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嘴对嘴地亲吻
今天是端午节。天气一如既往的炎热,小小的阳台上,花草都晒蔫了,芳邻却气定神闲地在城堡中央手舞足蹈着。看见我踱步过来,她似乎有些慌乱,左挪右移的,试图想掩盖点什么,这越发引起了我的兴趣。我拿着手机在狭小的空间里努力调整姿态找焦距,希望尽可能清晰地将某个可疑点拍下来,然后放大观察研究。
出现在镜头里的是一条戴着小黑帽的黄色大肉虫,它在靠城堡左内侧的一个小房间里蠕动着胖乎乎油汪汪的身体,拼命往门口撅着小嘴巴,那形象实在是滑稽透顶,就像二百公斤的壮汉在咬奶嘴。看到我从天而降,这丑陋的家伙一时没反应过来,迟疑了几秒,然后着急往房间里拱,脊背露在外面都毫无察觉。就是这短暂的几秒让我给抓拍下来了。我回到躺椅上,翻看着照片,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如此强烈,我忽然意识到这位嫌疑人就是前两天我在网上看到的普通长腿胡峰的幼虫。一切瞬间真相大白了。我犯了一个低等错误,这是人类由于无知而常犯的错误:即对自己从小就掌握的常识过分信任。
普通人常常按照体型的大小把这种翅目昆虫简单划分为蜜蜂和胡蜂,并根据人类自己的标准将其定义为有益和有害。从身体构造而言:蜜蜂和马蜂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本来就是一个祖先。蜜蜂之所以被称作人类的朋友,不是因为这些嗡嗡叫着的长着翅膀的小家伙们没有毒刺,对入侵者没有攻击能力,而是因为它们呕心沥血采来的用以饲养后代的蜂蜜人类也同样喜欢吃。为了不劳而获,人类先是给这些被掠夺者们戴上荣誉的桂冠,然后堂而皇之地将其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就像第一代美国移民当年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一样。而胡蜂用来饲养后代的是新鲜嚼碎的肉虫,人类对这种食物不屑一顾,有太多的肉食可以选择了。更糟糕的是这位蜜蜂的亲戚还具有特别的神经质气质,遇到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要和人类决斗,甚至在好几次决斗中,由于人类的轻敌而占了上风。如果它不是有害的,谁是有害的呢?判决就这样定下来了,胡蜂从此被人类拉入黑名单,永世不得翻身。人类忘记了,胡蜂仅仅是希望自己的后代不受侵犯,它并不喜欢经常和人类决斗。胡蜂喜欢吃的是那些鲜嫩肥美的昆虫幼虫,腐烂的水果汁,分泌甜味的树汁……而不是人类这样的庞然大物。
由于人类持有这种不劳而获的本性和根深蒂固的偏见,所以研究蜜蜂习性以便掠夺其果实的人数众多,对胡蜂的了解则长期处于空白无知的状态,以为这些体型庞大,佩戴毒剑行走江湖的所谓害虫只有一种共同的生活习性,那就是害人。所以当我在百度上查到它们家族的某一位亲戚的生活剪影,就张冠李戴地将错误的认识延续到今天。直至这条丑陋的黄色幼虫的出现,我认知的巨大盲区才逐渐揭开一条缝隙。好在昆虫学家们没有被普罗大众的陈见所左右,本着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对各种胡蜂的生活习性进行长期的研究探索,并将其成长的各个阶段的照片普及到了网上。我根据眼前这条肉虫的形态很快确定了它的学名:普通长脚胡峰。
也就是说,我之前认为的这座密密麻麻的迷宫当中,关押在小牢房里的那些穿黑囚服的俘虏,其实是带着黑帽子的小主人。眼前这些小房间也不是凶杀案的现场,真正的凶杀发生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外。我回想起之前曾无意间看到这位母亲捧着餐盘里的美味——嚼得烂糊糊的肉沫挨个喂养这些胖婴儿们的转瞬即逝的画面。嘴对嘴的亲吻。这个场景唤起了我对《尤利西斯》里那句话的记忆:亲昵,充满肉欲。
还有一处被我误解的地方:这些小房间门口被关上的如绸缎般光洁的白纱门也不是母亲的作品,而是这些小主人自己的涂鸦。它们就像那些吃得太胖,于是想要通过辟谷来完成塑形,以求长出美丽翅膀的修行者,下定决心不再吞食母亲递过来的美味。于是它们决绝地吐出洁白的丝线,将自己关闭在简陋的石窟当中,不吃不喝若干天,直到蜕变成可以振翅飞翔,独立面对残酷生活的骁勇之士。
201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