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养花。尤其喜欢玫瑰。到她家里去,满眼都是各个品种的玫瑰。卡罗拉,芬德拉,大桃红,白荔枝,红拂等等。茶几上,化妆台上,书桌上,鞋柜上,目之所及都是玫瑰。红的花,黄的花,白的花,粉的花,争相斗艳的开着,掏心掏肺的开着,毫无顾忌的开着。
每次去花市,她总是在卖玫瑰的花店里流连忘返。一看到玫瑰,她的两只眼睛就会放出光彩来。那一盆盆鲜嫩的玫瑰静静的坐在摊位前,像医院里妇产科刚出生的婴儿,一排排,躺在摇篮里,阖着双眸等着父母来抱走他们。
于是,她每次都忍不住要领走一个或几个像婴儿一样可爱的玫瑰。她喜欢玫瑰,也喜欢孩子。她曾经是一个幼师。结婚后,她放弃了幼儿园的工作,随爱人来到千里之外的云南。生了孩子,她便全心全意在家当一个贤妻良母。
她从商店里淘了很多瓷盆,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形态各异。然后把买回来的玫瑰从红色塑料盆里移出来,换到新盆里去。那红色塑料盆是一次性的,薄而脆,不能长期用,再则也不好看。犹如医院里给初生婴儿包裹的布片,总没有自家的好。她手握着黑色的小铁锹,从盆的边缘开始撬,一点一点松动泥土,小心翼翼的把新买的玫瑰挖出来,生怕使大了劲,伤害了玫瑰的根。那根像是婴儿的小脚,嫩嫩的,细细的,触摸时都不敢多用一分力。
她给它们换上新盆,犹如换了一套新衣裳。把云贵高原特有的红土灌进去,用手压实了,再浇上水,迎接它们回家的仪式总算完成了。
那一盆盆玫瑰在她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安安静静的,不疾不徐的吐着芽,开着花,像幼儿园放学时,孩子们一个个端端正正坐在小椅子上,等着老师来给表现好的小朋友发糖吃。这时,她就会给它们一个微笑,淡淡的,浅浅的笑。她脸颊上小小的梨涡里,溢满了甜蜜。她以为,岁月就这样绵延留长。
她喜欢那些“孩子”。喜欢它们不吵不闹,喜欢它们听她的心事。她有好多好多话想说给它们听。开心的,不开心的。当然,也包括他和他。
她的儿子今年读初中了,在学校寄宿,每周才回来住两晚。但似乎并不喜欢与母亲亲近。当她催促孩子早点完成作业,早点休息时,孩子总是撅着一张嘴,老大不愿意。青春期的孩子,总有些叛逆,也不喜欢她的唠叨。孩子一听到她啰嗦,便会一转身跑进房间,咣的一声锁紧了房门,再也不出来。
她想,要是他像那些花儿就好了,会听她的话,也不顶嘴,乖乖长大,不用费太多的心思。到了发芽的季节就发芽,到了开花的季节就开花。多懂事呀!可是她的孩子总是对着她干,对她大声嚷嚷,让她哭红了眼,也操碎了心。
她把他周五带回的一堆脏衣服全部洗得干干净净,在阳光下飘飘荡荡,她闭上眼睛都能闻到一股玫瑰的清香。她把它们一件件折叠好装进他的行李箱,还准备了好多好吃的,牛奶,蛋糕,还有她亲手做的菜,灌进透明的玻璃瓶里。有他爱吃的鱼子酱,还有她特制的风味腐乳。她怕他不习惯学校食堂里的饭菜。这些菜可以给他下饭。
每个周日的下午,她看着他离去,他头也不回的走掉,连一句再见也没有。这时,她的心里涌出一股忧伤。他的背影好像他呀!她的爱人也是这样,瘦瘦的,肩胛骨高耸,略微有点驼。
今晚,他大概又不会回来吃饭了。他的工作很忙,几乎每天晚上都是在外应酬,又或许是别的原因。她听说了很多关于他的流言蜚语,她不愿猜,也不去问。她知道,再晚,他也一定会回来。他心里终究是有她的。她宁愿在月光下等,在书房里等,在她的花前等。
家里只剩下她一人。一个人的晚餐,也不能敷衍。她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前久腌制的玫瑰蜜糖。是从自家园子里采来的新鲜花苞。她拾起一朵花,轻轻脱下它的外衣,想看看玫瑰的心到底是怎样的。
人们只知道玫瑰外表的娇艳,妩媚与多情,却不知道它的心究竟长什么样子。当她扯到最后一层时,她的手指突然停顿下来,她怕看它的心。她怕它的心早已枯萎不堪,她怕它甜蜜娇俏的容颜只是骗人的假象,衰败腐朽才是它的真相。她闭上眼睛,面目开始不自觉的抽搐,甚至有些狰狞,狠狠的,死命的,咬着牙把所有的玫瑰花任意撕扯下来,像抓自己的头发,抓自己的手臂,抓自己的大腿,无力而又癫狂的,一道一道,满是伤痕。
她想象着房子里遍地都是玫瑰的尸骸,像一个人死去后伤口的鲜血,汩汩的冒出来,蔓延到她的脚尖,胸口,额头。良久,她手中早已空无一物,再没有任何花瓣供她宣泄,只触摸到一根细细的物什。嫩得不能再嫩,细得不能再细,仿佛只要一碰就会折断。她停止了疯狂的动作,用拇指和食指触着那细茎一点一点往上移,终于触到了一个小小的头,感觉有粉状的东西粘着她的手指,像血一样粘稠,一样润滑,一样带着异香。她凝神呼吸着这芳香,最后一颗玫瑰的心,捏在她手里,只要轻轻一用力,它的心就会死去,再也不会苏醒。
万籁俱寂之时,她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若有若无,嚓的一声,像相机的快门,啪的一声,又像一记响亮的耳光。她缓缓睁开眼睛,视线里浮现出一朵深紫色的花张着嘴咧咧的笑。原来,阳台上的太阳王路易十四终于开花了。为了等这盆花开,她不知道费了多少心血和精力。它是在冬天来到她们家的,差一点就死于那场冰灾。她以为,它再也不会活过来,没想到,冰灾历练了它。路易十四反而开得更盛更烈了,再不似从前那般柔弱不堪。
它笑了,她也笑了。原来总有一朵花在前方等她。
她拾起地上的玫瑰,满满一筐,一片一片洗净,拿到太阳底下晒干水分。然后放进大碗里,用擀面杖捣碎成泥,用蜂蜜浸泡,用密封罐储存。据说,储存的时间越久,香味越浓郁。
今晚,是时候拿出来独自享用了。大抵只有女人爱吃这个东西。玫瑰糖是她专门为自己做的佐餐小配料。当她打开盖子时,房间溢满了玫瑰花与蜂蜜的香味。仿佛置身于一座烂漫的花园,漫身都是花的香,蜜的香。她舀了一勺,放入舌间,甜中带了一丝涩,回味无穷。那香犹如神灯里冒出的一个舞者,她与那神灵竟携手同舞,在凌空飞旋,飞旋。
吃过晚饭,她化了一个精致的淡妆,换了一身艳丽的衣服,犹如她的花儿一般。她要去园子里散散步。她常去那个园子,里面开满了各种花。新近,园里的玫瑰开了花,红艳艳的,落了一地,像燃放的红鞭炮,一连串一连串,铺满了水泥地面,欢天喜地的,又像结婚时,走过的红地毯,一路蔓延下去。她忽然想起路易十四玫瑰的花语,我只钟情你一个。因此,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今生今世,相识最美。
看着那些花儿,她一边走,一边忍不住笑起来。太美了,它们那么热烈而执着的开放着,不管不顾的,旁若无人的。哪怕风再大,哪怕雨再大,它们始终傲然独立,我自芳香。她挺起胸膛,大步走向家的方向,仿佛又被注入了某种能量,重新拥有了某种斗志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