,然后又向许燕青挤挤眼,“哎,你看,看见那边那个穿红裙子的女孩了吗?”许燕青顺着夏宠指的方向望去,的确看见一个穿红裙子的女孩了。


“你别,你别死劲盯着她看啊!”夏宠拉拉许燕青胳膊,压低声音说道:“你知道她谁吗?”


许燕青摇摇头。“她叫小悦,是街角咖啡馆旁边的餐厅老板娘,她是个苦命人,嫁过来没多长时间,老公就出车祸了,躺床上就成植物人了,老公家还有个差两岁的弟弟,也在餐厅帮忙,这不小城里都在传,说她跟小叔子在一起了。”


夏宠想是话说多了,端起茶杯猛灌了两口,继续说道:“要我说,小悦跟小叔子两情相悦正正好,两人组织了家庭,还能把瘫痪的哥哥一直养着,不是皆大欢喜吗?难不成让小悦守一辈子的活寡嘛!”


许燕青对这些村俚俗事并不兴趣,大多是左耳进右耳出,这些天夏宠虽说想从他这里听故事,但说得多的人却是夏宠自己。


她真是个精力充沛,热情满额的人,遇见路边消闲的老爷爷老奶奶,也能唠嗑唠一会;她还会冲着宠物狗,宠物猫做鬼脸,逗得宠物主人笑呵呵地对许燕青说道:“你女朋友真可爱!”


就连被风吹起的垃圾袋,她都能从中找到乐趣,“你看,这像不像大摇大摆的一个人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说完,自己还大模大样地学了起来,压根不关注路人惊讶的目光。


“写网文收入怎么样?”许燕青问出这个问题,多少有些恶意。他有些不高兴这么什么都没有的人,却天天这么开心。


“至今为止,我还没挣到一分钱,我真是个穷困潦倒,生活失意的可怜人啊!”夏宠装腔作势地说道。


“那你还有必要坚持下去吗?”许燕青不明白夏宠的坚持,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做来有何意义。


“你有过心流的感觉吗?就是那种一写作,整个人都沉浸在你所创造的世界里,不关注外界发生的一切,你甚至都感觉到血液流淌的声音,有些字有些句,过后你再读的时候,你会觉得是冥冥之中的一股力量,在握着你的手敲击键盘,是它而不是你在表达。”

夏宠一说起写作,镜片后的两只眼睛变得炯炯有神,“总有一天,我会写出令人满意的作品!”


这一刻,许燕青被夏宠真正打动,之前的夏宠是让人嫉妒与憎恨的,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却活得如同拥有万千宝藏,而这时的夏宠却让人羡慕,为梦想拼搏的人自带光环,她所照耀的地方将永沐光辉!


许燕青放弃自杀计划。


他在回省城之前的一个傍晚,将夏宠禁锢在古城墙的墙角处,一手虚拢着夏宠的腰身,一手摘掉她的眼镜,气息浮荡在她的耳边,低沉的声音蛊惑地问道:“夏宠,可愿跟我走?”


夏宠心里乱极了,许燕青还不断地在她耳边吹气,好闻的男性气息轰轰烈烈的涌入夏宠的鼻腔之中。


“男色杀我!”夏宠的脑海中只有这四个字!


第一次见面她就选择了许燕青,不得不说,他的皮相还是占了很大部分;这几日相处下来,许燕青话不多,表情不多,不嗜酒,不抽烟,街上穿着清凉的女人,他一眼都不看,表现得像个谦谦君子,谁知道,他还有这狼性的这一面啊?


好想答应。


夏宠在恋爱方面,像只小白兔一样,但兔子也是一只有想法的兔子。

“等我写出好作品就去找你!”

“随便你!”骄傲如许燕青,哪允许别人的拒绝?


别说当初他就能靠着皮相在女性市场里一路横行,后期又有财富的加持,更是顺风顺水。


许燕青放开对夏宠的禁锢,把眼镜递给她,自顾自的向前走去。


夏宠咬嘴唇,有些不开心,何必这么看不起人?我就没有功成名就的那一天?等我一鸣惊人,非让你跪舔我!


正在夏宠腹诽时,远处传来许燕青的声音,“快跟上!”夏宠一跑过去,手中就被塞进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串水灵灵,鲜润润的大葡萄。


“哪来的?”

“傻子,捡的。”

“你说谁傻子呢?”

“谁答说谁!”


夏宠提着这一袋沉甸甸的葡萄,心里有感动,有喜悦,还有一种劫后余生之感。


她望着眼前这个与她幼稚对话的男人,酸涩充盈心田。


她吸吸鼻子,郑重其事道:“许燕青,刚才的事情你再问一遍?”

“什么?”


夏宠撒娇地跺跺脚,许燕青好似心有灵犀一般,他的声音在暮色中温柔起来,“夏宠,你愿意跟我走吗?”

“我愿意。”两人相携远去。

一旁的葡萄小商贩望着这一对情人远去的背影,脸上也露出了不可觉察的微笑。


“你说,你是不是被我一袋子的葡萄骗来的!”许燕青与夏宠十指相扣,走在小雨之中。那天好像也是这样一个傍晚。

“当然不是。我是可怜你好吧!”夏宠半两鸭子四两嘴,输人不输阵。


是啊,这份可怜从看见许燕青的第一刻就产生了,她知道他来小城的目标。许燕青以为自己掩饰地够好,可他不知道的是,夏宠最擅长地就是观察人。


在去咖啡馆的路上,她就看见了许燕青,当然,这得益于他有张漂亮的脸。有人碰掉了许燕青的皮夹,那人捡起还给许燕青,但他却不理会,径直走自己的路。那人也是个贪财的,见失主不理,就自发地打开了钱包,夏宠一暼就看到了一大叠钞票,还有身份证。


什么人现在连身份证这么重要的证件都不理会了?恐怕只有要死的人吧。那人看着那一大叠子钞票,心里乐开了花,朝四周看了一眼,发现没人看自己,就把钱包一揣兜里扬长而去。


这才有了她在咖啡馆故意碰到许燕青的那一幕,后面还吵着要做他的向导。她给许燕青介绍小城古镇,介绍吃吃喝喝,介绍风土人情,介绍西伯利亚的姐妹花,就是想告诉他,人世烟火,丰富绚丽,其美在于发现与探索。


许燕青被夏宠热爱这世间的劲头所打动。可打动夏宠的,就是那一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许燕青终于不想死了,他开始关心粮食和蔬菜,关心水果的新鲜与美味,尝试讨好自己的小姑娘,为这,她想试一试。


“你为什么给自己的书取‘忒修斯之船的舵手’这么难叫的名字?”许燕青问夏宠。


夏宠解释道,忒修斯之船在人生的海洋中航行,船上的木头被逐渐替换,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木头,人也不再是一开始出发时的自己。


许燕青在夏宠的额落下一个轻柔的吻,“你,就是我许燕青这船永远的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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