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时,我孤独地歌唱;在梦里,我热闹地狂欢。”
他是整个村里最强壮的男人,唯一能够扛着牦牛尸体从雪地里走回来的男人。
他有海蓝色的大眼睛和波浪般的金发,笑起来的时候会张大嘴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从喉咙里发出隆隆的声音。他受村里所有女人的喜欢,无论是未婚的羞涩姑娘,还是已婚的风情少妇。
他喜欢喝酒。打猎换来的钱,便都被用来换酒喝。他能打败村里所有的男人,是的,一个人打败他们所有。他是村里最强壮的男人,所以他拥有村里全部的女人。
我不像他,不像他那样健壮。他从不料理食物,在他眼中那是小妇人才做的事情。一天中,我的午餐种类最为丰富。宿醉醒来,他会从女人的餐桌上给我打包一份,顺道看一眼昨夜缠绵的是哪个熟客。
她生我的时候难产死掉了。他边埋边哭,然后捉了一只母鹿回来给我喂奶。在我断奶的那年,他把母鹿宰杀,剥了皮的骨架挂在门口。映着火光,我大哭不止,他大口吃肉。
他从来不懂规矩。喝醉了就喜欢打人,后来听说是把镇长打了,惹了祸端。镇长大怒,派人来村里捉他。村里的女人无能,再喜欢他也只能被自己男人关在家里。全村所有的男人举着火把来捉他。他用竹签剔着牙,笑嘻嘻地望着他们,然后坐起身来,像往常一样挥拳相向。
镇长派来的人带了驳壳枪。他被打断了腿。
他只能躺在门口,对着过往的相好吹口哨了。最初还有女人偷偷给他钱财和食物,后来就没有了。他还是喝酒,喝得比以前更凶。他喝醉了就大哭,哭死去的她,哭吃掉的母鹿,哭冬天的雪。
他老了。皮肤变得枯黄,额头上有了皱纹,两条腿像枯柴一样藏在空荡荡的裤管里。有一天晚上,村里的男人,喝醉了酒晃晃悠悠来到他面前,用树枝抽打着把他赶到落满雪的松林里。
他再也没有回来。我离开的时候,村里的人,无论男人女人,都用嘲弄的眼光看着我。
“你读过警察与赞美诗吗?”
我流浪到镇上,无处可留。
附近的乞丐指点我说,警察局能提供免费的住宿和食物,虽然黑面包有点儿硬。可惜我们这样的流浪者,他们一个月是只会“接济“一次的。又不是他们出钱,凭什么不肯让我们一直住着。说这话时,乞丐撇了撇嘴,小眼睛里是恶毒和愤懑的神色。
那间商店的店员给过我过期的鱼子酱。我听到他抱怨老板无故延长工时和克扣薪酬。于是我砸了商店的橱窗,警察把我抓走了。
当我第二次用石头砸破商店的玻璃时,老板捡起石头走出来打破了我的脑袋。我咬破了他的手腕,血流不止。
一个月后,那间商店的老板被我逼得崩溃,决定停业。我向警察请求最后说一句话,我蹒跚得挪着步子,走到那个曾施舍过我鱼子酱的店员面前,费力撑开糊在眼睛上的黑色血痂,盯着他说了声抱歉。
店员恶狠狠得朝我吐了一口唾沫,转身走了。
我被送进了疯人院。
多年以后,我把一部手稿交给了肯·克西。后来这部手稿被翻拍成了电影。
如果你想知道我后来的故事,可以去观赏这部电影,《飞越疯人院》。
不过请你一定记住,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从开篇到现在,所有的故事都是子虚乌有。我们的社会充满了自由与民主,没有阶级与压迫。人们总是勇敢而友善。
“无论是现在还是在将来,疯人院和护士长总是化妆成各种形状潜伏在我们周围。飞越疯人院,永远有意义。”
——后记
我们关在铁格子里面,长期幽禁,受尽折磨。可是这很好,很合理,因为病室跟温暖舒适的书房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好方便的哲学,不用做事,良心却清清白白,而且觉得自己是大圣大贤。可是不行,先生,这不是哲学,不是思想,也不是眼界开阔,而是懒惰,托钵僧精神,浑浑噩噩的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