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穿polo衫,肤色黝黑,头发灿若星辰抬头纹能夹死蚊子,牙齿长得一愣一愣,留着剃成羊羔式的浓密胡子,莫非是为了深沉?总之,一本正经地低头斗地主,斗到情深处脚和黑拖鞋就分成两派了,不断地晃悠啊晃悠。嘿!大趾头也跟着“大王!小王!”。正讶异于他大脚趾的灵活,啊!别急!他的手也没闲着,左抠抠,右抠抠,仿佛鼻子已经不是鼻子,我的心竟然在等待,他会往衣服上送?还是往嘴……
正当陷入追求事实真相不能自拔的时候(有人说,我的思考力总是很强的),他一回眸一开口,眼睛迷城似,眉毛倒是上蹿下跳,哎呀,蛋黄版的牙齿里埋藏了黑洞洞得深意,随时嘎吱嘎吱地冒出各种烟囱味,真真是一虐千里。真想抢救车厢于水火,终究还是败下阵来,他手臂上有条小龙。
我没好意思一直盯着他看,因为我是一个有素质的21世纪公民,还是淑女啊,漫长的教育之路告诉我,盯着别人看是不礼貌的,起码得偷偷看啊。眼镜换气的空隙,快速扫射了一番车厢,这个装满了陌生人的车厢。可分为老中青三类乘客,而且都有共性。老年人一般正襟危坐,目视前方;中年人一般“麻木不仁”,面无表情;年轻人一般低头不语,眼睛紧盯手机,手上生风。
我把他的这种让人吃惊的豪放形象暗暗的记录了下来,然而,天啊!竟然有人问:他是不是我的“贺函”?由于对他的描绘让人误会,善良而勇敢的我突然对他心生愧疚,很想忘记那条他手臂上的小龙,与他握手表同情。谁都知道我身上留着最正统的仁义道德之血,拥有天生的善良和勇敢,跟黄土地一样纯粹,这点我爸已经证实过了的,所以我怎么能亵渎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