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重大举措,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内在要求。党中央修订出台《规定》,有着深远的战略考量,对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激励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意义。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实施者和操作者,要精准 “挂挡”,让优与劣的“标尺”刻度更明晰、上与下的“天平”杠杆更精准,真正打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政治生态,跑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加速度”。
精准挂好“前进挡”,让能者“上”,优者“奖”。《规定》出台的目的主要是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健全和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干部队伍建设中从来不缺乏敢于冲锋陷阵的“良将贤才”,更不缺乏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老黄牛”。组织人事部门要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发挥《规定》正向激励作用,将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出来,让那些敢于面对风向挑战、敢于拼搏的“能人”站出来,用正确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干部中的“能者”、“优者”助威撑腰、加油鼓劲,让优胜劣汰、赏罚分明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作用,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励广大干部砥砺奋发、勇毅向前,为让“能者”更强劲地“动起来”提供源源不断的组织支撑。
精准挂好“倒车挡”, 让庸者“下”、劣者“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解决“下”的问题。新修订的《规定》全面总结吸收近年来实践创造的经验做法,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完善政策措施,增强制度刚性,将那些长期在本职岗位上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碌碌无为的“庸者”调整下来,将那些能力不足、状态不佳、业务不行的“ 劣者”淘汰下来,解决了多年来干部“能上不能下”、“上来容易下去难”的老大难问题。新修订的《规定》重点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广泛全面。《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形作了详细规范的界定,解决了实际工作中对干部“下”的具体情形识别难、认定难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操作性,为更好地解决干部 “下”的问题提供了制度遵循。新修订的《规定》聚焦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把年度考核作为重要依据,深化干部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结果,对标对表、严格程序,增强干部“下”的公认度。
精准挂好“停车挡”,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目的本身是教育、促进和鞭策,不能为下而下,不能“一棒子打死”。对调整的干部,要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实时跟踪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防止一下了之,放任不管。对那些认真汲取教训、积极改正,努力工作,德才表现良好,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过考察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重新提拔启用,让那些受到调整的干部树立下不失志、下仍有为的积极心态,让他们“下车靠边”息一息、“自我检视”再加油,“深刻反省”再起步,激励那些受到调整的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的动力和斗志,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宋庆竹)