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广西马山县的一个小山村,高二那年辍学南下打工,但我还是很骄傲的告诉你,我是我们村书读得最多的小伙。
上初中那会,其实我成绩并不怎么好,老师以为我会是第一个辍学打工的,因为我脑子总是转不过来。但那些脑子比我好使的同学都在谈恋爱,班里有50个,至少有30个谈了对象,剩下就是长得丑的和脑子坏了的。初一上学期就有好几个辍学了,后来越来越多。上初三的时候,还听说我们班那些辍学的同学有的要结婚,有的小孩都有了。初三下学期的时候,班上剩下的不到20,我成了全班第一,刚过普高线3分,幸运地上了高中,也结束了那个只有我没有发情期的乡村爱情生活。
高中在县城,学校要比我们村的中学十个大,花花世界更让我发觉自己是个土鳖。每天都灰头土脸,并不较好的出身让我成了沉默中的大多数。因为脑子并不怎么好使,高一下学期的时候,我进了最差的文科班。我知道,智商这两字个永远是我不配有的标签,但是我可以努力啊,我可是我们村唯一一个考上高中的小伙。
高中谈恋爱的同学要比我们初中的时候少多了,50个人才不到10个有对象。同一届有个阿飘哥,是我隔壁村的小伙,村书记的儿子,他是花钱买的高中。阿飘哥因为家里有点小钱,就上了艺术班,我也不知道他是搞音乐还学画画。我只知道他在全校面前念检讨,听说把女同学的肚子搞大了,然后他们一起退学结婚了。阿飘的名气一下子就大了起来,上计算机课的时候,同学说他们的婚纱照刷了我们学校的贴吧大屏。
我爹也知道了,一个劲夸地阿飘哥的眼光好,知道娶个县城里女孩回家,才不像村里的小伙只惦记着自己对门邻里的姑娘。其实我当时也喜欢一个县城的女孩,可是我从来不敢和她说话。
她是我的同桌,她是走读生,家离学校也不远,每次都会穿特别干净,还有那双刷得特别白的球鞋。我喜欢她身上的味道,舒肤佳还要清爽,以致于上课时我会闻得走神。她也很努力,但和我的努力相比却不值得一提。老师很喜欢我的努力,可是我却得了一种叫做考试综合症的病,同学每次瞎猜ABC也比我分高。
高一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幸运地和她一个考场,也悄悄地跟送她回家。最后一场结束的时候,我还是紧紧跟着,然后有几个学校的小混混拦住了她。我猜到会要发生什么,就先动手把那小子给打了,给他来了个措手不急,拉着她就跑了。那是我们第一次牵手,把送到了她家。
暑假去了城里的一个垃圾回收站打工,学费赚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差不多开学了,然后就被通知犯事被退学了。大概也知道怎么个回事,后来听说那女孩子也退学了。
我不想我爹知道真相,就说自己不乐意上学,成绩不好,自己也笨。我爹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是我们村唯一一个上过高中的,可惜我还没谈到对象。
又回到那个回收站,几乎在我有自主劳动能力以后的每个暑假都会去。站长特别喜欢我,虽然我并不聪明,但我会努力把工作做好。
我知道我同学都喊我收破烂的,他们说我身上总有一股破烂味,它抹杀了我的青春期所有可能情窦初开的机会。它一个标签一样贴在的我的额头,告诉我,我和别人格格不入。带着点自嘲,我把我的所有扣扣,微信,微博都改成了拾荒少年。
谁也不曾想到了,几年后我后来成了那个回收站的站长,虽然在外人看来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我已经成了我们村第一个月收入过万的小伙。我学会了用西装革履去装潢自己,开始抽好烟喝贵酒,把自己包装成像原本的富二代。
直到那天,我遇到高中的那个女孩。是在酒吧,她在陪酒,装得很少,也画了妆,但我一下就嗅到了她的味道。她开始并不知道我是谁,当她在我怀里的时候,我悄悄告诉了她。
她反手就是给我一巴掌,就跑了。
第二次,我很正经地约她吃顿饭,也才知道了真相。在我把那个小混混打了以后,小混混为了报仇每天都在她家门口堵她,想尽的各种方法整她。她再也不敢去学校,后来家里发生了事故,就一个人流浪也就到酒吧陪酒了。
也许真的是我的过错,我很傲娇地说“大不了我养你啊!”
她起身就给泼了杯水,“滚,你这个收破烂的!老娘才不需要你可怜,早受够你身上的味道了。”
对,没错。我就是那个收破烂,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如何去捡路边垃圾。我知道别人扔的可是不需要的,但那一定是我捡到最好的礼物。就像我从来不会介意你会和谁在一起,但你最后仍是一个人,我会一定会等你。
这么多年,我还是会捡旧,因为那是你。
那个拾荒少年会一直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