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删掉了原稿,这真是一件令人窒息的事情,我讨厌搜狗输入法,为了他而缅怀良久,却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今晚跑步的路上见到了一个小孩,他跑了很久了吧,脸上浮现出的坚毅使我想起来一个人,一个中二少年,又是个天才,他想要拯救世界,我告诉他,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他觉得他应该做些什么,我觉得应该改变自己,融入世界,不动声色的掩饰所有。我有时候会觉得他很冷漠,有时候又觉得他心中承载着一个世界,他崇尚乌托邦一样的世界,我不以为然,我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奥特曼和小怪兽的,而他却热衷于成为拯救世界的大英雄,他是一个天才很聪明,我却有一点笨,我一直在追赶着他的脚步,一步步紧跟着,唯恐什么时候我跟不上了,会被他直接丢下。在我五岁那年,他带我点燃了别人家的玉米杆,那天我穿的是新衣服。从那场熊熊大火开始燃烧时我就知道,我的背锅生涯就要开始了,我喜欢读书,而他喜欢写作,我想要有一天他可以直接写给我看,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了。慢慢的我发现我们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告诉我周围的人都是愚蠢的,我信了,慢慢的开始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他大概是神仙吧我想,他有时候也会很极端,我在受欺负的时候选择了默默忍受,而他却一直嚷嚷着要我拿刀子捅死他们,这是一件我从未想过的事情,我也挣扎过,最后仍然拒绝了他。虽然我们后来都爱上了读书,十几年如一日,可他心里还是有一个侠客梦,他说要带我浪迹天涯,行侠仗义,这一次我被说动了,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可是他却爱上了一个女孩,不知从哪本书里学来的情话铺满了草稿纸,我开始读四书五经,他很讨厌,说我是臭书生,为什么不喜欢可爱的女孩子呢,我没告诉他,其实我并不是喜欢四书五经,我只是为了炫耀,至于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我是不信的,那么多晦涩难懂的文字,读起来就已经很费劲儿了,我又怎么可能喜欢,不过是少年人的骄傲罢了,虽然未明其意,可我仍然愿意相信读书可以找到很多真相,而恋爱不行,他很执着,我感觉得到,他似乎陷入了疯魔,他写了很多诗,很多文章,以我的眼光来看,很不错,但是也有一些狗屁不通,没人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我大概是懂的吧,可是我开始觉得我追赶着的人好像也很普通,这一刻的他失去了光环,果不其然,他这样的人还是不适合追女孩子,我在偷笑,他在悲伤着,一场变故让他备受打击,我冷眼旁观,不曾协助他一丝一毫,即使到了这个阶段我仍然冷漠着,似乎我们两个调换了角色,我不再是我,他也不再是他,他开始写自传,我尝试叫停他,可是却没有用,我知道他要走了,他跟我说过,一定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点什么他才甘心,他还拉着我构建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所有人的人生都可以获得圆满,这大概就叫做乌托邦吧。他走了,没跟我告别,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清晨,我早起跑上几圈,拿出古诗,摇头晃脑的念着,他没出现,我照常吃饭,上课,晚上我喝了很多,我醉了,好像最后还流眼泪了,从头到尾我没有说过一句话为他送别,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因为女孩,没有人知道我只是坚信着他会回来,就像当初我昏迷过去的时候他坚信着我不会死一样。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离开,我以为即使我长大了,有这么一个厉害的大哥在,我仍然可以悠闲自在的做一条咸鱼,安安稳稳的过完整个人生,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写上几本自己喜欢的书,最后静悄悄的消失!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那一定是别人抄袭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