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前段时间发生的“贵阳女子吃自助餐打包带走被起诉事件”,开始我也有关注到这个事情。不过当时我没有过多关注,因为我是想着不就是一个自助餐吗?带走就带走咯,反正就是一个自助餐,大不了赔个几百、一千元了事。但是现在这个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因为这个事件涉及的金额高达45653元。你没有看错,是4.5653万元!
五顿自助餐,一个人消费了45653元,平均一餐消费金额超过8000元。我不知道大家看这个数据有什么感受,反正我是被吓到了。在我心里,一说到自助餐,我就想起自助火锅,在我们这边有不少这样的自助火锅店。按人头收费,没人50块钱随便吃,唯一有一点要求是,放到锅里煮的东西,等你吃饱后锅里不能剩太多,如果剩太多会罚个三五十元。
所以像我这种月收入水平在6000元左右的普通人,去吃几十块的自助火锅,也不会觉得有经济压力。但是我也很少去吃,印象中就去过一两回,因为我总觉得“便宜没好货”。记得那次去吃的自助火锅,时间是在2015年,吃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手里喝的饮料,生产日期竟然是2006年的。当时刚开始是吓一跳,后面大家又产生了共识:饮料应该是新鲜的,应该是饮料瓶重复利用了,呵呵!
现在我们回过头说说贵阳女子吃自助餐这个事情。根据网上爆出的相关信息显示,这位贵阳女子去吃的这家自助餐店,也算是按人头收费,每人218元。按照这个价格,这位贵阳女子前后吃了五次,总的消费金额加起来也就是1090元。但是在本次事件中,这位女子和涉事店家双方的一系列操作下来后,这位贵阳女子又掏了数万元,才解决了她与店家的纠纷。问题出在哪里?这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也是这个事件让人最难理解的地方。
从权威媒体平台了解到的信息显示,这家自助餐厅缴费用餐的方式,并不是像自助火锅一样,交了人头钱后,所有的摆在那里的菜、肉、饮料你可以随意拿,可以随意吃。这家自助餐厅缴费用餐的方式是,在明确人头钱218元的前提下,你想吃什么还要拿菜单来点。这就造成一种情况,你用菜单点的菜产生的价格总额,,与这个规定的人头费218元就会有出入。
我不知道这样的缴费用餐方式,是谁发明的,为了达到怎么样的效果?按照我们这种只吃过自助火锅,没有吃过此类缴费用餐方式的自助餐的人来说,你有没有觉得有点懵?你懵才是对的,我都懵圈了!上面我们分析到,像此类自助餐的缴费用餐方式,会造成的结果是实际产生的点餐总额,与这个218元是有出入的。这点并不难理解。
但是在这个事件中,后来这位贵阳女子被迫补缴的金额达到了45653元,平均算也是超过8000元,与规定的人头费218元是天壤之别。这才是最吓人的地方!当然了这当中的主要责任,还是一位女子一手造成的。因为她每次都是点将近一万的美食,吃不完还偷偷打包带走。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每次这位女子点的将近一万的美食,没有偷偷带走,而是自己全部当场吃掉了。那就就等于这位女子仅用了218元,就吃了店家超过8000元的美食。
现在“如果”来了,如果每一位去这家自助餐厅用餐的客人,每次都这样吃,那这家店还能维持下去吗?事实是这种情况肯本不可能发生!那么问题来了,就算其他客人都不会像这位贵阳女子这样干,但是以这家自助餐厅缴费用餐的方式,相信每位客人每次拿菜单点餐加起来的总额,应该都在500元以上,多的估计能在2000元左右。好家伙,一家规定了人头费218元的自助餐厅,每位顾客实际都点了超过500元的美食。这样的自助餐定竟然还有盈利?问题出在哪里?不就是菜单上的美食,定价过高了嘛!
现在来讨论下一个问题!人头费218元的自助餐,这位贵阳女子每次点的美食加起来接近一万元。根据店家透露,这位女子每次都是挑贵的点,一点还点一大堆。这些贵的美食,包括三文鱼,北极贝,法式鹅肝。这些美食我从来没吃过,但还是去查了资料显示,三文鱼和北极贝都是三十五元上下每斤,法式鹅肝国产也是几十块,进口的是几百到一千不等。咱们就算和平均数,这三样美食全部算500元一斤,一万块是不是买到20斤?
现在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我们满打满算这位贵阳女子能吃五六斤,然后剩下15斤左右对吧?当这20斤美食摆在这位女子面前,她接下来会面临三个情况,一是吃掉五斤后剩下的全数退回去,不知道这样处理会不会面临罚款?第二种情况是当这位女子吃掉五斤后,剩下的十五斤已经在锅里煮熟了,吃不下了,这个时候她肯定要面临罚款的,只是不知道这五十斤是不是按500元一斤算?第三种情况就是这位女子已经做给我们看了的,打包带走!
现在我们来验证一下,这个事件中一个核心的问题。我们假设一个自助吃螺蛳粉的场景,这家螺蛳粉店是20块随便吃,吃多少碗都可以,前提条件是不能浪费,不能打包带走。这个时候有一位姑娘破天荒地一次端走了5碗螺蛳粉!作为店家和店员,你是不是非常好奇这位姑娘能不能一人吃完5碗螺蛳粉?而去好心提醒她,一次拿这么多如果吃不完要罚款?并在接下来的时候,特别关注这个事情?
现在回到贵阳女子吃自助餐这个事情上来。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这位贵阳女子前后不止五次这样操作,每次去这家自助餐厅都是点餐接近一万,而且所拿到的美食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吃完的情况下,我非常好奇这家店的老板或者店员,有没有在女子第一次这样点餐的时候,去质疑这么多美食根本吃不完?有没有去提醒她如果吃不完烂在锅里,要面临处罚?有没有特别关注她能不能吃掉这么多美食?
显然从结果来看,这位女子前后几次这样操作,都没有遭到有效的阻拦,才导致了她最后的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画面:前后一共五次,每次这位女子都点了差不多20斤的美食,然后吃掉5斤后,把剩下的15斤扛肩带走,像武松打虎一样,走出店面如入无人之境…
再提一嘴这个事件中,跟法律相关的问题。我们已经知道,这位女子被起诉到法院后,已经与店家达成了庭前和解,履行了45653元的餐费和8000元律师费。这我就有点不明白了,既然律师费都付了,为什么不干脆等一个判决结果呢?
最后有一个事情也要提一下,据说这个45635元赔给店家后,店家表示:这4万多元我们事实上也没要,而是回馈给了其他顾客。我们在直播间抽福袋,给顾客送出了一百多份不要钱的‘霸王餐’,每份价值258元。
“我们事实上也没有要”,我以为是退给那位女子,还是捐给了希望工程了呢?结果是放在直播间做成福袋给送出去了!我就想问问这样的操作不就是给自家店打广告吗?所以这笔钱准确地描述应该是:拿了以后用在了广告方面的花销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