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王先生以后我很少回忆原来的事情,日子平和而顺畅,周五晚上的时光尤其美好,牛排、礼物盒子、爱喝的酸奶以及邓伦和周一围的故宫。
我们也时常吵架,原因都足够鸡毛蒜皮。可能是天冷的时候想要跑步却发现跑步机没有装好插座,可能是一句话谈崩了的赌气……具体原因早就记不真切,习惯性的很快忘记但保留着不低头的颜面,却也习惯着赌气中叮嘱天冷加衣、下班回家以及传给你买了新衣的照片。最可怜大概是天空小雨淅沥密麻,王先生穿着红色雨衣蹬着脚踏车闯进上班路途,我开车嗖一下从他面前扬长而去,这就是我们的……爱情?晚上下班后复述这个场景,十足的画面感让我们大笑不已,笑完便一头扎进王先生温暖的怀抱,然后再用与我气质完全背离的软糯语气——‘老公,我要抱抱’,想来真是酸气十足。
与轰轰烈烈相比,我更喜欢有味道的细水长流。喜欢穿着白纱的自己,也更喜欢羽毛球打的有点帅的王先生。这段故事里,我们喊他大哥。今天是大哥连续加班的第14天,这些天里他平均每晚十点多到家,而昨晚温度是零下六度。大哥说我给他买的大衣太张扬,执意要穿单层蓝色羽绒服,我要去接他,他不准,说担心我开车看不清夜路(尽管这主要是因为一年驾龄的我从来都是开着灯泡跑夜,直到两天前同事坐我副驾告知了近光的正确打开方式,开启了我的新世界……)当然,大哥也不想第二天挤公交去上班。现在想想,女司机挺可怕的,讲真。
上一段说到大哥羽毛球打的有点帅,不吹不擂这可考究。上周末大哥加班后心绪低落,又因我惹他生气,大哥怒睡到下午三点钟。我在艳阳天里擦好车,提着水桶跑上楼来跟大哥和解,我说大哥这样吧,咱去打球,谁输了谁咔咔认错,这事儿翻篇篇儿了您呐。当然我没底气,我不会打,但应该也不能输给一个240斤的胖子吧。到了球场大哥一出手我就嗝屁了,行家。大哥虽跑起来是青铜,但灵活度黄金,一个小时我就光荣败北,因为我不想再捡球了。打完球后大哥翻着白眼儿给我肌肉按摩了三天,故事到这里就不了了之了。
想来刚认识王先生的时候他还算不上是一个胖子,直到今年嫁给王先生,我们重叠的人生时光已经有四年。听闻王先生在大学时候叱咤风云,当过学生会主席、谈过校花女朋友、当过羽毛球队副队、篮球打过后卫……不可避免的,这些光荣履历都会成为我们日后调侃中的‘笑话’。大四那年我晚上在迪卡侬兼职,广播里突然传出声音:Xxx,请到收银台,有人找。我穿着白色毛衫和套头蓝色大号工作马甲从货架中穿梭跑过去,王先生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巧克力蛋糕眼睛亮晶晶的。我们在一起后他多次提起这个场景,他说,你跑过来的样子特傻特可爱,那一瞬间我好像就爱上你了。
你以为这是Happy Ending么?当然不!当时的我并不喜欢王先生甚至讨厌他,我也非常讨厌吃巧克力蛋糕。你以为这就结束了么?当然不!为表示象征性友好,我敷衍的接过巧克力蛋糕后扭头就走,因为我的手机响了好一会儿,我的正牌男友在电话里温柔的说,快下班了吧,我给你买了晚餐在车里等你,一会儿送你回家。
然而造化弄人,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跟王先生举行完婚礼快满三个月,现在是周六上午十点十五分,王先生在我隔壁的卧室呼呼大睡,鼾声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