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浏阳提人开庭,一个寻衅滋事罪、一个妨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一个人、接二连三的因为自己的原因去妨碍身边的人。我刚刚想了一下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全能型自恋”。因为在她的概念里、所有的事情、只要是你不按照我的来、那你就是错的。那我就要去大吵大闹、不达到我飞目的、我不罢休。一开始、我还没有朝这个方面想。是现在开始写文章的时候还发现了,她所说的证据错误,但是哪里错误。回复到“全都是错的”,但是一问当事人信息、她什么都不愿意说、也不愿意答。而且抓住一点点小事情就得理不饶人。不断的用咄咄逼人、用没有一点的逻辑 去无理取闹。她最爱说的几句话“那我不管、那你们自己去查实 落实好,再来和我说”,“这些全都是错的、都是错的、我不管、我不认” 所以跟她沟通完全陷入了一个死胡同。
这些证据你看一下是不是属实——不对、全都是错的、全都是他们造的假——那哪里错了、你可以当庭指出来、进行法庭辩论——我不管、这是你们法院的事情、你们负责查清楚,再把我接过来。这使案件进入了一个僵局。所以案件就会进入零口供定罪、这就是案件朝着事实的依据来。给你的权利、你如果不用的话、那就是你没有一丁点的权利了。
我回家的时候同松子讲了一下这个事情,她说了一句:和这种人如果能讲清楚道理,她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我依稀还记得我听李捉羊说过这句话:那是我们在送文书的路上,和李文浩一起。我们真的是为了他好,跟他普及一下法律知识。但是他完全不听、也完全不信。觉得一切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觉得一切的便宜只能自己占。但是这个社会、这个世界有自己的规律。所以突然想到了原则里面所说的、我们要去认知这个世界。去找这个世界的规律。顺势而为、武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