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出生的东,属狗,也酷爱狗。小时候看见邻居家里养狗,徒有羡狗情。也曾试着往家里领小狗,奈何婆母死活不肯,说人都吃不饱,还养什么狗?!所以,和我成家以后,自己当家做主人了,自然翻身农奴把歌唱,一有机会就养狗。
记得养的第一只狗是我弟弟从江西带回来的。我弟和东也是臭味相投,在外面看见小狗就想带回家来。这次花了35块钱在集市上买了一对刚刚断奶的小黑狗。说是狼狗和土狗的杂交品种。
不是说第一只狗吗?怎么是买了一对?没错,因为还有一只养了不到一个月就病死了。
剩下的一只慢慢长大。除了肚子上和腿上有少许的棕黄色杂毛,在提醒人们,它是狼的后代,其余的地方乌黑发亮,煞是好看。可以说是狗中的美男子!因为刚刚带回来的时候不知道它的性别,两小孩就给它取了个中性的名字——沸沸。
沸沸长得很快,半年多点就长成了,体型比一般的土狗大很多。也很聪明,看见门前过路的人它不会叫,而捡破烂的人一来,它就会有反应,真的是狗眼看人低。
那时我弟和弟媳都在外面做生意,一个月甚至更久才能回来,每次回来沸沸都跑出老远去迎接,高兴得都扑到他们肩上去了。我们天天在家里上班的,它也迎接,但是没有那么兴奋。偶尔外出几天再回来,它也会扑你一身。
那时我们住的株洲野鸭冲,还是一个城乡交界的地方,养狗基本上都是散养,沸沸都是自己在外面觅食,每天晚上要关门睡觉的时候,我就会双手叉腰,站在门口,对着暮霭沉沉的夜空,扯起喉咙,音量全开:“沸沸,沸沸”。不要超过三声,一道黑色的闪电就会自己进窝。
然而,好景不长。忽然有一天,我的呼唤不灵了。因为沸沸已经进入了青春期,成天晃荡着两颗油光发亮的睾丸,在众目睽睽之下,妻妾成群,招摇过市,以致于流连忘返,夜不归宿。真是伤风败俗,有辱门庭!
再后来,进入冬季了,外面吃的东西少了,而市场上旺季也来了,我们也顾不上沸沸了,就由它自生自灭。旁边有个流浪的老人,房东好心,免费提供他小房子容身。他每天会给沸沸些剩饭剩菜吃。慢慢的,沸沸只是回我们家睡觉,其余时间都在陪”那个孤独的老人”,这是我的两个孩子给流浪汉取的名字。
到快过年的时候,沸沸不见了,连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老人。我两小孩说是沸沸背叛了主人,我和东反省后得出结论:不对!是我们先放弃了沸沸,是我们对不起它!
第二年春天,野鸭冲的小狗崽仔们一片黑黢黢,好一道令人忍俊不禁的风景!
养的第二只狗是一只流浪狗。
爱狗这个东西难道也有遗传?刚刚上学没几天的儿子,不知道从哪里捡回来一只,别人玩剩下的脏兮兮的小白狗,在他爸的怂恿下,把狗留了下来。我下班回来,看见他正和他姐在给它洗澡,梳理毛发,还亲切地称呼它:小白。
小白就是一只纯土狗,除了一身洁白的毛发可供观赏外,别样一无是处。进我家不到两个月就惹了祸,咬了邻居小孩佩佩,害得我又是赔礼又是赔钱。
小白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蠢,到处拉屎粑粑,怎么教都教不会,哪像沸沸,连泡尿都不曾在家里撒过,都是自己到外面刨坑拉屎,拉完再刨土盖上。小白却老是喜欢把屎拉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比如床底下,衣柜底下,给我这个家庭主妇的工作,带来高难度,高强度。
任何忍耐都是有底线的。事情终于在它把屎拉进我皮鞋里的时候,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老娘我豁出去了,一根绳子把它连牵带绑,一路上拖着拽着来到了菜市场,我和它两个一同出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面前,接受人们的注目礼,有人看狗,有人看我,马上引起了围观。
“你这是……”
“卖狗。”
“怎么卖?论斤还是论只?”
“多少钱你说了算,条件只有一个,你买了不能吃它,只能养着它。这是我答应我两小孩的,我得守信。”
也许大家都没有见过我这么卖狗的,觉得新鲜,于是你一言我一语的。菜市场买狗却不能吃它,那你怎么不去宠物市场呀?正当我一筹莫展,纠结要不要换个地方卖狗的时候,来了一个老板,也是爱狗人士,说他家已经有两只狗狗了,多一只也不多,于是我象征性的收了20块钱,终于把这个烫手的山芋给解决了。
回家路上,有轻风拂面,惬意啊!
接下来的日子,因为有了小白的前车之鉴,倒是消停了几年。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后来的小黑,来福以及现在正养着的花豹,一个个走马灯似的光临我家。
这么些年,我们也许缺钱,但是从不缺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