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里面有一段很著名的文字对修道做出了很好的阐释: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所谓“法”即取法,效法之意。大意是说,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则取法于自然。
很容易看出自然的级别最高,其次是道,其次是天,再是地,最后是人。
初读此言感到有些迷惑,《道德经》全文即是以“道”为核心而写的,可以说“道”是全文最重要和核心的概念,可是在“道”的上面竟还有“自然”,不禁惊叹,何谓“自然”?
在查阅了一些相关资料后才发现,这里的“自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大自然,而是自然而然,本来如此的意思。
《道德经》中还有一章中也出现过“自然”。第十七章: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原文大意:最好的统治者百姓是感受不到他的存在的,即“不知有之”,下一等的百姓会对统治者表示亲近和赞美,再下一等的百姓会因为其武力对其感到敬畏,最后一等的百姓会痛恨乃至于咒骂他。如果统治者的信誉度不够,则他颁布的法令则不能让百姓信服。(最高明的统治者)之所以悠然自得,是因为他的话语很少,从不轻易颁布各种法令。等到治世出现的时候,百姓都说,这就是我本来的样子。这段文字可以说是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直接体现。
每个人刚出生起都是最为纯朴和敦厚的,每个孩子在幼年的时候都是天真无邪没有丝毫私心杂念的,而这正是修道者所追求的状态。老子曰: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用赤子来比喻有厚徳的人。
而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们逐渐丧失了自己的赤子之心,变得不在那么纯朴自然,并染上了各种不好的习气,变得自私,狡诈,开始对别人怀有戒心,开始去追名逐利,开始变得不再单纯。社会上各种恶性事件的层出不穷正因为于此。
在上古社会,民风纯朴,百姓都没有过多的欲望及各种私心杂念,都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
现代的社会则与上古大为不同,商业化的社会使得人心为各种欲望所迷乱,社会的道德也不断沦丧(早先的三鹿事件和现在的假疫苗事件都是很好的证明),人在这个大的环境中不断地异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迷失自己。
“自然”指的是一个人原初的样貌,而所谓修道,不过是重新找回迷失的自己,涤除自己内心的污垢,恢复到“自然”的状态,即所谓洗尽铅华,回归本心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