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回到家,翻找书柜,看到了高三时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妮宝贝的《素年锦时》,便拿出来重读。时隔多年,故事还是那个故事,而重读故事的我,却似乎不再是那时的我了。
《月棠记》是《素年锦时》里的最后一篇,也是我感触最深的故事。有时候,我们之所以会喜欢一本书,喜欢一篇文章,往往是因为在其中看到了自己,抑或是读到了自己的心向往之。
故事的女主角叫重光,这是个让我一眼心动的名字,没来缘由的喜欢,不过这世间的诸多喜欢,本就无迹可寻。重光喜欢旅行,她一个人过生日,她经常性感觉抑郁,但她做好了接受药物治疗的准备,她沉默寡言,几乎与世隔绝,她是个清醒而执着的人,心思单纯明确,她长期失眠,她喜欢穿红绣鞋,以及她迫切的想要结婚。
二十几岁的重光,曾经和一个养着猫的男子在一起,她的衣服上经常粘有猫毛,手臂或手背上有被猫抓出来的手抓印,小腿上长出一块环状肉芽球,她渐渐觉得恋爱成为她的困境。有时她会在半夜哭泣,莫名地愤怒,拿烟灰缸砸男子的脑袋,她不知道那些愤怒的来源,但那些令她号叫的东西,来自她对自己的清醒明了,和依旧不变的无能为力。她的青春是通过恶性的争执,满足情感需求,而现在的重光,逐渐强大起来,她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一种清淡、实际、单纯地情感,重光清楚,这是她迎接婚姻最好的时刻。
见到宋清祐的第一眼,他穿着一件制作精良的白衬衫,是重光喜欢的衣服,干净温和。第二天,重光的好友桂兴邀她和三两好友一起吃饭,他们重逢,相谈甚欢,重光想,清祐很好。再次聚会时,他交于她两封信,一封是答复一位关心他的同学,是关于他的前次婚姻,那次婚姻已经在他二十八岁结束,他在信中说明他和前妻的一切事情。写给她的信,谈的是他对生活和佛教的一些看法。后来,他对她说:重光,我很愿意照顾你。重光说:我知道,可我想马上就结婚。他有点出乎意料,片刻,他说:如果你想现在就结婚,自然我也愿意。
他们在读经会相识,到决定结婚,不过十五天,见过三次面。但这不说明什么,他们之前为等到对方,付出的时间已然太过漫长。
清祐第一次见到重光,她穿一双耀眼的红绣鞋,缎面上刺绣着并蒂莲和鸳鸯。重光只穿清爽的布衣,从来不修饰指甲。那些被丢弃的传统审美,出现在重光的身上,他只觉十分欢喜。清祐第二次见到重光,他看到她身上互相交错的明与暗,善与恶,但这并不使他畏惧,他在瞬间便认定了她。
宋清祐谨慎洁净地等了那么久,最后娶了一意孤行的重光,重光踽踽独行的等了那么久,最后嫁给了情深意长、与世无争的清祐。正如《流年》里唱的那样,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年少时曾以为,世间最难得的爱情是“斯人若彩虹,遇见方知有”的命中注定。后来才明白,世间最温柔的遇见,是我满身灰尘,跨岁月而来,而你,是我的尘埃落定。
(后记:高中时喜欢过一个男孩子,他曾让我帮他取笔名,我说,那不如叫清祐,我没有告诉过他缘由。分手后大概半年,我寄了本《素年锦时》给他,不知他有没有耐心看到最后,现在想来已经无所谓了,只是很遗憾,你还是没能成为属于我的清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