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丁(1775-1817),生长于英国南部有文化教养的牧师家庭,四十多年的岁月基本是在英国乡间度过的。她的六部作品里,最为世人所知的就是《傲慢与偏见》。
即使没有读过此书,仿佛也能从书名里窥见一斑。没错,正如你所想,男主人公出身名门,骨子里透着傲慢,女主人公对他持有偏见,嘲弄他的高傲。至于两人是如何化干戈为玉帛,又如何相爱相知情投意合的,就要从这部小说慢慢品来了。
前两年,有段时间我特别喜欢李安导演的电影,几乎把他的影片看了个遍,其中就包括简奥斯丁的另一部名作《理智与情感》改编的同名影片。李安导演独有的细腻,让一些无法言语表达的东西都蕴藏在了镜头里。这为我后来拜读简奥斯丁的作品埋下了种子。幸而又遇到慧同学推荐,说《傲慢与偏见》是她最喜欢的一本书,反复读过几遍,对奥斯丁与其作品的好奇心就更甚了。从今年二月到四月,断断续续看完了这本小说。
简奥斯丁的小说,大都描写她自己熟悉的乡间的社会中层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看来平凡而琐碎。想要捕捉她的“伟大”之处,该从何下手呢?就比如《傲慢与偏见》,小说里总是舞会,串门喝茶,家宴,纸牌,散步,诸如此类的场景,反复出现,闲谈之中的小情小调,如何能体现她小说的伟大呢?毫无疑问,奥斯丁是写小题材的,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是她“得心应手的好材料”。她把自己的艺术比作在“两寸的象牙上细细作画”。这是她的风格,也是她在艺术创作上自觉的选择。小天地可以反映出大问题,英国社会状况和经济关系,尽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