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事未了

一、

在苏州。在十全街。找到一家不起眼的小咖啡店,要了冰的巧克力和香草。问柜台借了支水笔,抱着冰淇林走到没有人的二楼开始给零星的人写明信片。明信片是刚才从河边人家开的小工作室里白取的;又经过巷子里的印刷厂,臭不要脸迈进去问工人们讨了几张崭新的A4纸。然后到了这儿。

我接收到店里的WIFI讯号。桌上写的联网密码是“cup-cakes”。

这样的悠闲中,突然我无聊透底的闯劲儿又冒烟了。我拿起手机发了条信息给那个奇异果男子。

我可连气都没喘。我说老朱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很喜欢你啊,纵使很怪纵使不了解啊啊啊。

他很快回道:为什么喜欢我?我可有特别之处?

看到他的信息我乐得嘴都合不上。像第一次,我很突兀地发信息向他打招呼,嗨,还记得我是谁否?没想他迅疾回道:记得啊,虎头乔啊,爬山时体力透支的那个。我内心欢喜得简直活蹦乱跳的,只为他的记得。天呐我这是把自己摆设得有多卑微!但我的确从去年W咖啡店举行的一场平安夜party上那次初见开始便疯狂迷恋上了他。他是我最不知该以何种方式去接近的那类男性,年龄长我一大堆,美貌,成熟,冷静,风趣;随后人们一起去了KTV,他先点了首陈Eason的<圣诞结>坐在那里兀自地唱,歌声很美让人沉溺,似是陈奕迅和张国荣的结合体,是那种极其低调但丝毫不失情感的歌唱,唱情歌会随时催人泪下;还有一点,最主要的——对那晚人群中故意戴着婴儿老虎帽到处卖萌的我不屑一顾——我便这样燃起了攀登的动力。

噢,现在他问我了。

蠢的是这次我没能好好回答他。因为外面下雨了,因为我吃完写完这些天都黑了。因为我待会儿还得去附近找当地的邮局寄出卡片而时间不多了。

我只好起身离开。到楼下结账还笔。走到外面回头看了下店名:“John Brown”。

我走在雨中。我还在想我该怎么回答我迷人的奇异果。而手机已断了网直接退出了聊天界面。

一亿个不情愿的种子发出怪叫争相攻击我。

二、

六月。短暂旅行结束。一回家我连相机里六百多张照片都懒得整。但我每天夜里自己要睡下前总会记得给奇异果男子发一条“晚安”,无论他在不在线。突然之间,很奇妙地,我觉得眼下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紧要的了。

他显得话少。那天他发来信息说:你真是怪怪的。

我激动得热泪盈眶。经过长达半个小时美妙的无尽联想,我发现自己像大力水手吃了菠菜一样浑身充满活力。

嘿!越无厘头越快速滋长的情愫!

我趁机拿出终极杀手锏——我之前对着手机摄像头录的、我自己“深情”演唱的“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每一次我得意地翻看那段视频都要先被自己萌死。于是我这就将视频文件传给他,激动人心的数分钟等待后,他发来一句:

你很有问题。我觉得恐惧。

我只是装可爱!

干什么要装?我从来不喜欢装的女人,谢谢。

泡汤了。

顿时万分羞辱加难过。

我突然强烈地恨他,我诅咒他早日吃错药变成哑巴,从此以后再也吐不出一句伤人的话。

然后我想起当年还是学生时十分爱恋的小伍。现在想想,其实他们都一样啊,不经意间碰到我,本想起码做个普通朋友,却因为我盲目的死缠烂打转变态度;到最后都觉得我可怕,于是离得远远的。

他们只是没那么大兴致想用来了解我罢。

我很快就不恨他了。我找不到理由,因为事实上他并没有错。

可我自己似乎很想错上加错。我想了一下,索性把那段“致命”的卖萌视频发给了手机通讯录里每一个我如今尚或多或少感兴趣的男性。我坐在那儿重新耐心而甜蜜地等他们的回应。

……你现在想说什么?我有一种濒临崩溃的力量?

结果我还是清空了他留在我这里的所有资料。

哦,那个在那晚的party现场上发明出顶级无聊的点名游戏还得意洋洋乐在其中、在第一回合里把自己命名为“奇异果”第二回合里索性管自己叫“林青霞”、逗得我直笑出眼泪视线怎么也离不开的陌生男子:因为我要表现得有所志气,所以今后即使忘不了你,也不会再平白无故每夜道一句晚安了。可这不能阻挡我长期怀念你。

结果又一天我在他的微博里看到了他女人的照片。那老姑娘提着裙子下摆腼腆地笑着站在岸边,身后池塘里开满大片莲叶。出于比较恶劣的嫉妒心我硬说服自己说“这女人其实还是后边的莲叶长得好看”。但一秒钟后,我心里突然就蹦出这样一句话并差点真的吼出声来——“我说你们俩还是快点给老子结婚生小孩吧!”

然后我翘起腿等着真正懂我理解我的人站出来赏我一巴掌:

“关。你。屁。事。”

三、

频频通宵。活了两个白天,未眨眼睛。下午约平日常在联系的男孩朋友出来喝饮料。估计人家还未出门,于是我从广场穿过两条街溜去了承载我当时梦境般回忆的巷子里的W咖啡店。年轻可爱讨人喜欢的“五分之一老板”趴桌前在看网页。见了我说,嗨,小老虎。

嗨。

中饭吃了么?

没呢,但不饿。

要我给你做一杯咖啡吗?

我还是吃个冰淇淋吧。香草味的好了。

啊。只有香草薄荷的……

那能分开来么?

不行诶,是混合的诶……

好吧,混合的,来一份吧……

也许是之后从心里觉得香草薄荷混合的冰淇淋比纯是香草的冰淇淋好吃,所以一共这样一个球我吃得越来越慢,把约好要见的鱿鱼兄给完全忘了。

离开店之前我从包里拿出一个封好的信封交给了五分之一老板,托他下次若碰到某个人来这儿顺便帮我递给他。我拜托道:别忘告诉那个人这是那个虎头乔要交给他的。

给老朱对吗?五分之一老板抬头看我。一边把信放进了柜台抽屉。

我说对的,麻烦你。

好,没事儿。

那我走咯。下次再来。拜。

好的,走好。拜拜。

从前有个累教不改的女蠢货偷偷写了一封深情款款的蠢信给人家,对方打开一看:

无非两张白纸上密密麻麻写了三百六十五句“晚安”。

我记起还要见鱿鱼兄。我慢吞吞地往广场爬去。我一边爬一边不慌不忙掏出手机看时间:

完蛋了。已经迟到半个小时还多。

我见到他,我说一大堆抱歉。好在贤惠的鱿鱼兄一向通情达理,一句都没责备我。我乐得直想扑上去拥抱他。我说,咱们进去店里聊会儿吧。于是又折回广场那儿欧老板开的咖啡店,事实上我已无所事事在那儿呆了一上午。

两杯饮料期间我们不停说话,拍桌子。黄昏时他走了,我们互相道别说下次有空再出来吧什么的。我依旧坐在位子上,反而懒得回家。我索性从包里拿出电脑,打算宽心看部片子一直拖到夜里咖啡店关门为止。我称赞自己说这是个好主意。于是我跑去柜台前索性又点了壶茶。可我突然有点沮丧。

我怎么也找不到店里欧老板的身影。

四、

欧老板三十出头,平头,瘦,亲切,本分,稳重。我认识他已有两年多,人很好。我喜欢一有空就往他店里跑,更有一段疯狂时间我每天在他店里从早呆到晚。我阴天靠窗坐夜晚坐角落里看书看书看书看到昏天暗地。正因为我知道自己骨子里的确热爱阅读,而不是扯谎,所以更可以大大方方凭借着这个理由去搭建一个始终能保持在他周身五十米范围内自由存在的隐形支架。

欧老板在我心里属于那种人,见到他我无须为自己心怀秘密而胆怯紧张,我没有什么强烈的、想主动跟他多接触的念头;我走进店里跟柜台前的他说一声我要一杯热的拿铁他笑着说好的请稍等然后我拿出钱包付好账再径直走进厅内毫无顾忌,过一会儿他会端着用白色陶瓷杯装来的拿铁、或者是涂上去的奶油比其他顾客的量多出许多的巧克力布丁走到我位子旁把东西轻轻递给我,我会对他说一句“谢谢”;他通常会略显好奇地将我正在读的书翻到壳面看一下书名,不发表一句话,或是有几次他会笑着跟我说,你怎么那么喜欢看书呢,然后我也抬起头对他笑笑,然后他就转回柜台前继续工作了;天黑的时候我会换个位子坐到头顶灯光稍亮的地方继续看书,晚上人多,他会不停穿来穿去给其他顾客端去饮料,一边吩咐店里的服务生姑娘们哪一桌走人了得去收拾桌子,有时他经过还在低头死命看书的我会问一句“这儿人太多太吵了吧你还看得进去吗”,我只是点头表示阅读无障碍,然后咱们又各管各的了。他在我心里属于那种人,我看书的时候,我单独沉浸在文字世界里的时候不会开小差去想到他;我呆到晚上十点他们店要打烊了才收拾好东西最后一个离开,我背上包慢吞吞走出去和他说“走了啊,拜拜”,他也会笑着和我挥手说再见;然后在漆黑夜里,我会在骑着车回家的路上塞上耳机放一首白天不想去听的情歌。

我是喜欢他的。纵然表象显得不一样,而自己也不会由此联想太多。这两年我每一次间隔性独自出门旅行,不会忘记从当时身处的远方城市写封明信片寄到他广场的店里。当然每一次真心问候的还有那几个亲爱的服务生姑娘。也许共同相处时间一长便是这样,接下来不论某天自己又去到哪儿,某一种无形的联系让人自始至终感到轻柔。

回过来,我想说我爱上过很多男人,我甚至自己列过表格,我发现我心底累积装下过的男人的个数比我年龄数字还要大。但无意间装下欧老板后我发现这是头一回自己可以用“静默恬淡不对其抱一丝野心只求和平共存”来完成深层自我对这种情愫的描述。

突然我觉得拥有一颗花心并适时可以很好地将它掩藏起来是件幸福的事。

五、

约翰来看我。我是指两年过后,那天他出现在了我主页的访客名单上。我也去了他那儿,他空间变更很少,留下的也只是当年那些未删内容的一小部分。我给他留了言:不知你现在怎样。后来他回道,他生了场大病,几近一无所有,如今仍在恢复中。我自然不愿再多问。但我礼貌地祝愿他往后的日子都平安。

其实到了现在我是会产生哪天约他见一面抽根烟说说话的念头的。但我总是会主动地克制和排斥这种想法。刚认识的那个冬季我们话很多,那时我们还没见过彼此,我在他日志下随心地留言,满满一大页;我跟他提到一些自己尚未翻阅的小说,我说它们一直这样搁在我房间里的书架上。那阵子我买了本厚的西方哲学通史每天自己研究,我无法掩盖的是自身对哲学这个新世界的积极膜拜,我让已经学到的东西一点一点覆盖我的精神再引领我,突然我意识到自己很愿意倾诉当时尚未牢固的一切;我曾经的朋友们那年都在念高三,而我则花费着一个个绝妙的凌晨用来专心阅读米兰昆德拉,收成的一部分对哲学与艺术的热爱开始迅猛涌进我的空脑壳,发生各种反应。而那时约翰正沉迷在卡夫卡的影子里,他每天在网吧彻夜对着电脑屏幕一行行地在线读电子书。我渐渐发现我们之间有许多话题可以心平气和地聊很久,我们会谈论出自各自脑里的某些奇怪的全新的微小思想,在一块儿装逼装累了就散开架子用弱智口气对话:印象深刻的是我曾跟约翰神秘兮兮说过关于每个人心里存在着一只鸡的故事,他问,什么鸡。我告诉他,就是菜市场里卖的那种鸡啊。他所有的语言被搪塞。我们熟了以后有一次一起去山上,那天他兴高采烈要我当他的造型师和摄影师,后来我爬不动了我们就原路下山,他突然一本正经地跟我提起人心中那只神秘的来自菜市场的鸡,比我跟他说时还严肃,毫无心理准备的我差点滚下台阶。

之后我有了男朋友,就不常跟约翰见面了。后来想想,其实我记得我们一起乐过的关于那只“鸡”的典故比我所记得的、他这个完完全全的人甚至还要多出来一些。有一次半夜我情绪不好离开家去了他在的网吧,他发短信给我男朋友:她在我这儿。我男朋友凌晨赶来网吧接我回去,我下楼冷得哆嗦,我男朋友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裹我身上,然后紧紧抱住我,我不再闹,被他带回了家。次日打开电脑看见约翰给我留的言,很长一段话,很多绝妙的隐喻,我在心里笑,我想起那个已经消失的冬,我们互相装逼评论或留言,我突然觉得那才是我和他之间最好的交流方式;所以这一次当他把我比作了心头消散不去的雾,劝我不应该直面太阳否则就将被光线刺穿,我终于确定了他的暗示。他在之后的日志里提到过一个“她”,是那个当时在他的网吧楼下被另一个男人抱上车然后匆忙离去、而他自己则一直站在二楼窗前抽着烟安静地望其远去至不见的“她”,那个“雾小姐”:大概再没有其他人知道她是谁、约翰为何写她却又掩藏她以及之后、之后又怎么样了。

困难的是我自始至终没有爱过他。在我一边为他拍照一边帮他想出各种姿势来摆的山林间,在我耐心地在PS里一张一张调节那些照片的曝光度的时候,我也曾背着我男朋友半夜偷偷跑去网吧找他,然后两人出来在午夜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两年前最后一次和约翰呆在一起,是我们终是发生了关系的那个夜晚。我记得旅馆房间的灯一直开着未曾关掉。在他爆发前一刻,他突然按着我无限痛苦地喊我“乔”:

乔。乔。你究竟是否爱过我。

我把头偏向侧边,慢慢移开原本望着他的视线。

这就是我那年消失前最后的样子。

我最终没有回答他。

六、

那一年若干月后,伦子成了约翰的女人。约翰和我再没有联系。此前长达一年的混乱关系终于结束。也许我会突然悔悟到那一年和约翰之间那段什么也称不上的关系对今后的我来讲会归属为严重荒废时光的记忆,浑浑噩噩;像年幼时一些后知后觉才明了是的的确确虚度了的日子,懊恼,想挽回,想等量交换但找不到任何可以拿去用以抵消的东西,也深知再去作抵消定是一种更高层的浪费。所以我唯一能做的,用来减轻这份懊恼,只有用再也不回忆那些日子这么一种办法。我终究没有在任何时刻爱过一些人。那么若我同意自己,我可以轻易地划掉他的名字,和由其关联起来的全部过往。

只是没想到实施的时候让一个角落漏出了缝隙,立马就变得同之前一样的不纯粹了。因为这时出现了伦子姑娘。我和她最初相识的时候以很不愉快的谩骂开场,事后才知是彼此间的误会,所以便很快言和,并渐渐成为了好朋友。我知道伦子是喜欢约翰的,她是聪明的那种女人,在我和约翰还未了结的混乱时期,她跟约翰说她喜欢上我,很喜欢很喜欢,对我这个女子一见钟情。之后我和她的谈话仍然不多,或者可以说,我们两人之间更习惯用留言的方式跟对方有些许交流,因为可以更加真诚和心平气和。我从未对她抱有真正的敌意,包括后来她和约翰在一起;我压根找不到一定要对这姑娘不诚心不友好的一丁点意义和必要。

那时她初学摄影,但我从未见过有像她那样狂热的初学者。后来我这种原地不动搞什么“自立发展”的很快便赶不上她前进的脚步。我真的是无比欣赏她每一幅精妙的摄影作品,在又看了她的画作和设计后,我对她抱有的好感简直让我狂躁得无法镇定。艺术给一个人带来的气质是其他任何因素都无可比拟的,所以你可以理解我,我这一辈子都注定会被跟艺术有染的人深深吸引。在他们面前,我乐于完全放低自己;我也许会瞬间爱上一个真正的丑八怪只要他(她)拥有我自己确实缺乏又崇敬的艺术气质并一直在持续,同样我也可以做到对脾气不好、人心邪恶的艺术“怪胎”们疯狂痴迷;我能望见他(她)们走在越来越明亮的艺术道路上,让纯粹出于兴致的我见识他们经过过的、远处或不远处的辉煌,像暗示我得坚定追随前方的人影,这样才会有也能经过那些点的时机。

我的生活圈子里实在缺少能促使我全心愿意立马跟随而去的知己,不同的喜好和志愿只能让我无尽徘徊在与亲密友人事实上各不相关的日常之间。当我意外地偏偏因为约翰而结识到伦子姑娘,她的美貌她的才华她的优点甚至缺点都占据我的心,似乎在那时我就知道她会成为我这一生时间里第二个令我深深迷上、不禁要用纯属爱情的爱去爱她的同性。从前我有困惑过自己既渴望男人又同样渴望女人的性取向,不过在爱上伦子之后我丢掉了所有顾虑。我对她抱有的爱意无论如何也不会被我自己定论为一种罪,我信得过这类时候的自己,不存在罪孽和肮脏;我可以肆无忌惮去爱去渴望这个只是把我当作普通朋友的女子,因为她的美一直冲击到我心脏内壁,我的心会因此突然破碎,变得脆弱,变得敏感;我的迷恋更像是一截猝不及防的刀口。

这便是我与约翰本应成功的的“截断实施”中猛然出现的一个漏子:我就这样爱上了他的女人。我嫉妒他们直至今日仍平稳无事的恋情,我嫉妒约翰拾到的这个角色,因我真正心爱的人正全心爱着他,而我这个角色,无论后来有多努力、单独约她见面多少次、交谈过多少共同话题、给过多少衷心赞美、有否试着对她倾吐等等,都无法胜过约翰一开始便掌握了的轻而易举。

然而大部分时间里,我反而会去祝福他们。在我心里的是伦子,我十分想念她,在乎她,我希望她过得好,我希望她能被她心底里认为重要的人怀着一种“必须”、公平、长久地爱下去。所以我得继续面对的仍是那些无形的干系,约翰和伦子,伦子和我,我和约翰;因为伦子的存在我无法划掉全部的线:

我再一次投身牵扯下去。

七、

所以我在这个时候想起阿娜伊丝这个奇妙的女人也不算唐突。当年我看完梅黛洛出演的<亨利和琼>便深深迷上她,我觉得电影给的一切还不够充实,我买来她的日记体原作《情迷六月花》在连续的一个个夜晚一心一意去翻阅。这个女人,她曾通过艺术形式展现出她年轻时一段刻骨铭心的滥情经历,夹在她那个能够用她渴望的行为来无比包揽她的丈夫、那个对她有强烈性企图的表哥和偶然认识的前来他们家做客的美国作家亨利米勒与他随后带来的他最深爱的女人琼之间丝丝缠绕着解不开的乱性史,看得我头痛却无比亢奋。也许在另一个时候要我去看这一些我会觉得荒诞和不适,但那时我显然掌握了最好的时机去理解作品里面那群疯狂的人。最主要的,阿娜伊斯这个奇妙的女人,她的参与和细致的观察向来同时进行,她可以把自己曾一度沉溺其中的、即使主观上也同样不道德的经历用文字形式一五一十公开并毫无忌讳。在她的描述里你会频频看到她前后矛盾的心理:前一页说他丈夫雨果是她唯一爱的人,后一页大抵就会出现她称她那颓废潦倒的情人亨利才是她唯一的爱这类句子;另外还有那个传奇女子琼,她比亨利描绘的还要妖娆迷人,阿娜伊丝无法不对她一见钟情,她遏止不了深深爱上了自己情人的情人——她在梦里对琼喊,占有我,来深深占有我,我渴望像个男人那样用力地爱你。她亲吻她,她们拥抱着柔软地跳舞,她们默契地用同等的力相爱。

如此,每一个时刻都是唯一的,清醒的,可以尽兴用以挥霍,却反而值得深情纪念。阿娜伊丝动情地说:我感到纯洁,我深深感到纯洁。这些描述出现在你读到的最显滥情最无头绪的地方;她说她唯一爱谁的时候,她理所当然地爱着所有可能的人。爱情是流淌在她体内最深处的那条河,成为一种本能,也成为她内在的艺术和火焰。

梅黛洛在电影里美得无法言喻,一时间我也完全忘却吸引自己的究竟是什么——阿娜伊丝本人?梅黛洛这个演员?还是纯粹的电影艺术或文字?还是乱性这主题本身?在我也完全失去概念的同时,我渐渐发现其实我也是这样的人:对每一个自己所爱,他(她)仿佛占据我所有心思,我的爱如此专一,才会生成无与伦比的纯洁感;即使我从来做不到只对唯一一个人专情、只对他(她)一个人说“我是如此爱你”、只把满腔欲望宣泄到他(她)一个人身上——这一些对于我似乎也不那么实际。而我只是同样渴望自己的滥情心理和行动能够用文艺的外壳漂亮地包装起来。在那里面,我永远用不着检讨自己过分的思想和行为,整个世界的噪音都消灭,我只感到我活着、我分分秒秒地存在着,真诚如初,这就够了;在那里面我能够自始至终不带罪孽地热爱着“这一个”和“每一个”:

纯净的,生机勃勃的,美好的,慎重的,不缺情调。

爱欲即便泛滥也如此。

八、

一夜的雨。我没睡着片刻,天亮后拿了把伞出门。没骑车,因为更喜欢步行。一直走到人民北路的席殊,买了几本波德莱尔的诗集装进包里。然后我从那儿折回,又一路走到广场边,打算一上午都呆在欧老板店里看新买的书。

无意间我在下雨的路口瞥到一个走在我前方的身影。早于我自身明确的意识,我发现自己已经机械地跟在那人后面走了一大段路。中途那人拐进路边的工商银行,于是我撑着伞停在银行门口等他出来。那个人长着一脸的痘痘,让我毫不费力地记起另一个几年前就从我个人的世界骤然消失了的人。现在我希望这个相似的身影确实就是他,因为我想见他。

我一直在找他。

我要找的男人叫Tree君。

他是个给人感觉很潮也很新颖的痘痘男。他钟情关于日本那个国家的一切,他时常会把他觉得好看的日剧什么的硬推荐给周边人,弄得很多人都潜移默化被他影响。他其实很幽默很聪明,爱好泛滥,对一大堆东西感兴趣,看得出对艺术也是。从前见过他零星的练习中的画,我只能说我真的很喜欢很欣赏。而且我一直觉得他很有这方面的天分,只是那部分可能尚未完全觉醒或被挖掘。

我跟他曾同学三年,彼此交往不深。直到毕业分开后又间隔了若干年,突然有天在网上联络到彼此,之后闲着没事时就频繁聊天。现在回头去看那些日子,才仿佛前后贯穿一条河的全景,我的感性和理性曾是那样绝然而统一地撑起我,从想多了解这个男人到真正被他吸引到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他,然后到渐渐希望他了解,到自己一个人开始想很多做很多梦,到最后决定豁出去面对一个真相。后来才明了,原来他从未知晓我内心喜欢他也渴望争取他;我频繁的抑郁令他真心同情我,也希望能想各种办法尽力帮我一些;他不曾爱过我,只是友谊。

在我明了之前的那年七月的其中一个晚上他曾约我出来一起去山脚下广场吃冷饮。我们见面随便讲了些话。之后我们都起身离开。他伸手摸摸我的脑袋笑着嘱咐我要乖一点。他大概不知道那一刻我心里面的翻涌,我十万个不乐意就这样返回家去、回家再独自一个人打开电脑坐在那儿通过愚蠢的聊天工具跟他说话。我感到一切都虚无缥缈。

戏剧性的是,那个时候突然下雨了,一下就是暴雨。我们只能一起钻进人家小区里的楼房暂时呆在底层楼道边躲雨。在那阵令人玄乎的黑暗中,一顿长时间的静默之后,突然间我终于感到自己如愿被他拉进了怀里。再也没有谁发出声响,每一秒唯存雨声。我们只是静静地相互环绕着。我仿佛觉察到自己的心在这一刻因为这一份幸福而猛地变得无比辽阔,它甚至可以包容所有的挫败和不顺;而这一刻以外的一切都似乎不再重要了。

所以次日当他向我承认他当时是被环境影响才错误地生出这些举动、是出于一直希望我好、一直想帮我想救我甚至只能通过尽力满足当时的我——来让我好起来,让我摆脱一些抑郁的困扰,而不是由于生出了爱情——他跟我说对不起,他这才得知我一直用爱情的爱爱着他——我的确失魂落魄了好一阵子。我恼羞成怒切断了和他的联系,我试着神经质地用怨恨去报答他无可奈何的好心,我钻在牛角尖里不肯出来。

我因此度过十八岁那整个异常仓促的、突兀的、完全迷失的夏天。

九、

五分钟过去了。那人仍未从银行里面出来。

我还有时间坦诚讲述:

不知过了多久后,反而渐渐觉得应该从心底里庆幸自己曾及时跟心里爱着的人一起躲过一场错误的雨、在彼此回忆里装进过那样一个错误的下雨的夜——现在我常想当时若是不曾有过那样的错误,那么他的肩膀、我的头发、他的胸口、我的脖子、他的脸、我的背,将永恒地错过唯一一次团结的机会;那么在我往后的记忆里,我们的手臂从未拥有过紧紧交织在一起的时刻。

也不会有那个吻:

“他俯身贴近我,温柔地打开我的嘴,他的舌尖试图寻找我,我动了动自己胆怯的、躲在暗处的舌头,突然获得一种奇特的力量,使我不再犹豫地前去接触他,我们终于轻轻搅在一起。我感觉到柔软和潮湿,我感到纯洁而不是一直猜测的肮脏。同时我听到来自自己心底不知真假的预言:‘这个男人是你最爱的。你忘不了他。’我终于在那一刻沉醉地、不觉遗憾地闭上了眼睛。”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和我其实都在一阵不可靠的猜忌中迷糊地把初吻给了对方。接着他身边有群女人挖掘到消息后迅速热情澎湃地投身造谣事业,这一次我被描写成一个残酷地夺去人家清纯男子初吻的女恶魔,于是过了这么多年后我的“负面人气”又一次一涨涨到排行榜最高令底下的麻瓜们惊呼失措……只是我无法再耗费心思去理会那类无聊透顶的事。

我真的感到时间残酷,似乎仅在片刻之后,连那些狂热于谣言的人都一个个困得直打哈欠了。

我慢吞吞回头看向他原本站立的位置。他已不在那儿。

他的消失圆满我白天做的梦。

再后来知道他去了日本念大学。好像是艺术专业。

当年的Tree君早已长成为参天大树。只剩我还搞不清自己是否至今仍爱着这一棵。

我们像移动的冰川完全隔开了。

偶尔我会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寻找一些与当年的Tree君极其相似的影子。

然后不紧不慢做一场梦。

大概一共过去了十分钟,那人从银行门口走了出来。他见我站在那里盯着他,也很疑惑地盯了我一会儿,然后走掉。

我没再跟。

因为那自然是另外一个人。

十、

有天晚上我呆在一家老旧的咖啡店因为刚看完一部催眠似的电影一下子感到百无聊赖,想了想就打了个电话给白先生。我说你走了没,还在这城市吗。我说,我想见你。他跟我调侃了一会儿,后来说要不明天晚上见好了。我多余地问了他一句到时候我们去哪儿走,他笑着跟我说去海边吧,带些酒。我就说好吧。我挂了电话,看了时间已近午夜,店都要打烊了,就剩我一个顾客还昏头昏脑坐在角落的位置东张西望。我伸了个懒腰蓄满活力,然后大声喊了老板结账,飞快整好东西,包一背就推门出去了。后来想想我这股冲劲还真莫名其妙,是明天晚上见!不是现在!拜托!

噢,我的白先生!我在心里默念。那么明天晚上会变成什么样呢?

我想说因为你也是个内心孤独生活潦倒的人,和我一样;也因为你也是双重人格表里不一,也和我一样,所以我从来忍受你爱自我装逼和男性中少有的时不时煽情一大把的习性而不生抱怨。坦白说你和我有很多该死的相同点,但也有一瞬之间就完全相反的时候。你和我只见过一面,在一年前。其余的时间我们在网络上串门,会看对方每一篇新写的日志然后评论或留言,这是你最初说的“相似人不如观望”的交流方式,我们努力做到它。所以上回也是第一回见面时,我们也只是呆在一起漫不经心抽了几支烟把烟蒂塞进脚下的木板缝隙,讲了少许话但现在我一句也不记得了。估计你也一样,你也会更相信还是不要见面的好。

只是上次我忘了拥抱你。

其实我完全可以拥抱你的,无论何时。隔了一年之后,我心里还记挂着那个未实现的亲密动作。不就一个拥抱啊,你这样答应我过。我还想起我有一次问过你,你长那么大除了跟你那些男人你有没有曾跟女的做过爱,你跟我说没有。我在手机里存你电话的时候原本取了个恰到好处的名称“白同志”,可记起你每次都礼貌地称呼我为“乔小姐”,我就把“白同志”改成了“白先生”用来对应。但我想说最初你若不是以同志的身份偶然和我相识,我没准即便认识了你也永远不会太注意。你看,你很瘦,你肩膀不宽,你也没肌肉,你女性化,你走路时比我还严重地夹着腿;很多时候我想起你的样子,在马路上,你听到街旁传来的乐曲会自然地伸展开双臂随着音乐纵情摆动。我迷恋那一刻你用女性的姿态和男性的外壳起舞的样子,对我来说那没有一丝突兀,而是充满了神秘的力量吸引我、捕获我。

这是第二天的夜晚。我在公车上。白先生发了条短信给我:你在哪儿,我们得先买两瓶红酒。

我还没到,你去买吧。

好的。

我到底应在哪一站下?

你在银泰对面那站下好了。

好吧。

十一、

我下车等了一阵子,直到白先生出现在马路对面。“乔小姐!”他大声喊我。

我穿过马路向他走去。我只穿了一件黑色的背心,把下身的长裙子提高到腰际上方,成了朝鲜服。我戴了黑色的帽子,背的包也是黑色。在夜晚,在昏黄路灯下,笃定他看到我会觉得我瘦了许多。可他正笑着看着我:

乔小姐啊,你居然一点也未比上次瘦过呢!

你骗人!骗人精!

哈哈哈。

我坐到他助动车后座,我们就出发了。他一路大声唱着歌,尽情而放纵,天不怕地不怕一副事事无所谓的模样。很奇怪,我会迷恋他身体随音乐即兴摆动的那些瞬间,却不喜欢他对着风大声唱歌。这块待开发的新区白天黑夜都让人感觉荒凉,现在晚上八点,街旁有营业中的超市和酒店大门口霓虹闪烁,唯少见人烟。白先生夹在风里的歌声在这儿显得突兀。我想告诉他,我不喜欢你边开车边唱歌的习惯,那一种野性不适合你。但也许也只在我心里如此。遂我不打算向他提出。而他浑然不知,他继续透露出他野性的那一面;他毫无目的,只是放纵给自己看。那一刻我偏偏觉得自己似乎能够理解他的孤独,在他表面上看起来愈发纵情的同时。因为知道有些事无须澄清真相,我就静静观察他,我在他对我笑的时候同样回应他,我也包容他身上我看不惯的那些部分从不告诉他我的想法。他是如此偏执与疯狂,始终无法成为一个肯被要求的人;他在他自己的孤寂里日日夜夜地堕落,大把荒废着时间,放弃真正的成长。可你又会觉得他是一群人里面活得最快乐的那一份子,他似乎找到对他来说最为恰当的方式用以对待生活本身,是一种不知不觉,一种轻。像用一块旧布一天天拂过桌子最表面的那层烟灰,新的脏较之旧的脏在肉眼看起来已不明晰,倒是心理感觉来得强烈;可往往总有些人宁愿选择凭双眼去直观,因为可以免去思考的纠结:若实际上很糟糕而看上去不怎么糟糕,那么拿来水龙头一冲便可直接晾在墙壁挂钩上。

此刻他正载着我在黑夜里往前行驶。我因为紧紧靠在他背后而获得了足以在此刻对他生成这类理解的能量。我又一次渴望他,如同轻柔拥抱自己。

他载我到一家KTV楼下停好车。他走进去,我跟在他后面踏着他的影子,到了一个包厢前。

推门进去那一刻,我立即恨死了他对我撒的谎:那里面挤了一群陌生男人在大声吼、肆意玩乐。然后他就坐到中间和年龄各异的陌生男人们开始玩骰子喝酒逗笑。我目睹众多男人之间只属爱情的大量暧昧和亲昵。白混蛋偶尔笑着转向站在那儿的我拍拍我肩意思是说他并没忽略我唐突的存在。我只感到恶心,大幅度的恶心。我跟他说我要回家。我硬拽着他出了包厢,电梯下楼,把他拽到他停车子的地方叫他立刻送我回去。

他就开动车子带我往来时的车站返回。路上他向我道歉了一阵,一直跟我讲好听的话,回过头看我表情;而我充满愤怒地感觉着他身上还未散去的那些欢乐的荷尔蒙,那些全然不是因我而起的被激起的每一个分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间除了呼吸便不再发出声响,我感受着来自他身体内部的气息,仿佛看见他那座以寂寞为地基建造起来的迷幻乐园。我也看出他其实很想快点回去那温热混沌的小包厢,一时太多的欢愉等他收割,除此以外于他都不重要。我有些嫉妒地想,也许他会爱上世界上所有的男人,进入或还未进入他生活的,每一个,一个个。迷失的情挑似是他用以对付孤独和虚空的唯一挡箭牌。

他在我等公车的时候伸手拥抱我。

片刻间我只感到一阵熟悉。

对,像轻柔把另一个自己拥入怀中。

十二、

一日阴。新买了一本伊莎多拉邓肯女士的传记。下午去了巷子里头的W店。刚走进店门看见五分之一老板正趴在柜台上百无聊赖地看一部闷片。他看到我最先说出口的一句竟然是:

啊小老虎,真不好意思,前几天老朱来过这儿但我忘了交给他你的信件了。

没事儿。我笑着说。

下次他来我一定会记得给他的。他带着可爱的歉意表情对我保证道。

店里没开冷气,实在闷热得很。五分之一老板把原本朝向他的一台电扇拉到朝着我的位置。我说哈哈谢谢你,我真热坏了。我又问他为什么装着空调却不开呢,他说这儿白天总几乎没人,就他一个人呆着,所以就尽量省电了。他随后对我笑笑,突然想到什么似地走过去开了冷气,关上打开的小窗子和后面厨房间、洗手间的门。很快室内就降温了,我那每逢天热就躁动起来的心被及时收回原位。这一天店里没有香草薄荷冰淇淋,我感到有点沮丧。五分之一老板就给我做了一份木瓜味的。

我坐到小吧台前的高脚凳上从包里取出新书来看。

我分神了好几次,目光一直游离到室内墙角的木架子上。后来我索性合上书起身走过去看。是一些关于这个小城市各个角落以及介绍民俗方面的摄影集,并不是正式出版的,而是私自装订起来的一本一本。我很认真地一页一页翻看,那些比实物美得多的镜头下的风景或人物照片,手指划过滑的纸张,感到一股清新朴实的气味。五分之一老板还趴在柜台前看他的片子,电影里每句对话都被扩大到喇叭上;而音响里原本放着的背景音乐也并未关掉,没头没尾的台词和巴黎香颂混合在一起简直成了声音怪物。我继续看着小差,我在所有空着的位子边走来走去;我看着墙上别具风格的水彩涂鸦看了好一阵,这些都是W店的会员小组里一些才华横溢的青年们帮忙画上去的,对于绘画永远缺根筋的我只能老老实实地心生敬佩。

五分之一老板的狗在楼上睡了一下午,后来它下来吃了点东西。一只普通的京巴狗。我伸出一只手把它脑袋上蓬松的毛捏成一团。接着它就突然跟我很亲近了,我不停饶它痒,每一次它都跳到一边作出想逃的样子,后一秒随即又假装试探着挨过来,时不时想用湿漉漉的小鼻子来顶我手。其间五分之一老板转过身来幽怨地呢喃了一句,怎么搞的,它对你比对我还亲近。我笑着说我家里养了一只猫,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狗;只是很奇怪,路上各种各样的狗经过时都会摇着尾巴蹦过来,很乖地让我捏它们小脑袋上的毛或者提起爪子跟我“握手”。五分之一老板说,你可能生来就很招动物喜欢吧,这是好事啦。

傍晚时分店里走进一群女孩,看样子大概还都是中学生。我在那儿就一直听见她们互相之间的嬉笑声。后来她们跟五分之一老板调侃起他的狗,拼命鉴定着那狗的性别。她们抱起它指着它性器官开一堆丝毫不逗人的玩笑,集体在外面的货物间中闹成一团。总之一大堆是人都可以猜到并立即想排斥掉的没素质的肮脏。我听着越来越反胃,但我又不打算这时离开W店,我他妈火了。我又要了杯热咖啡以转移注意力。

天色暗下来。女孩们走了,店里又只剩我和老板两人。后来他从外间走进来笑着问我:“你还没吃晚饭么饿不饿?”我跟他说“是的”,可我自己也搞不清我的意思是偏向于“是的我吃过了”还是“是的我还没吃我也的确饿了”。我在那时离开了店。老板的狗从里面窜出来,摇着尾巴扑过来还想跟我玩,我摸了下它的小鼻子跟它说“晚安小宝贝”。

我现在好像喜欢上五分之一老板的狗了,我想我应该常来看看它。当然我永远不会像那群女孩那样拿它的性器官大开无聊玩笑。此刻外面街灯都已亮,觉察到一下午巴黎香颂从耳旁远去了。

十三、

这一年七月我在翻阅邓肯女士的《我的爱,我的自由》。书封面上有这天才女子一张起舞中的黑白照片,四肢柔软的伸展姿势充满美感和诱惑力。未读完前我不知不觉笃定了它是会令我记忆深刻的一部自传。

再想起之前几天我刚读完内米洛夫斯基的《孤独之酒》,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读那些已有所历史的作品:发生和讲述的一切都不处在我现在这个时空,可我反而觉得更贴近也更珍贵。若是有所具体内容,用愈发遥远古旧的时间距离作为包装,整个故事整个时空就不再只是一本可以轻易被损坏的软皮抄,而成了一份装帧精美的特别礼物;甚至你在解开蝴蝶结带的时候已有了心动,产生了想去强烈保护的意愿。我始终觉得真正的文学和艺术永远是高高在上的,纵使人们已耐心博览群书,或积极参与了各种思想的形成,或者已创造出一定的属于自己的美——面对“艺术”两字,却永恒地需要仰头谦逊观望。另外我一直认为最伟大的艺术是连最伟大的艺术家都创作不成的,最伟大的艺术是再伟大的艺术家都无法抵达的;这些年,在我心里,艺术及美的概念已被完全神化,脱离了全体创造者的能力范围,是单独的、独立的,且永不能被触摸到,是没有极限的。

而其实我之前从未说出口这些心里的“认为”,包括现在还觉心虚。我只怕成长到未来某天突然回首时会感到当时的“认为”活该被后来再后来的那个自己亲手淘汰掉。那将说明我一直别扭地走在一条偏激执拗的路上,左右摇晃不定,每一步都难以平衡。而时间是会过去的,五年十年后的那个我终是会被迎来的,是超越此刻自己脑中浮现的任何一种虚拟构想的。那么是什么元素能够连贯地前后衔接起一个人生命历程的呢?其实我觉得那该是信仰。那信仰可以崇高到任何一种宗教信仰都无法企及,同样也可以卑微到只限于自身自说自话的感情观,总之就是这条隐形藤蔓紧紧衔接着每一个当下的自己。我突然想到这一年二十二岁的我恰好就这样包容着两个极端的信念:处在上方的是对文艺的追求,而脚下流淌着的是一条从不停歇的情爱之河。它们一直在各自伸展,它们每一步滋长都带给我无与伦比的乐趣。

但是我搞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在翻开一本新书前首先产生这一系列的想法和认定。这是回奇特的巧合事件。奇特到甚至我在阅读一部尚未经翻阅的别人的自传之前,已有了迫不及待搭建起的与作者之间的共鸣。我想说的是,偶然碰上这一种阅读情况其实是无比幸运的,往后也难以忘怀的。

我还有其他选择么?我感觉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位天才的女性舞蹈家。她不再是普通的舞者,她开辟世上新的艺术形式,她转正每一个像我这样的读者曾一度扭捏的态度;当我试着像她那样坦诚地面对世俗及世俗之外的一切并坚定地保存一份自我,能感受到重生一般壮烈的辽阔和自由。

以及燃自心底的热情。

那么这里,是她的爱情观使她成了我崭新的精神偶像。

十四、

晚上我在广场欧老板的店里。我心思正挤在书里的时候,欧老板突然一下子扑到我桌子前吓我;而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我恶狠狠回他:你吓死我算了。他说他一直很纳闷,他问我晚上这店里这么吵我看书怎么还看得进去。我说我大多时候是这样,在吵的地方看书更能专心。

他又问:那你是在锻炼自己吗?

我也不知道,嘿嘿。

哎,好吧。

他的店前些天把原先的座位都换了,现在改成中式的直背的软椅。我跟他说,我还是喜欢以前的“绿色小沙发”。欧老板对我笑笑,他说那些太旧了。

的确啊,说得好。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在更新。想改变,想突破;旧的容易被淘汰,而新的又是一场场冒险,然后又一轮成为铺垫。记忆也是,爱人也是,只是大多数都换得并非情愿而已。

我终于会在某些时候想念起Cat,怀念去年一整个夏天发生的种种。

这些已不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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