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如卷,不可尽阅。
林月亮还在努力,搜寻她那些零散的卡片。一遍遍来回翻找,期冀挖掘到更多的宝藏,以慰自己一颗久久不能平复的内心。
她会想起,她们一群十来个人,在大年初三聚到吕彦斌家吃饭玩乐。他们一群男孩女孩,自己做自己吃,互相取笑,互相打闹。趁着厨房没人,他轻轻地亲吻上她的脸颊。即使同样是个冬日,给人的感觉,那一天日落前的时光,分外漫长;
她会想起,一个她没有回家的周末,蹬车随慕春雁回家,去她们那个村庄里逛庙会。第一次在别人家过夜,她几乎一夜没睡,不习惯,不安稳;
她会想起,她和童颜钻进一个被窝,唧唧歪歪不着边际的述说她们的爱情,友情,恋爱中的烦恼和欢乐,到半夜还意犹未尽;
她会想起,在不回家的某个周末,宿舍中没有任何女孩留下来,于是,胆小如鼠的她,战战兢兢约邀吕彦斌陪伴。她借着一支蜡烛彻夜读完《玛格丽特王妃》。因为害怕别人看到他,她要求他一直把头埋在被子里,为此,几天后他仍抱怨不止。那一夜,令她的人生丝毫不觉得后悔和羞耻,因为他们除去一个颤抖的拥抱,没有偷食禁果;
她会想起,第一次在叔叔家,吃难以下咽的茴香馅饺子的难受,无法下咽却必须下咽。她没有拒绝,因为她说不出口;
她会想起,她和班上许多同学,排队争抢着看山口百惠的自传《苍茫的时刻》和琼瑶的《窗外》。那时候,她们是她心中的偶像;
她会想起,自己用攒下的零用钱,偷偷买了一双肉色提花的长筒丝袜,迈进家时却不敢穿进去,总是小心谨慎的退下来藏进书包里再进家门;而有一次她返校,出门把长筒袜套好,出村却悲催的遇见从地里收获粮食回家的爸爸和姐姐,她紧张不安得魂都没了。她爸爸和姐姐却仿佛没看见她的两条腿一样,只对她说路上注意安全;
她会想起,在麦收假期里,她和姐姐比赛着割麦的速度,手上起满潦泡,后来变成血泡,再后来血泡都破了。第二天依然继续,即便手上滴血她仍不叫输;
她会想起,地理老师在一个秋日的夜晚,带全班同学到操场上观望星座。仰望璀璨的夜空,一个男孩不禁大声赞叹:“我的天啊!太美了!”地理老师幽默的冒出一句:“好大的口气!哪块天是你的呀?!”他们全体笑得前仰后合;
她会想起,安然最习惯的动作,是总爱用食指推推自己的眼镜,微微偏着头,见到自己就会大声招呼:“月亮,我回来了!”每次都饱含感情,一日未见,却仿若已隔三秋般的欣喜;她想起霏儿,吕彦斌待她,就像戏弄一个小不点,而她总被逗弄的起急;
她会想起,周实显摆他手上用废输液管编织的玲珑活现的大虾,还有他表演的霹雳舞步;
她会想起,一年四季每早五点,全校同学在操场排成长队晨练。跑步声犹在耳畔:哒哒哒哒,每天30分钟,几乎风雨无阻;
她想起……
后序
2013年11月17日,天亮前,我做了一个醒来仍觉美好的梦,因为梦里,我回到我中学母校。母校在梦里出奇的美好,到处充满花香,它成了花的世界。
早起,我努力想克服自己的惰性写下一些什么。
没想到一旦开始,就如那个可怜的渔夫打捞起那个著名的瓶子,并砰的一声开启了铅封——那些过往,如魔鬼被压制的身躯,顿时得到了释放。于是,一股股如烟似雾,以一种来不及拒绝和阻挡,来不及思考的迅捷,把我包裹起来,袅娜盘旋在我的大脑、胸腔中乃至整个躯体中,激荡,蔓延,恨不能一秒时间内全部冲挤出记忆的瓶颈,冲出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封锁线,得到自由。
那个渐行渐远的青春,那些渐行渐远的人,连同我和他们之间的故事,那很多很多杂碎的琐事,一点一点,却令人应接不暇的,拼成一股不可扼制的魔力,拼命挣脱我记忆的禁锢,汹涌而来。
既然如此,魔鬼也罢!我来做一次大方的渔夫吧。至少这一次,我不再害怕心头那个自卑的魔鬼。
我很开心,能出现这样一天。
为这一刻,这一股冲动,这一种彻底的释放,我等待了许久。我在那个街口犹豫徘徊和翘首期盼,并无时无刻与自己战斗,仿佛已超越了500年。
在那个我曾经一度熟悉的地方,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当我清点那些留在沙漠上的脚印,蓦然发觉,那原是光阴中最可珍惜的一段韶光。
一段平凡而青涩的光阴故事,我来讲给你听。
写下这段故事,没有想讨好任何人,也没有要亵渎任何人。
这些文字,是一觉醒来,从记忆的碎片中一点点挖掘而来,我想到什么便写下什么。所以,没有严格的时间顺序。也许你会觉得杂乱,但这是最最真实的“头脑记录仪”显示,我想,正是这样,它才能表明我的诚意。
我曾经在我的心底发誓,有些事永不提及,因为首先,那涉及自己的卑劣和耻辱,其次,还涉及他人的荣辱,但是,我还是提及和记录了。我把这叫做成熟。如果还要“犹抱琵琶半遮面”,我就完全可以折断所有的笔,果断的制止自己,别再一个个灯下苦熬啦。
如果斗胆,也说一下人生的意义,我想说,停止欺骗和自欺,给人生做一个真实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我便给我的人生加上了一点意义。这个意义涉及面极窄。受益者只有我自己。只能如此了,我不敢承诺给任何人以意义。
当太阳灿烂如昔,别还在阳光下胆怯地说,“我害怕被阳光晒伤”。没有比阳光下的赤裸更纯洁和有意义。
此段时间,我像疯魔了一般执着于写作,从而常常忘记了饥饿和疲劳,忘记了时间和困顿,也忽略掉工作和生活中的烦恼。我想这就是写作的魅力。我想事实上,我很喜欢这种状态。
我曾试着以第一人称叙述,但是发觉不够顺畅,于是我调整为以第三人称方式。站在局外比身居其内,让我能更客观。
或者,这也是我与众不同的选择。有人喜欢将编造的故事,套在自己身上;我经历的过往,我却想站在别人的角度再去审视它一番。
结果,我看到它实在过于简单也过于平凡。
但是,其中某些鸡零狗碎却干扰了我几十年。是我太过敏感还是我太过自以为是?
这得由真的局外人给出一个中肯的答案。
如若有一天这些文字能够与读者和朋友们见面,我将荣幸之至!——那代表我终于迈出了勇敢的一步。
初稿完成于2013、12、8
二稿于2014、2、22
今日,这个故事更完了!开心!如释重负!
谢谢简书平台。谢谢阅读到这个故事的所有人,谢谢朋友们亲切的留言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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