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这个词,说简单也很简单,就是不要管我。小孩子很早就学会用的一个词,就是不,不要管我。
可是等小孩再长大一点,就会发现,自由没那么简单。比方父母要送他去上兴趣班,小孩说,不,我不要去,我要自由地待在家里。父母不会答应,孩子还是得去。但他去的可能是一个足球兴趣班。他发现,在球场上飞奔踢球的感觉太好了,好像体验到了真正的自由。
那么,在球场上奔跑的自由,和爸妈别管我的自由,是同一回事吗?
伯林发现了一种澄清的方法,就是把自由这个概念剖开,分成两种类型。谈论自由的时候,先要搞清楚说的是哪一种。
伯林把这两种自由叫做“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其实也就是“负面的、否定性的”,以及“正面的、肯定性的”意思。
消极自由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我不想要什么就可以不要什么。而积极自由就是,我想做什么就可以去做。换句话说,一个是摆脱障碍的自由,一个是实现目标的自由。
摆脱障碍的目标就是为了实现目标,这不是一回事儿吗?
有区别。
消极自由强调的是,维持一个不受干涉的领域。在这个意义上,消极自由更像是一种机会,只要保留了这个机会,就算什么都不做,你也保持了你的消极自由。
但积极自由就不一样了,它是“实现某个目标”的自由。也许你会说,我的目标就是“什么都不做”,不可以吗?
这就要说到积极自由的一个特别之处,自由必定有一个行动主体。但在积极自由的概念里,主体常常有内部的划分:有一个是“真正的”“高级的”“理性的”自我,还有一个是“虚假的”“低级的”“非理性的”自我。积极自由的目标,往往是指那个理性的自我能够主导自己,去实现高级的目标。
比如你下决心要去健身房锻炼,却又总是犯懒,一下班就不想动了。你想,反正也没有人催我,玩20分钟手机再去锻炼吧,结果玩了两个小时,最终也没有去健身房。在这种情况下,你既滥用了消极自由,也没有实现积极自由。
现在有一句很流行的话,叫“自律给我自由”,这里说的自由,就是克服自己非理性的一面,实现积极自由。
所以如果你的目标是“什么都不做”,那就要检查一下了,什么都不做,是因为懒惰吗?是因为自暴自弃吗?如果是这样,你就是屈服于非理性自我,抛弃了自己的积极自由。
举个例子,假如你开车去上班,马上就要迟到了,但这时你突然犯了烟瘾,很想先去买包烟。这时坐在副驾驶上的好朋友说话了,劝你不要这样做。你对他说,你别管我,这是我的自由。
你的朋友发脾气了,逼着把你送到了公司。你有点不高兴,但他说这样做是“为了你好”,你想了想,觉得他说的也对。
一个月之后,你又厌倦了这个996的工作,想要辞职不干。你的朋友又出现了,他劝导你说,这个工作最符合你的长远利益,他强制你上班。在本质上,是让你实现了你一时还不明白的,但却是你真正想要的目标,让你得到了更高的自由。
其实,这个“朋友”是一个隐喻,可以代表任何一种权威,他用积极自由的理论,把“强制”变成了“真正的自由”。
伯林说,这是一种危险的“概念魔术”。不过父母送小孩去上学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强制有时候也是有必要的,怎么能说是危险呢?难道消极自由就一定高于积极自由吗?
伯林明确说过,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都是正当的终极价值,原则上没有高下之分。但这两种自由都可以被滥用和扭曲,伯林想强调的是,积极自由的扭曲和滥用更具有欺骗性,更值得警惕。
伯林承认,在特定情况下,强制可能是必要的,消极自由有可能需要向其他价值让步,甚至做出牺牲。
但是,牺牲就是牺牲。当自由必须被牺牲的时候,我们就应该说“这是牺牲了自由”换来了安全、秩序或者别的什么。而不应当玩弄“概念魔术”,把牺牲改头换面变成“更高的自由”。
如果因为一个人幼稚、蒙昧……必须强制他才能使他不受害,那么就应该说,这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而对他实施了强制。但正当的强制依然是强制,不能被曲解为“顺应了他真正的意愿”。
积极自由本身是重要的价值,但它太容易被扭曲和操纵了。伯林警告说,很多奴役他人的做法,往往就是借助“积极自由”来给自己正名,这是一种自由的滥用。
为什么积极自由更容易被滥用呢?伯林说,因为与消极自由相比,积极自由离日常生活和经验世界更遥远。
回到经验世界我们就会发现,追求自由,是因为我们能体验到自由的反面。我们有一种普遍、深刻、强烈而朴素的体验,就是强制,强制的极端就是奴役。“强制”这种苦难的体验与自由有最根本、最切近、最直接的关联,我们对自由的渴望,最直接的来源就是对强制的不满,对奴役的反抗。
这是一种否定性的愿望,它和强制、奴役相伴相生,跨越了文化和历史,是最为普遍的人类经验之一。
伯林说:“自由的根本意义是摆脱枷锁、摆脱囚禁、摆脱他人奴役的自由。其余都是这个意义的延伸,或者是某种隐喻。”
所以伯林更偏向消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