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真正“出事”是在高二上学期期中之后。
那时上网的孩子都是为家长和老师所不齿的,我是大家眼中的好孩子,但是“堕落”二字如同毒品,一再拨撩着我本就不坚定的底线。终于,我决定“浅尝辄止”,在一个午夜,和涂涂两人穿戴整齐,悄然没入黑夜。
当时天气已经有了一丝寒意,涂涂望着搓着手脸颊通红的我,突然一脸坏笑,“王小贝去网吧,想想都好好笑!”
“敢情王小贝就是乖学生的标签是吧?”我翻了个白眼。
“王小贝要去网吧了!”她喋喋不休。
“别老是叫我名字,听着瘆得慌。”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名字烂大街,也多多少少跟她提过。
没想到她一歪头,一本正经语带数落,“父母给你名字,自己打造品牌。”
我哑口无言。
一中往西走大约500米有一条小巷子,我们叫它“王八一条街”,因为整条街都是网吧,夹杂着各种外卖辣条和劣质烟草的味道,乖学生一听到就“闻风丧胆”,希望自己有多远离多远。
我们一边捂着鼻子驱赶着烟雾缭绕,一边把十块钱拍在桌子上,“老板,开两台机子!”
坐下之后没多久,我俩都开始意兴阑珊了。首先我们不打游戏,因为智商有限,其次我们不聊天,因为打字速度比乌龟还慢,最后,就连看电影也无法集中注意力了。
我想,大概是因为越是得不到越是感觉神秘吧,一旦琳琅满目的电影排着队等你选时,你又会觉得它唾手可得,反而失去了兴趣。就像小时候我变换花样的跟老妈斗智斗勇偷看电视,但长大了,电视就摆在客厅,可是我一连几个月都会忘记打开它,真是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涂涂看出了我的无聊,她一针见血,“你根本不是想上网,你就是想作!我算是看出来了,你骨子里的叛逆不逊于那群混混。”
她指着前排戴着耳机光着膀子一边摔鼠标一边吐脏字的杀马特,我顿时感到寒风拂面。
我俩最终还是滚回了住处。
那次经历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兴奋,终于在圣诞前的一个星期,我应一个哥们邀请,去给城外的普高女生过生日,第一次开始夜不归宿。
当时我的内心是挣扎的,一边是乖学生循规蹈矩的本质,一边是叛逆者无恶不作的放肆,两个小人在同一个躯壳你争我抢,好不欢乐。
“看你纠结的样子,去吧。”涂涂面露鄙夷。
我就这么被她的鼓励轻轻一推,推上了一个哥们的自行车后座。
当时的我,穿着厚重的羽绒服,手上的手套是深蓝色圣诞老人形状,自行车驶过南门护城河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脱。
真是爱死了这种作!爽!
然而,作死的下场就是第二天旷课半天,接着蔫到晚自习下课。
我发誓我不是有意旷课的。因为我是早上五点钟回到的房间,一回去我就躺在了床上装尸体。当时涂涂已经起床了,她声响很大,还用吹风机吹了十分钟的头发,但是我浑然不知,这是她后来跟我说的。
我入睡之前甩了句“你走之前叫我啊!”就再也没了知觉。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她正坐在书桌边写随笔。
“你怎么还没走?”我揉着惺忪的眼睛坐起身,毛衣都没来得及脱。
“我帮你请过假了。”她淡淡开口,过了一会,猛然转头盯着我,“现在是中午你知道么?”
“啊?”我被她的话惊醒,瞬间没了睡意,“你怎么不叫我起床!”
“我叫得醒你吗?”她停下笔,索性转过身来,“早上我叫你,你说不去了,我问你要不要帮你请假,你说好,不要跟我说你不记得了。”
我茫然的摇摇头。
后来回到班级,佳佳跟我说,有个女生,在早读的时候突然站在我们班门口,很酷的样子,她问了班主任,“你是不是舒老师,王小贝不舒服,需要请假。”
我脑海立刻浮现出涂涂不羁的样子,她微微抬起下巴,睨视着众人,面无表情,那种模样,估计是个老师都会忍不住直接拉她到办公室训斥。
可是啊,她就是这么个倔强的姑娘,她永远不会落入俗套,甘于平淡。所以时至今日,我依然能在四川凉山的支教照片上看见她最纯净的笑,一如当年,从未改变。
2006年的平安夜正好是周日。傍晚我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去自习,途经校门的时候,吕小云正倚在一中门前的合欢树下捧着一个平安果朝我招手。
我突然心花怒放!
于是我们逃掉了晚自习,沿着城墙一直走到晚上十点,一直到他送我的超大棒棒糖所剩无几,才结束天南地北的胡侃。
那晚,逃掉晚自习的学生一抓一大把,所有人都洋溢在圣诞的喜庆中,街头巷尾也摆满了圣诞老人和五彩缤纷的圣诞树,可是我依旧融不进去。
我们走到昏暗的弄堂中时,吕小云指着坐在小板凳上的一对老夫妻,“你看他们活的多自在,就这么一辈子,也挺好的。”
我突然觉得,我们真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我对他说的“幸福”并无感觉,我心中潜藏着巨大的渴求,那是不甘于平淡的执念,我要走出去,我要去看外面的世界,巍峨的高山而并非绵延不绝的小土丘,浩瀚的海洋而并非波澜不惊的护城河。
我和他终于开始渐行渐远,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背道而驰,却心照不宣。
开春时节我和赵倩陶子住在了一起。
那是整个高中我过得最开心的日子了。
陶子的小粗腿是她无法释怀的痛,有段时间每天中午我和赵倩在寝室楼下的小排档吃炒菜,而陶子则窝在书桌边啃苹果。
可是并没有什么卵用,她依旧喝凉水都长胖。
我当时骨瘦如柴,最夸张的阶段是一米六三的身高体重不到九十斤,陶子很多次都望着我怎么作都不长肉的身材双目喷火,“你这个贱人!”
可我们依旧会去一起疯一起笑,一起跑到理发店把头发拉得笔直,一起每隔一段时间把刘海换成喜欢的形状。
我的折腾迎来了几次可笑的桃花运,可惜都是不了了之。那种因为一个人一举一动而牵肠挂肚的感觉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甚至有一次,我课间去个卫生间,回程的路上都能收到情书。那是个可爱的小胖子,他面红耳赤的把信交到我手中,然后落荒而逃。我觉得他很熟悉,仔细一想,原来是小学时和我成绩不分上下的小矮人。
那次上楼时,我遇见了班长,他终于一改当初的冷漠,停下脚步,叫出我的名字。
我抬头,看见是他,慌忙把信收到口袋,像是做错事的小孩,被家长逮住一般,胆怯的张了张口,“班长……”
“你最近怎么样?”他莞尔一笑,我第一次发现,他笑起来竟然这么好看。
“嗯,不太好。”我很惭愧,落寞的低下头。
“加油!”他扬起嘴角,而后与我擦肩而过。
我突然发现,两年都过去了,我们居然第一次见面,一中这么小,却又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