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尧日:“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联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联躬。”
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悦)。
上周六我们把《子路第十三》学完了,我提议直接跳到《尧日第二十》学习,一个晚学习了三章,二十篇就学完了。
这章幅较大,又没有子曰,不知道是不是孔子说的话。但是体现了孔子继承尧、舜、禹、汤、武王行王道的思想。
第一段,尧说:“听着啊!你这个舜!上天的使命已经降临到你的身上了,你要忠实地把握那个中道啊。如果天下的百姓陷入了困苦贫穷,那你的禄位就永远地完结了。”舜后来也用这番话告诚禹。
“天之历数在尔躬”,是将个人际遇和天道运行联系起来了,强调“允执其中”。《尚书·虞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中”即“中庸”“中道”“中行”“时中”为儒家之高深哲理,亦为其用世之绝妙法术也。
《周易》“中”的出现更多,比如需卦《彖传》就明确讲“位乎天位,以正中也”,比卦九五《小象》讲“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解卦《彖传》则讲“其来复吉,乃得中也”等。
第二段,(商汤)说:“在下履,谨用黑色公牛作牺牲,明明白白地上告光明而伟大的天帝:有罪之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您的臣下的所作所为,我也不敢隐瞒,因为这些都清清楚楚地陈列在您的心里。我自己如果有罪过,请不要责怪各方百姓;百姓如果有罪过,请让我一个人来承担。
讲到“皇皇后帝”,讲到罪”以及“帝心”似有将“帝”人格化之倾向。商汤谓“联躬有,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最是动人,在某种意义上与帝心即道心相吻合。
《尔雅・释诂》曰:“后,君也。”此义与《周易》泰卦《象传》“后以财(裁)成天地之道”和姤卦《象传》“后以施命诰四方”中的后字相同与帝同义。
第三段,周人受到上天恩赐并广施天下,使善人都富裕起来。(武王)说:“我虽有至亲之人,但不如有仁徳之人。百姓如果犯了过错,责任都在我一人身上。”
武王所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与商汤“罪在朕躬”到汉武帝的“自罪诏”的意思相同。上段讲到“罪”,本节讲到“过”。李泽厚先生认为“强调爱护人民(氏族成员),要求责任和错误完全由首领来承担,这就是儒家的民主,为民作主的人治。它与现代人民作主的法治毫不相干。把两者混为一谈,以为从前者转换为后者,完全错误。”但他同时也认为,“前者经由儒家强调,在观念上持续了三千年,至今影响犹存,不能轻视。”(《论语今读》)
第四段,谨慎地制定度量衡,检查各种法规制度,恢复被废弃的官职,全国的政令就可以通行无阻了。重建被无缘无故消灭的国家,延续已经断绝的宗族,推举那些遺落在民间的人,天下的百姓就会打心眼里归顺了。最重要的三件事是:老百姓的衣食、丧葬和祭祀。宽厚就会得到众人拥护,诚信就会得到百姓信赖,勤敏干事就会建立功绩,行事公平就会让大家满意喜悦。
统治者,源于道统,“治统”以“允执其中”为王道的大原则,儒家重视“内圣”,同样重视“外王”,本节“谨权量”“审法度”“兴灭继绝”以及“食、丧、祭”在当时则无疑为“经纶天下”之大经,“外王”的手段。《朱注》:“允,信也。中者,无过不及之名。四海之人困究,则君禄亦永绝矣。戒之也。”“‘曰’上当有汤字。展,盖汤名。用玄牡,夏尚黑,未变其礼也。简,阅也。此引《商书.汤诰》之辞,盖汤既放桀而告诸候也。与《书》文大同小异。言桀有罪,己不敢赦,而天下贤人,皆上帝之臣,己不敢蔽。又言君有罪非民所致,民有罪实君所为,见其厚于责己、薄于责人之意。”
《大义》:“周,至也。仁人,谓微、箕之属。武王谦言,虽有至亲,不如殷之有仁人也。"
《读训》:““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即言一国之度量衡及法律制度必须全国划一,设官分制必无遗漏,于是政令可以推行矣;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所以示仁道于天下,而收拾前朝之民心;注重民食、丧、祭,盖使百姓能养生送死以全孝道,则民无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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