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的况味——读张爱玲
时下的文坛,怀旧已成为一种时尚。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周作人的《苦茶随笔》、张爱玲的《沉香屑》,常常令现在的一些小资们趋之若鹜。
怀旧是人之常情,这没有什么奇怪的。林语堂见到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是街头一块烟熏火缭老气横秋的招牌,便觉有无穷的意味,心中有说不出的快活。周作人更是把怀旧的情绪演绎到了极致,40岁时还依旧记着14岁那年一个叫杨家三姑娘的女孩,并且还清晰记得初恋的姑娘怀里抱的那只猫咪叫“三花”。鲁迅也怀旧,他曾屡次回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菜,如菱角、香瓜、罗汉豆什么的。
可见,怀旧没有什么不好,但令人搞不懂的是,时下文坛狂捧周作人,怀念张爱玲,引无数白领、小资竞折腰,言必苦茶,文必天才梦,喋喋不休“说不完的张爱玲”,念念不忘“北京的茶食,故乡的野菜”,实在令人作呕。要知道,不以人废言重要,知人论世更重要。
曾有一位作者以无限神往的笔触写道:“张爱玲的小说是陈年的戏园,断壁残垣处依稀着精巧华丽的纹饰,戏折子洇着古旧的黄,锣鼓家什蒙着蛛网,只是梳妆台上的胭脂惊心的殷红。”这位作者说,张是个极会活的女人,懂得享受繁华的世界,懂得生命在每一件美丽的衣裳下都爬着小小的虱子,懂得女人是狐媚子,想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
关于张爱玲的怀念文字,这里我实在没有抄下去的胃口,时下常挂于小资嘴边的是张爱玲《天才梦》里的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平心而论,张爱玲的文章的确是鸳鸯蝴蝶派和西风派混血文学中的翘楚,连当今走红的老大妈琼瑶与其相比也不过是小儿科。张的刻画性压抑的小说《金锁记》的确很成功,但国外一些人以此作为张和鲁迅相提并论的资本,实在无聊得可以。且不说文章的高下,单就面对人生大是大非的态度,张就逊色许多。因为任何一个民族,最看重的还是“气节”二字。
张爱玲先是嫁了汪精卫的宠儿——汪伪政权的政务次长胡兰成,婚后又成为大汉奸周佛海公馆的常客。日寇投降后,胡兰成被通缉,逃到浙江温州,张爱玲也赶了去。不料胡已姘上了别家的姨太太。被甩的张爱玲绝望而归。一个甘做卖国贼老波而且恋恋不舍的货色,其灵魂又如何呢?
时下收入较高的白领们,也就是所谓的小资们,把张爱玲当做显示自己品位的资本,作呻吟状。真不明白,怀的哪门子旧?
阮小籍,喜欢美玉和朴素的文字,作品见《读者》、《散文》、《小说月报》、《文学界》、《延河》、《青年作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