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了吗?让你的本能排上倒海的涌出!!
今天来说说俄狄浦斯期,有点毁三观,但是你也可以当做别人的事情来看待,这个我必须要先做个说明。
弗洛伊德认为,孩子在3-6岁时,会进入性器期,他们的快感中心从口腔、肛门,转移到了生殖器部位上。
在心理上,孩子这时可能会对同性父母产生竞争和嫉妒心。比如我在抖音上就看到有一个4、5岁的小女孩,坐在床边哭,妈妈问她怎么了,小女孩说爸爸只爱妈妈,不爱她,她是个没有人爱的小女孩。而且很多小女孩都会表达,长大了我要嫁给爸爸。大家当然觉得这是童言无忌,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在弗洛伊德看来,这个小女孩是在表达,她要夺走妈妈的男人,她是很认真的。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局面,前面在说鼓励本我和野性,但现在可以看到,如果本我和野性,是这样的东西,那就太可怕了。毕竟,孩子偏爱父母中的一个,攻击性指向另一个,这是违反人伦的极致,也是对人类社会的终极挑战。
弗洛伊德在这个俄狄浦斯期说的就是“恋母弑父”情结。
这不仅是禁忌,更是一种真理。毕竟,“我”是父母所生,如果“我”竟然仇恨同性父母,这在背叛父母的同时,也背叛自己。
武志红的建议是:流动而不成为
这句话的意思是,让孩子的本我、野性自然流动,不去压制它,但也不会让它获得成功。再详细地说,就是孩子可以亲近异性父母,让孩子自然表达,当他对同性父母表达竞争和嫉妒时,也不必大惊小怪甚至大加斥责。但是,也不给孩子这种感觉:你赢了!
在弗洛伊德看来,俄狄浦斯期的这个孩子和父母的三角关系,是最终建立超我的关键。对男孩来讲,他想占有妈妈,而打败爸爸。但正常情形下,他知道,爸爸比他强大太多,是他打败不了的。同时,他也因为想和父亲竞争母亲,而感觉到罪恶。
接下来,弗洛伊德认为,男孩就会启动 “ 认同 ” 的心理机制,去解决这个复杂的难题。也就是说他决定成为和父亲一样的男人,那样他长大后,就可以娶像母亲一样的女人。这样一来,父亲的形象,就内化到了孩子的心中,成为孩子的超我,也就是道德。
在弗洛伊德看来,社会文化规范也会成为超我的一部分。这可以理解,毕竟是男权社会,所谓的社会文化规范,也是由一个文化中的“超级父亲”们所制定的。
这样一来,在弗洛伊德的设想中,本我和野性,真成了要被约束的力量,要把父亲和社会文化规范的超我所驯服,甚至像是压服。但如果真是压服的话,就会导致很多心理疾病。
所以俄狄浦斯期其实是在锻炼竞争性,父母不要总是赢自己的孩子,可以适当地输给他们,把竞争变成好玩的游戏,让孩子的竞争性得以良好发展。
俄狄浦斯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矛盾的时期,你可以认为不对,但是他确实或多或少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说,会影响到以后甚至更多。这段时期需要在一个保持性环境中,就是流动而不让他成为。
接着我们来说说昨天没有说完的“生殖期”,昨天没说完是因为“俄狄浦斯期”会严重影响到这个阶段。
原生家庭,其实是孩子人性的练习场。我们可以这样来看待原生家庭的一个价值。6岁前,孩子主要是生活在家庭里,他要吸收营养,他要自主控制排泄,他还要学习竞争与合作。所以这时候的父母最好是提供一个抱持性环境,让孩子在原生家庭中相对肆意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就像我们之前谈到过的温尼科特说的那个标准——世界准备好接受我的本能排山倒海地涌出。
我非常喜欢原文中“排山倒海地涌出”。我认为每个人都蕴藏着无限的能量,这在自身弱小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海纳百川”情感容器,就是武志红说的“保持性”环境中孕育而成长,最终走向真正的成熟,最终自己吸收过海洋一般能量喷涌而出,发挥自己人性的光辉。让世界为之喝彩!!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武志红推荐韩国精神分析师李武石写的《寻找弗洛伊德》,当然是中译本,这是他读过的,他认为非常专业的、最好的关于弗洛伊德理论的入门书。
好,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到这里就结束了。当然以后会经常,反复的提到他的很多理论。
另附:
俄狄浦斯的故事:
俄狄浦斯是古希腊三大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
他是忒拜王的儿子,但忒拜王相信了一个预言———他的儿子有一天会杀死父亲而与母亲结婚,于是命人杀死自己儿子,并且先将儿子两个脚钉在一起。
然而,这个执行命令的人不忍下手,只是将他丢弃在山上。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并将他送给邻国柯林斯国的国王做儿子。因为他双脚的问题,于是邻国国王夫妇给他起名叫俄狄浦斯,意思即肿胀的脚。
俄狄浦斯长大后,听到神谕说,他会弑父娶母,这让他惊恐,于是离开柯林斯国而四处流浪。
一次流浪时,在一个三岔路口,一个赶车的老人和他发生冲突,并用鞭子打了他,俄狄浦斯愤怒地将他和同行的仆从杀死,这位老人,就是忒拜国王。
在流浪中,俄狄浦斯做了很多英雄事迹,其中最著名的是解开了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的谜语。当时斯芬克斯肆虐忒拜国,而守寡的忒拜国王后伊俄卡斯忒宣誓说,谁破解了斯芬克斯之谜,她就嫁给谁,自然的,这个人也将成为忒拜国的新国王。
谜面是“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答案是“人”,因为人童年爬行用“四条腿”,成年走路用两条腿,晚年要拄拐杖是“三条腿”。
人,本来就是最大的谜语。
俄狄浦斯因此成为忒拜国新国王,并且和王后,其实就是他妈妈,生了四个儿女。俄狄浦斯也是一个好国王,在他的治理下,忒拜国一篇繁荣。
但后来,忒拜国瘟疫流行,去问神谕,俄狄浦斯才知道,他多年前在三岔路口杀掉的那个老人是他父亲,而与自己同床共枕的是母亲。闻知这一事实后,伊俄卡斯忒女王自杀,俄狄浦斯则戳瞎双眼,流浪去了。
《俄狄浦斯王》被誉为古希腊三大悲剧之一,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如此打动人心,是因为唤起了很多男人心中的恋母情结,他也因此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
习惯上,人们将俄狄浦斯情结称为恋母情结,但它完整的表达是恋母弑父情结,这是因为,恋母已经够让人不能接受了,弑父就更不用说了。
相应地,弗洛伊德又将女性的恋父情结称为“伊莱克拉特情结”。不过,“伊莱克拉特情结”这个名词没有流行开来,现在一般用“俄狄浦斯情结”通指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
说明一下,弗洛伊德说,男人他很了解,内心深处最深的结,就是恋母弑父情结,而女人太复杂了,他没搞清楚,但大致可以说,女人是恋父仇母情结。
恋父恋母情结,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首先是想象层面的东西,但它也的确表现在方方面面,同性竞争,异性相妒,就是典型表现。
并且,如果我们看人类历史,特别是帝王家庭,男人的恋母弑父情结,就表现得非常直观。所以说,恋母情结既罕见,又常见,而又复杂。
弗洛伊德是通过自我分析,先发现了自己的俄狄浦斯情结,然后再做了一个推论——男人身上都有这个。他40岁的时候,父亲去世。然后他陷入严重的抑郁中。对此,如果我们不深入探讨,就容易有很直观的解释:这肯定是太爱父亲了所以太悲伤,悲伤化为了抑郁。
而弗洛伊德是通过一年的自我分析发现,在他小时候,他很多次想把父亲杀死,这种想法太可怕了,所以等他长大后,他就把这个想法彻底忘记,其实是压抑到潜意识中去了。等父亲去世后,虽然是八十高寿的正常死亡,但弗洛伊德潜意识深处,认为是自己杀死了父亲,因此感到内疚,内疚化为了抑郁。
等解开了自己这个“人”的斯芬克斯之谜后,弗洛伊德也治好了自己的抑郁。之后,弗洛伊德推论,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为男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恋母弑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