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1年,年已60的李渔回到金陵,打算趁难得的闲暇,写一部新奇、特别的书。李渔曾评价自己说,他这一生别无他好,就喜欢写书,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著书“瘾君子”。
现在,他的“著书癖”似乎又犯了。
尽管之前的李渔已写过几十部戏剧和小说,上千首诗词,对于写作,早已驾轻就熟。但这次不一样,他想,这本书一定要新奇,要特别。
说它新奇,是因为这书别人和自己从来没有写过。如果已经写过了,怎么能算新奇?说它特别,是这本书的主题一定要特别,决不能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孔孟道学或者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
换句话说,在这本即将付诸笔墨的书里,李渔既不屑模仿前人,也不想抄袭自己,纯粹是他一生所思所感精心熬炼出的一部珍品。
这部珍品,就是极负盛名的《闲情偶寄》。
严格说来,虽然此书一举奠定了李渔中国戏剧理论始祖的地位,但李渔在这书中,谈的主要不是戏,而是生活。
这个活了大半辈子,写了几十部畅销剧,开过芥子园,办过家庭戏班的传奇秀才,之所以把他的感悟和见解写下来,主要是想让后人学会生活,最好能把生活打理得如同心仪的姑娘那般活色生香,韵味无穷。
李渔为什么如此钟情于生活?以至于要把他的“生活秘籍”宣之天下?
可能在李渔看来,世界虽大,真正懂生活、会生活的人实在太少了。大家每天吃喝拉撒睡,只是惯性地活着,远远尝不出生活的真味。这些人就像蒙着眼睛走路,完全看不到生活的绚烂。
但更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李渔自己的心病。他似乎觉得生命不大靠得住,尤其是在不可预料的时代和偶然面前,那就更是靠不住。李渔本人曾写过不少的诗词,其中一句大概是说,浮生忽若寄,“朝人而暮鬼”。一个人早上可能还在朋友面前侃侃而谈,没准儿晚上就成了阎罗殿下的阴魂鬼魅。
这种人身极浮脆的感悟,李渔不是从书中淘来的,而是现实死亡留给他的心理后遗症。
一般人似乎很少有过濒临死亡的经历,然而一旦经历,可能永远都忘不掉。李渔也是如此。1646年,当大清军队攻占李渔家乡金华府的时候,他自家的房子和无数藏书被烧了不算,眼中所见的,尽是“城上人头落如雨”的恐怖景象。他的亲友们不是死,就是逃,以至于劫后余生的李渔,只能在“骨中寻故友,灰里认居亭。”
回首往事,李渔并没有直言当时内心的恐惧。他只是说,当年看杜甫写的诗,总以为杜甫笔下的安史之乱言过其实,直到自己亲身经历了国破家亡才发现,原来语言所能表达的,不过是真实苦痛的千万分之一。
说起来很滑稽,却又很现实。人活着的时候往往不知道生活是什么,非要贴着死亡走一走,把脖子搁在刀尖上磨一磨,才能体会生活的味道。
李渔本人曾熟读二十一史,我私下常想,那时的李渔,脑子里会不会突然想起秦朝的丞相李斯?想当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李斯被腰斩咸阳,临刑前老泪纵横地问小儿子: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但怎么能够呢?人生只有一次,难道后悔就能重新来过?
无论想没想到李斯,侥幸逃生的李渔应该是把自己的余生念了又念。他可能会想,自己实在是该死。作为大明的子民,尤其是读书人,他难道不该为祖国而死?可他不敢死。当多尔衮“留发不留头”的剃发令作为一号文件下达的时候,深感屈辱的李渔难道不该为捍卫尊严而死?可他还是不敢死。
以当时正统士大夫的标准而言,李渔的这种种行为绝非一个“苟且”就能了事,那真是斯文扫地,廉耻丧尽,丢光了读书人的脸。尽管丢人的并非他一个,像钱谦益这些宗主级别的大佬也没能死节,但后来的李渔每次想起自己的贪生就面红耳热,称呼自己是“髡奴”。
问题是,所有的厚颜无耻,不就是为了这条命吗?所以,这条命很珍贵。他似乎觉得,如果不能好好活着,活个痛快,活出生命的真滋味,实在对不起自己为“它”忍受的种种屈辱。
赤足穿过死亡的火焰后,李渔也想明白了。所谓的名也好,利也好,不能没有,但名利富贵这东西,很多时候就像姑娘的贞操,不是想保就能保住的。真正重要的,不是名利,而是随性生活里所能及时享受的乐趣。
所以,李渔一生都不肯写悲剧。无论他写的30篇小说也好,存留于世的十部戏也罢,无一不是喜剧结尾。他自己的理由是,人生在世已经够辛苦了,每天日理万机,为生活往来奔波,一年之内能真正觉得开心的时光能有几许?
事实上,李渔不但想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快乐,还想用他的笔管把这快乐输送给普通百姓。他甚而调侃自己:唯我填词不卖愁,一夫不笑是我忧。因此,今天研究李渔的人,在挂上一大堆第一的名头之后,往往还不忘说一句,李渔是休闲文化的最早提倡者和践行者。
这样评价也不能说不对。
众所周知,中国的生活艺术里活得最精彩、最浪漫的一群人,大概要属魏晋的名士。然而那种名士风度只是精英阶层的游戏,是门阀大族里头的潇洒,平头百姓基本无缘参与,更谈不上普及。
李渔不同,他写的东西,与其说是给士大夫们看的,不如说是给普通人看的,与其说是给读书人看的,不如说是给不读书人看的,甚至妇女儿童也是他的理想读者。
他的文字,很少有什么子曰诗云,即便今天看来,也近乎白话。所以李渔的小说和戏剧在当时很畅销。畅销到什么地步呢?一部新作,数日之内,三千里外就能见到刻本。
真说起来,李渔之所以搬到南京,开办芥子园书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南京的书商盗版最为猖獗。李渔跑到南京不是为了欣赏六朝古都的风景,是和书商们交涉维权,“决一死战”去了。
前半生借戏剧和小说贩卖娱乐给大众,李渔觉得还不够。毕竟,小说和戏剧是故事,是传奇,很多有关生活的东西是没法说的。
到了60岁这年,他觉得应该作一部别样的书。这书应该是为生活而写,也应该为生活所用。薪尽而火传,唯有把自己一世的生活经验和趣味见解留给后人,这才不负此生。
于是就有了如此这般的《闲情偶寄》。这书很驳杂,也很世俗,因为谈的都是些吃喝玩乐的生活日常。
比如说,螃蟹要怎么吃才美味,酒用什么材质的杯子喝才有味道,家里要摆什么饰品才有情调,女人要怎么打扮才显风情,富人要如何享福,穷人又如何行乐,居家要怎么自在,旅游又如何舒坦,春秋如何逍遥,夏冬怎么颐养,等等等等。
从内容看,这本书甚至不能算作书。它更像一本生活操作指南,琐碎,但实用。按李渔的意思,一个人只要不是太傻,还想着把日子过得滋润一点,那最好拿上这书就能上手。
可能正因为如此,当李渔的小说、戏剧和诗词失去了许多读者之后,这部《闲情偶寄》却从他500万的文字里异峰突起,仿佛是郁郁葱葱的文字原野上,突然冒出的一朵鲜红,在娱乐为上的现代摇曳得格外千娇百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