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卅二:还债毕,不亦快哉!
赏析:
我敢肯定,能还完的绝对不是酒债!
要知道,这酒债是赊欠酒家的也好,是许诺酒友的也好,对于酒中客、酒中仙们来说,只要不戒酒,总是还不清的,他们总有许多喝酒的理由。
春天要喝酒,“春盘春酒年年好,试戴银旛判醉倒。”
夏天要喝酒,“试把樱桃荐杯酒,欲将芍药赠何人。”
秋天要喝酒,“红叶晚萧萧,长亭酒一瓢。”
冬天要喝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失意时要喝酒,“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得意时要喝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一人独处要喝酒,“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两人对坐要喝酒,“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离家在外要喝酒,“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居家生活要喝酒,“岁夜高堂列明烛,美酒一杯声一曲。”
有肉有菜要喝酒,“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无肉无菜,也要喝酒,“相逢拌酩酊,何必备芳鲜。”
所以啊,“但愿樽中酒酝满,莫惜床头百个钱。”
实现喝酒自由是酒徒们的最大愿望。有钱便喝,无钱便赊。赊后再还,还后重赊。
据说,金圣叹临终前,一边大碗喝酒,一边高声赞叹道:“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